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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大举出动拘捕多名社运人士及议员,其中包括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及成员周庭,但两人被捕提堂至获准保释不足12小时,而且保释金额甚低,完全不具阻吓作用。
其他被捕人士包括三名立法会议员,包括郑松泰,区诺轩,谭文豪,及香港民族党前召集人陈浩天,和港大前学生会会长及一名区议员,市民可以在电视上目睹上述各人带领暴徒闹事经过。
内地<环球时报>社评表示,黄之锋及周庭获批准保释,是不利止暴制乱,社评又说,法官迅速放人,反映香港法律在应对暴乱方面,存在明显缺陷,不利香港社会加强止暴制乱的努力,并且认为他们回到社会上,可能产生进一步煽动非法示威活动的危害。
「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评论文章,指出香港不能再乱下去,今次关键时刻,特区政府要敢于和善于运用各种法律手段「止暴制乱」,果断拘捕违法暴力分子,严格依法惩治罪犯,尽快恢复社会秩序。
内地两份最权威报章,连续发炮批评香港司法人员不顾社会安危和市民焦虑,随意放走闹事主要份子,绝对是赢尽民心。
在数年前占中期间,港人有一句流行口语「警察捉人,法官放人」。不过,内地传媒可能不知道,香港外籍法官是未读过中文成语「治乱世用重典」。
请大家要知道,香港终审法院所有法官全部为英国籍或双重国籍。
首席大法官:马道立(中国香港/英属维尔京)
常任法官:陈兆恺(中国香港/英国)
包致金(英国)
非常任法官:李义(中国香港/英国)
黎守律(中国香港/英属百慕大)
马天敏(英国)
烈显伦(中国香港/英国)
司徒敬(中国香港/澳大利亚)
邓桢(英国) 廖柏嘉(英国)
高礼哲(英国)梅师贤(澳大利亚)
夏正民(英国/澳大利亚)
而各级法院法官国籍不明,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的英语能力绝对远胜中文,这是他们所受法律系统是以英语为主。
请勿指责法官立塲不正,因为立即会犯官非。新加坡立国之时,国父李光耀(律师)知道需要立即修改律例迎合国情,香港有吗?港人命运在未来可见日子,仍掌控在外籍或双重国籍法官手中,明未?
【图文整理:华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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