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15人涉非法集结等案今日再提堂,押後至7月15日再讯.
乱港派头目黎智英、李柱铭、李卓人等15人,因涉嫌分别于去年8月至10月,组织及参与4场未经批准的集会活动,其中5人包括陈皓恒、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亦分别涉嫌在终审法院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被刑事起诉或票控,8项传票今日(1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另外4宗刑事案则今日安排转介文件至区域法院。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将此案押後至下月15日再讯,其间辩方需于两周内决定是否申请司法覆核,并通知控方。
控方开庭後正式要求转介案件,代表吴文远的辩方律师申请,要求押後案件4周以待他申请司法覆核。控方反对申请,指根据条例律政司毋须交代转交申请原因,而司法机构必须批准转交申请,加上本案牵涉被告和证人众多,案件复杂,故有转介需要。
裁判官罗德泉拟要求控方在4周内解释转介原因。控方重申,基于各宗案件牵涉被告人数,证人人数众多和证物片段不少,案件复杂程度,案件有需要转介。
罗德泉听毕控辩双方陈辞後,押後本案7月15日再讯,辩方须两周内决定是否草拟覆核,并知会控方,倘若辩方决定申请,将会在7月15日讨论法庭须否中止案件聆讯以待司法覆核结果。
此外,因应近期部分人士弃保潜逃,控方申请添加陈皓恒和何俊仁保释条件,要求法庭下令他们不得离港和定期向警署报到,以降低他们潜逃的风险,惟申请遭罗德泉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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