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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大律师公会就德国向黄台仰及李东昇批出难民庇护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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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9 08: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3《強烈要求大律師公會就德國向黃台仰及李東昇批出難民庇護表態》.jpg

  在5月28日,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接受香港传媒访问,期间表示因为不知道德国批出难民庇护申请原因,但估计或与其个人控罪有关,认为在德国未有解释批出得原因下,大律师公会难以表态。本人认为并不合理。

  首先,大律师公会应该清楚知道,旺角暴动案被捕的91人中,至少有28人被定罪及判刑,部分个案也成功脱罪。换言之,此案并非针对黄台仰和李东昇二人,而他们也能获得合理和公平的审讯。如果大律师公会也对香港的司法制度和法官有信心,是否应该为此投下信任一票,否定德国向二人批出申请的做法?难道大律师公会认为,现时已审结的旺角暴动案件,并不符合公平审讯的原则?

  其次,黄台仰和李东昇属於弃保潜逃,而非难民。不论德国以任何理由或藉口批出难民资格,都属无理,都不是尊重香港司法制度的表现。他们二人获得保释的机会,正是香港对疑犯的人权的保障。他们有获得公平审讯的机会,却选择弃保潜逃。大律师公会是否应该向公众解释,当中的行为并不可取?更应该向德国方面解释,二人弃保潜逃的行为,不应该获得德国方面以批出难民资格的方式接纳?

  在此,本人强烈要求大律师公会向德国和香港市民交代上述问题,以正视听,还各界对香港司法制度的信心。

  谢谢!

  【图文整理:华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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