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分享| 关注中国| 逆耳忠言| 不平则鸣| 情感天空| 健康生活| 流行时尚| 保险理财| 讽刺幽默| IT与游戏| 信息交流| 华发移民| 华发工作| 摄影美图

社会聚焦| 旅游天地| 娱乐八卦| 音乐视频| 校友互动| 网络社区| 房屋安家| 教育培训| 中医瑰宝| 专栏作者| 科技文化| 华发留学| 华发红娘| 关于本站

华发网China168.info海外中文门户网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606|回复: 0

中联办:免税物业属办公宿舍 斥「香港众志」别有用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4-25 04: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中聯辦:免稅物業屬辦公宿舍 斥「香港眾志」別有用心.jpg

  图:香港中联办(香港文汇报资料图片)

  「港独」团体「香港众志」早前质疑香港中联办在港购入多项物业时获得豁免印花税。有中联办官员接受传媒查询时澄清,中联办获豁免税收的物业,全部都是用于办公或员工住宿,没有投资性的转租转卖,严格遵守特区法律规定。至于有人提及的大埔商业中心等四个物业,购买时均已按特区法律纳税。

  据港媒报道, 该官员指斥「香港众志」以中联办拥有物业的数量制造所谓「扩张论」,是故意误导,别有用心。该名官员不满「香港众志」披露中联办的物业信息,尤其是住宅地点,对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潜在威胁,认为是恶意披露,侵犯中联办员工私隐。

  根据《印花税条例》第41(1)条,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职人员法团或以公职人员身份行事的任何人,均无须负法律责任缴付任何文书可予徵收的印花税。条例52(1)条则列明,行政长官可就任何可予徵收印花税的文书而减免全部或部分须缴付的印花税,或发还全部或部分已缴付的印花税。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用户须知|小黑屋|法律申明|隐私通告|华发网海外版china168.info

GMT-6, 2024-11-16 05:50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