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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中学生携雷射笔及改装伞 被判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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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6 03: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4   15歲中學生攜雷射筆及改裝傘 被判入更生中心.jpg

  图:警方早前指有暴徒使用改装伞攻击警员    资料图片

  香港一名15岁中学生今年9月携带雷射笔及改装伞参与示威游行,西九龙裁判法院早前裁定其「意图管有攻击武器」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今日(25日)判被告入更生中心。辩方提出保释等候上诉,被裁判官拒绝。

  裁判官表示,被告示威期间携带攻击武器,危害警务人员人身安全、妨扰公众安宁,判处即时监禁无可避免,但考虑到早前索取的一系列报告,最终接纳感化官建议,判被告入更新中心,希望被告可透过职业训练及心理辅导等改过。裁判官强调任何人在示威中管有攻击性武器,将严重威胁前线执法人员的安全及破坏社会安宁。

  案发于9月21日「光复屯门公园」游行,该男生在屯门站被发现携有一枝雷射笔及经改装的雨伞及行山杖等,本月初被裁定「意图管有攻击武器」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少年庭判刑。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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