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郑家朗、吴嘉儿及何秀仪去年三月在立法会公听会上发言后,冲向聂德权\视频截图
扬言「港独」是「自决」选项的「香港众志」副主席郑家朗、成员吴嘉儿及何秀仪去年在立法会的《国歌法》公听会内抗议,裁判官何俊尧虽裁定三人在会议厅范围内逗留时未有遵守秩序罪成立,但对各人仅罚款1000元,更称三人未来必定是「社会栋梁」,着他们应留「有用之躯」,若随便被判监禁,将失去很多作用及贡献云云。法律界批评判罚欠阻吓力,裁判官的言论亦可能违反法官不应发表个人政见的操守。
报称树仁大学学生的郑家朗(20岁)、教大学生吴嘉儿(21岁)及城大毕业生何秀仪(21岁),被控去年3月16日在立法会国歌条例草案委员会公听会上发言後,戴面具及持标语冲向时任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其间何秀仪涉推跌保安员,另被控普通袭击罪。
裁判官何俊尧昨裁决指,郑、吴、何三人当日在公听会乱冲乱撞及大叫大嚷,影响立法会的庄严,妨碍议会正常运作,故裁定他们「不守秩序」罪名成立,须留案底。至于何秀仪涉推跌保安,则因控方未能确立案情,何官裁定该罪脱罪。
立场偏颇 应禁再审相关案件
何官判刑时却未有严词斥责郑、吴、何三人,反而温言劝勉,指他们都是大学生,是未来社会栋梁,将来要靠他们,反问他们若为了抗争而犯法坐牢,「嗰段时间你又可以为社会做啲咩呢?」何官又称案情「轻微」,即使三人扰乱议会秩序却「不是为了个人目的及私利」,更认为简单罚款已足以作为惩罚。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傅健慈法学教授认为,判罚欠缺阻吓力,未能反映案情严重性,更可能向社会释放错误讯息,令更多人相信会得到轻判。傅指裁判官形容众志各人「未来必定为社会栋梁」,令人质疑是偏频的言论,亦跟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发出的法官言论操守指引「背道而驰」。
执业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黄国恩质疑,何官「政治立场偏颇,很有问题,已不是第一次轻判黄丝罪犯,这次又在判刑时说出众志『未来必定为社会栋梁』的说话,立场露骨。」他认为司法机构应一视同仁,像对待郭伟建法官一样,禁止其再审理与黑暴或反中乱港分子破坏社会秩序有关的案件。
对于会否就刑罚上诉,律政司回应指,会研究裁判官的判刑理由和主控官的报告,然後决定是否需要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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