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还是那片枫叶 于 2011-4-6 18:45 编辑
2011年01月07日 09:23:58 来源: 中国青年报
河南省交通厅因腐败落马的四任厅长,从左至右:曾锦城、张昆桐、石发亮、董永安(合成图)
河南省又一名交通厅长倒下了,这是该厅1997年以来因腐败而落马的第四名厅长——从1997年到2001年,河南省交通厅先后有曾锦城、张昆桐和石发亮三名厅长落马!记者日前登录河南省交通厅官方网站,查询发现之前董永安厅长的简历和相关活动报道等均已被删除。因涉嫌违纪问题,现任河南省交通厅厅长董永安被纪检部门“双规”。(人民网1月6日)
人所共知,交通厅长是个“高危职业”。单1996年至2005年,全国就有13个省交通厅(局)的26名厅局级干部因经济问题而被查处,但如河南这样四任交通厅长“前腐后继”的尚不多见。报道没有披露董永安落马的详情,只报道了前三任厅长的“廉政名言”,董永安作为继任者不可能不对前任的下场有所警怵,说不定也许下过廉政承诺,但仍重蹈覆辙,这显然不是一句人格缺陷或缺乏自律,就能解释得通的。
来自河南省交通厅的《报告》显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行的是政府投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临时机构组织项目建设、交通厅领导兼任工程项目建设长这样一种政府直接投资的管理模式,立项、投资、建设、管理‘四位一体’”。公路建设实行“四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必然导致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从而导致厅长权力独大。这从三任原厅长都爱“现场办公”的细节中可见一斑。有一次,一位官员请曾锦城吃饭,曾指着酒杯说:“你喝一杯,我给你增加一百万。”这个领导连喝9杯,曾当场指示计划处处长,为该市增加900万元交通建设款。石发亮经常在未经集体研究的情况下,直接拍板,动辄几千万元、几个亿的给人。厅长用权简直随心所欲,哪能不萌生贪欲?
不受节制的权力必然导致滥用直至腐败,这人人皆知。因此自三任厅长案发后,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从各自角度出发,提出要限制交通厅大权独揽,实行“由省发改委负责全省公路建设的规划;省财政厅负责管理、审批建设经费;省交通厅负责申请、使用建设经费”的“三足鼎立”式管理体制。暂不知这一“三足鼎立”式管理体制,这几年是否得到了切实推行,不过,即使推行了,其限权意义也有限,因为它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分权制衡机制。
具体而言,此管理体制只是在经费的审批、管理和使用上实行三部门分管制,无关人事安排和责任追究制度,尤其是在关键的经费使用环节上,没引入司法监督。再说,三部门是性质相近的同级政府部门,且不要说是否有相互监督的职权,即使有,也因为不是异体监督,不可能保证监督效力。交通厅的一把手要逃避这样的监督,还不是小菜一碟。第四任交通厅长倒下的无情现实已经证明,此“三足鼎立”的监督机制不管用。
事实够残酷,如仍采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就难保证不会有第五任、第六任倒在交通厅长任上。根本之道还在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改革用人制度,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落实《信息公开条例》,保证行政决策的公开化、透明化,完善和强化社会、媒体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机制。(王学进 原题:“前腐后继”,第四名交通厅长轰然倒下)
钱江晚报:“廉政誓言” 是怎么食言的
据报道,因涉嫌违纪问题,河南省交通厅现任厅长董永安被纪检部门“双规”。董永安之前的三任河南省交通厅厅长都已经连续落马,这样河南省交通厅创造了腐败“4连号”的记录。
抛一个硬币,反面或正面朝上的概率各为50%,连续抛4次,都是反面朝上的概率理论上只有1/16,这么小的概率在河南省交通厅实现了,我们只能称之为奇迹。用抛硬币这件事来比喻官员贪与不贪其实不太妥当,你怎么知道一个官员贪与不贪的概率是50对50呢?如果说我们把一个有一半可能性贪污受贿的干部推到了交通厅长的职位上,这多少有点像个笑话,但是再认真想一想,就笑不出来了。如果不是一半,那应该是多少呢?我们可以假设我们的选拔机制是科学的,我们选拔出了品性纯良的优秀干部,他们90%都是不会贪污腐败的,只有10%的微小概率成为腐败分子,问题就来了,何以对他们来说,9条通往天堂的的大道都不走,无一例外地选择了通往地狱的黑暗小径呢?
让人印象深刻的是,董永安之前的三任厅长都有各自的廉政名言。第一任“落马”厅长曾锦城在任时就曾以写血书的方式给河南省委表白:“我以一个党员的名义向组织保证,我绝不收人家的一分钱,绝不做对不起组织的一件事……”;曾锦城案发后,继任厅长张昆桐一上任便向省委领导表示一定要吸取前任的沉痛教训,并提出口号:“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张昆桐被捕后,第三任“落马”厅长石发亮在刚上任时也表示要吸取张的教训,提出的口号是“一个‘廉’字值千金”,并将其细化成“两个原则”:“不义之财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件不干”。
今时今日,这些名言已成笑谈,可是彼时彼刻,如果说他们在上任之初说这些话的时候,就已经抱定了贪污受贿的宗旨,未免有失公允。让人遗憾的是,他们做的渐渐远离了他们说的,在权力不受制约的体制下,这些落马厅长无一例外地选择了滥用手中的权力,比如石发亮到处“现场办公”,喜欢在酒桌上定项目,给哪个项目批多少钱,竟然可以凭对方能喝多少杯酒来定。交通厅“钱太多”;这些钱怎么花都由厅长说了算;对于厅长职权的行使缺乏有效监管,在这样的情形下,谁当厅长又有什么区别呢?
董永安上任后,河南组织部门的官员谈到前面连续3任厅长落马时,认为出问题都是他们个人的原因,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有的硬币两面都是数字,怎么抛结果都是一样的。那么把这些脸上和背后都写着“我是贪官”的家伙提拔为交通厅长,一口气连着提拔了4个,还是个人原因吗?还是张昆桐落马后的反思比较靠谱,“从自己的犯罪事实中看到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薄弱环节;为今后杜绝类似的犯罪发生,还向省委提出了一些思考和建议。”但是“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薄弱环节”得到有效弥补了吗?
如果还是纠缠于个人原因不放,那么“河南省交通厅长”再来个“五连腐”,“六连腐”也不是意外。(董碧辉)
相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