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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办:免税物业属办公宿舍 斥「香港众志」别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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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5 04: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中聯辦:免稅物業屬辦公宿舍 斥「香港眾志」別有用心.jpg

  图:香港中联办(香港文汇报资料图片)

  「港独」团体「香港众志」早前质疑香港中联办在港购入多项物业时获得豁免印花税。有中联办官员接受传媒查询时澄清,中联办获豁免税收的物业,全部都是用于办公或员工住宿,没有投资性的转租转卖,严格遵守特区法律规定。至于有人提及的大埔商业中心等四个物业,购买时均已按特区法律纳税。

  据港媒报道, 该官员指斥「香港众志」以中联办拥有物业的数量制造所谓「扩张论」,是故意误导,别有用心。该名官员不满「香港众志」披露中联办的物业信息,尤其是住宅地点,对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潜在威胁,认为是恶意披露,侵犯中联办员工私隐。

  根据《印花税条例》第41(1)条,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职人员法团或以公职人员身份行事的任何人,均无须负法律责任缴付任何文书可予徵收的印花税。条例52(1)条则列明,行政长官可就任何可予徵收印花税的文书而减免全部或部分须缴付的印花税,或发还全部或部分已缴付的印花税。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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