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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换届选举将於9月举行,揽炒派为求出选多番内讧,丑态百出,近日泛民「初选」在即,有议员为求胜出更是不择手段。屯门区议员曾锦荣被指在公布参选後先後数次在公开场合派米送居民,更将之上载至社交媒体,令人哗然。有团体指曾锦荣的行为涉嫌贿选,要求廉政公署尽快介入事件。
监察议会 | 揽炒派曾锦荣派米涉贿选 团体促ICAC介入调查
曾锦荣在宣布参选後举办派米活动,令人怀疑是否透过赠送有价值物品作为获得选举中投票的诱因或报酬。(曾锦荣FB截图)
事缘曾锦荣在2020年5月28日 Facebook 专页「龙门居民 曾锦荣」宣布《曾锦荣正式宣布积极考虑参选 2020 年立法会社福界功能组别》,并持续进行选举工作。曾锦荣在宣布参选後,再於其社交媒体表示举办了两次派米活动。至时至7月2日下午3时,曾锦荣 Facebook 专页发文出派米预告,并在其後再於专页发文指15分钟派完米,更将整个行为上载至Facebook。
监察议会 | 揽炒派曾锦荣派米涉贿选 团体促ICAC介入调查
曾锦荣在宣布参选後举办派米活动,令人怀疑是否透过赠送有价值物品作为获得选举中投票的诱因或报酬。(曾锦荣FB相片)
屯门议会监察副发言人叶文斌指出,根据《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十一条及第十二条,任何人无合理辩解向他人提供利益,诱使他人在选举中投票或不投票予某(些)候选人;任何人藉提供利益、食物、饮料或娱乐以换取选票,即属违法。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元及监禁7年。曾锦荣在宣布参选後举办派米活动,令人怀疑是否透过赠送有价值物品作为获得选举中投票的诱因或报酬。叶文斌表示,已要求廉政公署尽快介入事件,就曾锦荣的行为是否涉及贿选或有违《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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