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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该实体是否存在针对中国实体实施封锁、断供或其他歧视性措施的行为;二是该实体行为是否基于非商业目的,违背市场规则和契约精神;三是该实体行为是否对中国企业或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四是该实体行为是否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或潜在威胁。
5月31日,中国宣布将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对不遵守市场规则、背离契约精神、出于非商业目的对中国企业实施封锁或断供,严重损害中国企业正当权益的外国企业、组织或个人,将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具体措施将于近期公布。(背景回顾:商务部超级重磅消息!)
6月1日,商务部安全与管制局局长支陆逊就该项制度出台背景、作用,以及企业被列入清单标准和将被采取什么样的措施等备受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首先,就该制度的出台背景,支陆逊说,当前经济全球化深度发展,全球产业深度融合,国际产业分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2018年,中国进口中间品占进口总额的78%,出口中间品占出口总额的47.5%。近年来,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部分国家滥用国家安全概念,滥用出口管制措施,滥用长臂管辖等手段,对全球经济增长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安全和稳定造成严重损害,对全球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产生严重影响,也破坏了国际经济秩序和多边贸易规则,损害了全球经济和包括中国在内的各相关国家利益。
在此大背景下,中方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决定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目的是为维护公平合理的国际经贸秩序和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反对各种形式的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维护中国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正当权益。
哪些实体有可能被可能被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
支陆逊回答说,中国政府在决定是否将某个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时,会综合考虑以下方面因素:一是该实体是否存在针对中国实体实施封锁、断供或其他歧视性措施的行为;二是该实体行为是否基于非商业目的,违背市场规则和契约精神;三是该实体行为是否对中国企业或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四是该实体行为是否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或潜在威胁。
被列入清单的实体将被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支陆逊解释说,中方将依据《对外贸易法》、《反垄断法》、《国家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对列入清单的实体采取任何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措施。同时,社会各方也会从中得到警示,在与列入《清单》的外国实体进行交易和交往时,要提高警惕,防范不可靠风险。
中国通过“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主要想达到什么目的?
支陆逊回答说,中国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主要希望起到以下作用:一是维护中国国家安全,包括经济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资源安全等;二是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企业正当权益,防范中国实体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遭遇断供、封锁等重大风险;三是维护公平合理的国际经贸规则和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维护全球产业链的安全和稳定。
番外
商务部:“不可靠实体清单”可调整,列入企业有申辩权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司长王贺军6月1日就“不可靠实体清单”相关问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出台此制度是针对一些国家、一些公司违反国际规则和违反通行的法律原则,限制对特定国家、特定公司贸易时所采取的有针对性的措施。
王贺军认为,一些国家相关限制措施是违反世贸组织规则和自由贸易原则,同时也违反了世贸组织的最惠国待遇原则。“一些公司限制和断绝与其他公司的交易非出于商业考虑的,这在任何国家都是违反反垄断法的。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第17条规定,占有市场地位的这些企业,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否则将按照《反垄断法》进行相关的部门进行处罚。”
王贺军指出,“如果有很多公司一批次采取这样的行为,我们会一批的出清单,如果个别的企业违反规定,我们会个别出清单。”
王贺军强调说,将企业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会有一个调查程序,相关利益关系方将拥有相关的申辩权。根据相关标准,清单内企业也会进行相应调整。
王贺军同时指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我们会保护任何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我们的营商环境;但是任何的违法行为,相关企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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