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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议德国包庇旺角骚乱暴徒
颠倒黑白 乱用人权 暴徒变难民
日前,在香港触犯了刑事罪行的两名弃保潜逃分子(黄台仰及李东昇)透过传媒向外间宣布,他们二人已获得德国政府给予提供「难民庇护」,我们对德国政府的行为和处理表示严重的不满和遗憾。我们要求德国政府立即撤回黄台仰及李东昇二人的「难民庇护」安排,并且将二人立即遣送回香港,让他们接受香港法庭的审判。
黄台仰及李东昇二人因为在二零一六年的「旺角暴动」中,主动、积极地鼓动其他在场人士以暴力的方式冲击在场执法的警务人员:用各式各样的自制武器攻击警员,就算受伤跌倒街也继续用武器殴打及抛掷硬物(包括砖块)去令警员再次受到伤害。
他们与及其他部份的相关人士已被警方拘捕,并已提出检控「暴动罪」。可是,黄台仰及李东昇二人却在保释期间弃保潜逃往德国,之後更拒绝返回香港接受法庭的审判,这是更加严重的罪行,刑罚上是罪加一等的。而德国在漠视二人的危险性行为及该等行为对执法人员及香港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性和伤害性。给予「难民」的资格,是完全违反了国际法、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联合国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和联合国关於难民地位的公约的条文规定,这是一种不合理和不负责任的举措。也严重地侵犯了和打击香港司法制度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黄台仰及李东昇二人所干犯的「暴动」罪,其行为、性质和损害性,是无论任何一种法律体系、司法制度、东方社会抑或是西方国家都不会容忍或接受。纵观不论是在美国、英国、法国抑或德国,任何危害社会或会对社会有危害性的活动都是被禁制的,对於那些在事件中的参与者(不管是组织者或是参加者)都会被拘捕及进行检控、审判。现在,德国政府却给予在香港参与进行暴动的违法份子、鼓动他人袭击执法人员的暴徒、弃保潜逃的罪犯「难民庇护」,是对民主、自由、法治的一种讽刺和打击。
我们现在要求德国政府尊重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尊严,尊重香港特别行政区警方的专业,尊重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尊重香港特别行政区社会各界对审判黄台仰及李东昇二人违法行为的渴望和要求,德国政府应当立即撤销黄台仰及李东昇二人的「难民庇护」安排,并且立即遣返香港。
我们不愿见到德国的信誉受损,也不愿见到德国破坏法治的基石,更不愿见到德国破坏德国与中国及或德国与香港的长期友好、互惠的关系。我们会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加速透过国际刑警组织要求德国政府遣送二人回港接受法院的公正审判。
【团体﹕滙贤起动 】(图文整理:华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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