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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裁定改装伞为攻击性武器 16岁少年2项罪成押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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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8 02:0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2法官裁定改裝傘為攻擊性武器 16歲少年2項罪成押後判刑.jpg

  图:警方曾展示在暴力示威活动中检获经过改装的雨伞。

  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9月21日香港屯门游行中,一名16岁少年被搜出携有一柄80厘米长经改装雨伞、55厘米长行山柺杖以及镭射笔等物品。西九龙裁判法院少年庭今日(7日)裁定少年有意图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名成立,押後至本月25日判刑。

  裁判官接纳两名警员的证供,认为被告曾承认出现在该处目的是参与游行,认为如果只是身处和平示威,毋须带备镭射笔或其他涉案装备,而雨伞损毁,为何不立即抛弃,反而要将行山杖藏在雨伞内,所以认为被告的辩解属藉口。

  裁判官又认为,被告明显是蓄意改装,而镭射笔虽然实际上难以造成伤害,但不能改变被告有意图以其伤害警方,因此裁定被告两项罪名成立。

  被告的代表律师呈上7封求情信,透露患有读写障碍的被告因此事令到七旬父亲操劳,已深感後悔。律师说,案件源于前所未见的社会运动,被告犯案非为个人利益,重犯机会极低,还押近7星期已得到很大教训,冀法庭判监禁的刑罚,令少年可即时获释。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图:中新社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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