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梁振英强调,基本法每一条都有根有据,有民意基础\大公报记者摄
基本法的起草经历了四年零八个月,其间经历了两次大型社会谘询。亲自主持这两场谘询的原基本法谘询委员会秘书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接受《大公报》专访时,忆述了当年谘询的点点滴滴。他指出,最终不少谘询收集的意见都获草委会采纳,「基本法每一条都有根有据,有民意基础。」梁振英强调,当时起草之所以耗时近五年,就是为了避免日後修改会影响港人对基本法的信心,故基本法颁布至今,「未有一字更改」。
梁振英1985年加入谘委会,三年後接替毛钧年担任谘委会秘书长。「秘书长负责谘委会秘书处的工作,我当时是半职,每天差不多半日时间都在秘书处,邵善波和马力两位副秘书长是全职,秘书处里还有近三十个年轻的工作人员。」
两次谘询 规模之大前所未有
谘委会当年发起了两次大型的谘询工作,一次是1988年基本法徵求意见稿,一次是1989年基本法草案。「这是香港前所未有的一场全覆盖的谘询工作。」梁振英说,谘询不仅规模大,而且形式多样化,「我们在电台广告时间播短片,有歌手帮我们唱主题曲。徐小凤小姐有只电台广告歌,歌词是『关心这是你我的香港,关心这是你我的未来』。」
梁振英还记得,当时为了能让香港市民及时了解基本法条文的最新起草情况并反映意见,秘书处每日凌晨将前一日在北京逐条通过的草案意见稿拿到北角一个印刷厂付印,然後在中午12点之前透过全港990间银行让市民免费取阅,「那时香港有个现象,叫『银行多过米舖』,所以通过银行派发是最能深入社区的办法。」
梁振英说,在让市民了解条文内容後,秘书处亦及时收集市民意见,作条文总报告,由第一章第一条做到最後一条,「香港一般市民、专家学者,以至基本法谘委会成员,他们对每一条条文的意见都在这里。」他说,两次谘询的意见都详细地提交与草委会,部分意见亦被草委会采纳,「所以基本法每一条都是有根有据,有民意基础的。」
市民愿望 行之有效长期实施
对于近年有人因不满人大8.31决定而要求修改基本法,梁振英表示,「基本法作为宪制性文件,参加起草工作及谘询工作的人都知道,是不可以随便改的。」他指出,当时宁可花多点时间,用四、五年时间起草基本法,将所有问题巨细无遗写好,就是因为社会上担心经常修改会影响大家对基本法的信心,「你今日这样改,明日是不是又可以改成另一个写法?」
梁振英强调,市民大众普遍的愿望是写好基本法後能够行之有效地长期实施,「这也是为何90年基本法颁布至今已28年,没有一个字改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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