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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暴医护涉无履职 法律界:雇主有权解雇
香港正面对新型肺炎疫情侵袭, 由泛暴派主导的「医管局员工阵线」连日来煽动医护人员罢工,声称要行使基本法保障的「罢工权」,以胁迫特区政府「全面封关」。有法律界人士在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指出,《雇佣条例》并无「写死」员工有否罢工权利,而雇主有权以员工无履行雇佣合约将之解雇,公务员罢工更有被纪律处分的後果。针对医护人员,医生守则规定「必须致力为病人及社会的利益善用医护资源」,护士守则也要求「提供安全及合乎标准的护理服务、保持专业实务水准等」,违者有可能被「钉牌」。
医管局人事部日前向参与罢工的医护发出电邮,指医护人员在保障市民健康中扮演重要角色,明言不支持员工参与罢工,期望员工按照更表上班,任何工作时段内的罢工行动,医管局也不会同意,也没有共识。倘有员工参与罢工,必须按照香港相关法律行事。医管局表示,致力为病患提供服务,因此要求罢工的医护立即返回岗位,共同渡过疫情。
医管局联网服务总监杨谛冈昨日被问及如何处分罢工医护时表示,有关信件是提醒同事参与工业行动时应注意事项,做法是医管局人事部既有制度,并强调医管局有机制采用一致方式跟进罢工行动。
医局促员工依更表上班
哪参与工业行动符合法律吗?雇主解雇参与工业行动的员工又会否触犯法例?大律师陆伟雄接受香港文汇报记者查询时坦言,「好难一概而论、好难用三言两语去讲。」他解释,需要考虑众多重因素,例如工种,「公务员罢工是有後果的」,而《雇佣条例》只列明原则性的条文,「冇人有权威性讲(该工业行动)是否合法。」
他续说,由于法例无「写死」规定,「工人可以讲自己有罢工的权利,但雇主也可以员工参与罢工、即是无履行雇佣合约,将他即时解雇,双方争持不下,或要闹上法庭,由法官厘定哪一方有理据。」他重申,工业行动并非无後果的,「工业行动是最後手段,最好的是劳资面对面商讨,或寻找劳工主任作协调。」
香港文汇报记者翻查香港注册医生专业守则,其中医学伦理国际守则写明,医生的一般责任包括:医生必须时刻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和保持高尚的专业操守、医生必须致力为病人及社会的利益善用医护资源等。香港护士伦理及专业守则纲领亦表明,提供安全及合乎标准的护理服务、保持专业实务水准、维护护士及护士专业的形象等。
参与罢工的医护是否会影响执照,甚至被「钉牌」?香港医学会副会长林哲玄认为不能够一概而论。他解释,纪律聆讯一般需要有投诉人作出针对性投诉,「应做嘅嘢冇做到才违规」,他举例指一名医生替病人完成手术後,不巡房跟进,而遭病人投诉,但若是以一组形式工作,该医生有安排其他同事顶替,这个案便存在争议。医委会会就每个实质个案证实有否疏忽照顾病人,而决定是否进行纪律聆讯或处分。
【华发网根据文汇报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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