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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悦汉(不平则鸣)
区域法院法官郭伟健最近审理将军澳「连侬隧道」斩人案,判刑後遭受黄丝阵营大肆批评,日前郭伟健于一宗涉及反修例运动案件中突然被撤换,全改由区院首席法官高劲修处理。
这宗斩人案件是发生于去年8月,失业男导游(5O岁)声称去年行经将军澳连侬墙时,看到有人在连侬墙上贴东西,认为这些人令香港经济变差而感愤怒,回家拿刀折返进行袭击三名男女。
辩方求情时,代表被告再向3名事主表示歉意,但亦指香港去年处于一个历史上前所未见的社会动荡,几乎杜绝了被告的收入,被告因而受到非常特殊的压力,直言若非香港发生这场运动,本案不会发生。法官郭伟健接纳辩方求情,对被告表示同情,最终判被告入狱45月。
大家请看郭伟健的判词,「本席认为, 假若示威者真的是追求他们声称的民主、自由、人权和法治, 他们在采取激进行为之前应该想想, 在未伤及他们声称的敌人之前, 他们的行为只会首先伤害一般只想安居乐业的平民百姓。假若他们以损害一般平民百姓来对他们的敌人制造压力, 这与敌人不就范就杀一名人质的行为没有分别, 这是不折不扣的恐布主义行为。示威者是否应该想想他们参与社运时的初心? 他们又是否应该对一般平民百姓多点同理心? 社会运动是为了自己执政或其他利益, 还是想让平民百姓安居乐业?」这样兼具情理法的判词,事後却被立法议员林卓廷大骂不公,并发动黄丝阵营对郭伟健围剿。
郭伟健曾讲过示威是「不折不扣的恐怖主义行为」,及「文革式的极端主义行为」,并赞扬斩伤3人的被告事後仍关心伤者,有「高尚情操」,就引起黄丝阵营愤怒不安,所谓「欲加以罪、何患无词」。
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回覆传媒查询时表示,郭伟健在斩人案判被告45个月监禁刑期合理。江乐士称,公众应该尊重决定,但期望高劲修能早日详细解释安排的理由,以释除公众疑虑。
香港的法治精神,回归以来每况愈下,法治不断受到蚕食,最主要原因是部份法律精英是「玩弄法律、知法犯法、有法不依」,只要看看陈淑庄及郭荣铿的例子便知。
现今「有风骨气节和正直的法官,在当今司法系统中却无立足之地」,天理何在?公平正义何存?
【图文整理:华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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