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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派一再炒作声称国务院港澳办和香港中联办无权「干预」香港事务,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公法讲座教授陈文敏日前就发表文章称「中联办无权处理香港内部事务」。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昨日在报章撰文,质问陈文敏为何在引用基本法第十二条讲及香港有高度自治权时,忽略香港特区直辖于中央政府的内容,令人「不得不怀疑陈教授的政治动机」,要求对方公开交代。
基本法第十二条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梁振英昨日在《明报》发表文章,指出陈文敏在日前的文章引用到第十二条时,只提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权」,「但又完全避开了该条的後面一句,即『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他直指,所谓「直辖」,「辖」是「管辖」;「直」是「直接」,「即香港直接由中央人民政府管辖。」他质问陈文敏︰「去掉『香港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宪制权力,是什麽原因?」
梁振英强调,中央政府直接管辖香港,就必须有部门行使管辖香港的权责,「在北京的部门是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在香港的部门是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如果陈教授不同意是这两个部门,请告诉大家是什麽部门?」
质疑公法教授误人子弟
他质问,陈文敏不是一般的评论员,而是港大法律学院公法讲座教授,「陈教授在报章发表这篇文章,大概也代表了他在香港大学授课时的观点,有没有误导学生、误人子弟?」
梁振英昨日还在facebook上发帖,引述已故国家领导人、「一国两制」总工程师邓小平1987年在会见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已经说过︰「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来管,中央一点都不管......难道香港就不会出现损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如果中央把什麽权力都放弃了,就可能会出现一些混乱,损害香港的利益。」梁振英请郭荣铿等人注意邓小平的言论︰「中央几时放弃过对香港的管辖权?」
【华发网根据文汇报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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