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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在防范、制止和惩治与香港特区有关的危害国家的一些行为或者活动的同时,是否会限制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的问题,沈春耀回应说,在研究起草有关法律中,国家高度重视尊重保障人权这一重要的法治原则。不仅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整个国家都是非常重视和推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香港国安法总则中明确规定,也是统领全篇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得尊重保障人权,遵循法治原则。
沈春耀说,惩治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办理这些案件也应当贯彻一些重要的刑事法治原则。在总则都有明确规定,比如罪刑法定原则,通常所说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再比如,无罪假定或者无罪推定;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刑事诉讼参与人的合法诉讼权利也都有明确规定;一事不再理原则等,这些重要的原则都在法的总则中作出规定。
规定和精神与基本法一致
「尊重保障人权不限于刑事诉讼活动,本法还有其他非常明确的规定,就是国家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依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有国际人权公约。」沈春耀说,所以本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和精神都是一致的,非常广泛,还不限于刑事诉讼活动,像言论、出版、集会自由和权利。
沈春耀说,不少人关心,对人权,特别是自由、言论、出版、新闻、集会等会不会有影响。任何权利都是有法律规定的明确界线和范围的。「一国」有底线,「两制」有边界。越过了法治底线和边界那就不行了,这一点不论中国、不论香港特别行政区、不论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是一样的。权利和自由要充分行使,但是需要在法定的范围里,要按照法定要求,越过了这个底线和范围,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华发网根据文汇报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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