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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悦汉(不平则鸣)
最近有一则新闻令我十分关注,就是资深大律师蔡维邦辞去大律师公会副主席位,蔡维邦在南华早报撰文指出,与大律师公会大部分执委对谴责暴徒行为的看法有重大分歧,因此辞任公会副主席。
蔡维邦在南华早报撰文,称欣赏年轻人追求政治理念,建立更公平的社会,但过去数月,在电视见到有人干犯严重罪行,包括烧银行、破坏商舖和铁路、残酷地袭击不同政见的市民。 他指现时社会秩序崩溃带来经济灾难,可能最终对香港独有但逐渐不稳的有限度自治制度,造成严重打击。
他又指,很多年轻人将自己当作义士,但以他的经验,没有甚麽值得将刑事程序浪漫化,最终被定罪的人要面对漫长的刑期。最荒谬的是所有痛苦及破坏并无意义,最终理性的人不会预料持续的动荡会带来「真正的民主」,所以他希望自己的专业会采取明确的立场,谴责无知的违法行为。 对于社会领袖为暴徒寻找藉口,试图怪责政府或其他人的做法,令人忧虑。
又请看看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如何回应,他重申公会谴责所有形式的非法暴力行为,但他提到有人质疑,公会只回应警方过度使用武力,但忽视部分示威扣者更暴力的行为,戴启思说,「法治」讲求政府所有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并受到有效监察,警队作为政府的行政延伸机构亦同样要守法。
大家可自行理解蔡维邦和戴启思所关心重点和不同之处,内地<环球时报>曾以社评方式关注黄之锋及周庭迅速获批准保释,是不利止暴制乱,社评又说,法官迅速放人,反映香港法律在应对暴乱方面,存在明显缺陷。而「人民日报」海外版亦发表评论文章,指出香港不能再乱下去,特区政府要敢于和善于运用各种法律手段「止暴制乱」,果断拘捕违法暴力分子,严格依法惩治罪犯,尽快恢复社会秩序。内地两份最权威报章,连续发炮批评香港司法人员不顾社会安危和市民焦虑,随意放走闹事主要份子,可以说一针见血。
<<香港的祸源在那里?>>,<<香港最後一道防綫终于失守>>,<<原来香港市民的命运是掌控在外藉法官手中>>,是我过往写过的文章,己多次说明只要司法系统掌握在外籍法官,或本身有颜色和立塲的法官手中,港人本身意愿及香港利益是不受保障。
香港政府公布,过去四个月参与暴乱而被拘捕的人数共达2375人,其中750人为18岁以下,另外104人更是16岁上以下,但至今有多少人被判刑?而他们的刑期和判罪又是否具阻吓作用?
英语有云,行动胜于一切(Action speaks for everything),中文亦如此说,「事实胜于雄辩」,「止暴制乱」不能靠把口讲,希望蔡维邦大律师不会感到孤掌难鸣。
【图文整理:华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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