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分享| 关注中国| 逆耳忠言| 不平则鸣| 情感天空| 健康生活| 流行时尚| 保险理财| 讽刺幽默| IT与游戏| 信息交流| 华发移民| 华发工作| 摄影美图

社会聚焦| 旅游天地| 娱乐八卦| 音乐视频| 校友互动| 网络社区| 房屋安家| 教育培训| 中医瑰宝| 专栏作者| 科技文化| 华发留学| 华发红娘| 关于本站

华发网China168.info海外中文门户网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621|回复: 0

“天降三把刀”就当追刑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7-18 21:4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jpg


  济南公安槐荫区分局7月15日晚通报“小区天降三把刀”事件。7月12日上午,槐荫区分局匡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7月11日中午12时许,有人在楼上扔下一把菜刀,两把尖刀,没有人员受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派出所以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对此事立案调查。截至目前,民警已经排查该小区17户,另5户家中无人待排查。

  近些年来,高空抛物导致人员伤亡的事件时有发生。按照法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高空抛物行为对特定人的生命造成侵害,则涉嫌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如果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并同时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利益,还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不过,现实当中还存在高空抛物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形,当事人很少受到法律追究。如果不对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高空抛物行为实施法律惩处,导致实施高空抛物行为违法成本过低,不利于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不能有效遏制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像济南警方一样对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高空抛物行为,以涉嫌寻衅滋事立案调查,查实后将对行为人依法实施惩处,则有利于提高高空抛物行为的违法成本,遏制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

  期待各地司法机关除了对造成人员伤亡的高空抛物行为依法追究刑责之外,对那些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高空抛物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寻衅滋事实施法律惩处,从而减少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令市民生命健康安全获得更为坚实的保护。
来源: 北京晚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用户须知|小黑屋|法律申明|隐私通告|华发网海外版china168.info

GMT-6, 2024-11-24 10:3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