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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家长应根据子女的能力和需要选校
为让子女入读心仪小学,过去有家长不惜以身试法,利用假地址报读小学,例如借地址、假信箱或买地址,特别是名校云集的九龙城,以及内地生心仪的北区校网。教育局回覆大公报查询时指出,在2018及2019年度分别证实有23及12宗虚报住址个案,至于本年度,目前暂未有证实个案。
搬屋须向教局申请转校网
到底入读心仪小学是否一定要搬屋?为什麽要虚报地址?现时「小一入学统筹办法」分为两个阶段,在「自行收生阶段」不受校网限制,但在「统一派位」阶段,包含甲部及乙部,甲部有三个选择是不受校网限制,但学额只占统一派位学额的10%,余下乙部的90%学额则受校网限制,即须根据学童的家庭住址分区按校网选校,换言之跨区中奖几率极微。
根据教育局认可住址证明,包括已盖厘印租约、差饷单、公屋租约、水/电/煤气费单、住宅电话或宽频收费单,但不包括银行信件等。若家长未有在「自行收生阶段」获派学位而想搬屋的话,就要向教育局申请转校网。
在「自行分配学位」阶段,教育局会覆检学校核实有关申请文件的工作,亦会派员到学校抽查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的住址证明文件;在「统一派位」阶段,教育局设有查核机制,以确认申请儿童是否居于所填报的学校网,有关抽查工作,分别在学校及家长/监护人两方面进行,如有需要,当局会派员家访等。
若发现有人以虚假住址报读,其获派的学位会被取消,如怀疑个案涉及刑事罪行,则转介警方跟进。根据现行的刑事条例,制造虚假文书可被判处监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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