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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英国警方2011年驱散示威者\网络图片
据新华社报道:英国警方在处理大规模骚乱方面也颇有心得,其中一条准则就是在大街小巷布满警察,一旦出现暴力行为的苗头就迅速应对。另外,警方在骚乱过後也会回看数千小时的监控录像,识别漏网之鱼,将他们通通绳之於法,让暴乱分子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英国警方处理2011年伦敦大规模骚乱的方式就是一个例证。2011年8月4日,伦敦托特纳姆区警察射杀一名年轻男子,当地部分民众於8月6日为此抗议示威。当晚,示威演变成骚乱,短短几天内在伦敦全城扩散并向曼彻斯特、伯明翰、利物浦、布里斯托尔和利兹等城市蔓延。至10日局势平息前,连续4天的纵火抢掠共造成5人死亡,4000多名骚乱参与者被捕。
骚乱爆发期间,时任英国首相卡梅伦在唐宁街表示,英国需要加大警力并且需要更加「有力」的应对措施,让那些犯罪分子「感受到法律的力量」。据报道,为迅速稳定局势,英国政府在有关地区增派部署了大量防暴警察,仅在伦敦部署的警察就超过了1.6万名,共计逮捕了约4000名嫌疑人。时任伦敦市长鲍里斯.约翰逊表示,伦敦警察遍布大街小巷,具有迅速出动并在暴力行为出现苗头时就迅速镇压的能力。
负责调查当年骚乱的侦察警长克里斯托弗.格里尼表示,警方成立了特别行动小组,通过回看数千小时的监控录像,以识别、搜寻、突袭逮捕等方式,拘捕参与骚乱的相关人员。有关调查和逮捕工作持续了数月之久。
有多年警察任职经历的英国人安迪.库尔德雷克说,如果警方不运用法律,那就意味着骚乱发生地将出现无政府主义状态。那些向警察扔砖头、投掷汽油弹的暴力分子必须被逮捕并绳之以法。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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