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已违刑恐私隐例国安法 吁勿「放生」他们「入闸」
选举主任日前向多名揽炒派立法会参选人发信,要求他们回应自己曾作出乞求外国制裁香港、否决财政预算案拨款等重要法案、反对香港国安法、鼓吹「港独」、改变香港地位等言论。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及常委罗冠聪等人随即透过facebook等公开选举主任名字及相片等资料,意图煽动网民起底及滋扰选举主任。多名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直言,有关行为已涉嫌触犯刑事恐吓、《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及香港国安法等罪行。
选举主任向揽炒派参选人发信後,九龙东参选人黄之锋、新界东参选人刘頴匡及九龙西参选人张崑阳等人,随即在facebook贴出选举主任的相片及名字等个人资料,其中黄之锋贴上5名选举主任的相片。逃到英国的罗冠聪更出言称︰「敬告所有选举主任,你们的决定受各国『注视』,切勿『无理』DQ候选人,肆意剥夺他人政治权利 。」又称「高级政府公务员能够运用智慧,化解一场个人以及外交危机」云云。
马恩国:行为威胁选举主任安全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执业大律师马恩国批评,刘頴匡等人在接到选举主任查询信件後,在社交媒体披露选举主任姓名和照片,其真实目的可能在于威胁选举主任的安全,更可能在暗示支持者对选举主任及其家人进行起底或造成伤害,若属实可以被认为是刑事恐吓。
傅健慈:罗冠聪卑鄙可耻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傅健慈认为,揽炒派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了刑事恐吓、《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而罗冠聪更为离谱,立法会选举属香港内部事情与外国何干,罗却用上「各国注视」、「化解一场个人以及外交危机」等字眼,具恐吓意味,涉嫌向选举主任施压,暗示若不欲被外国政府制裁的话,就不要DQ他们,做法卑鄙及可耻。傅健慈呼吁选举主任须依法严格把关,千万不要「放生」这批人「入闸」,若感觉自己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可以向警方寻助。
简松年:或违香港国安法
全国政协委员、律师简松年指出,揽炒派的言论除涉嫌违反了刑事恐吓、《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之外,由于涉及透过言论等方式,干扰选举主任履行职务,直接影响到特区施政,不排除可能已触犯了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二条(三)严重干扰、阻挠、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及(四)攻击、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履职场所及其设施,致使其无法正常履行职能。
九龙西参选人还有陈凯欣团队、郑泳舜团队、梁美芬团队、李安求、岑子杰、毛孟静、民协何启明团队;九龙东参选人还有邓家彪团队、黎荣浩团队、谢伟俊、谭得志、谭文豪、李嘉达。
新界东参选人还有陈克勤团队、葛佩帆团队、李梓敬团队、林克霖、陈玉娥、黄兆健、何桂蓝、杨岳桥、陈志全、范国威团队。
【华发网根据文汇报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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