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曼琪指,立法会「真空期」不是正常运作,议员自动延任不是唯一选择。(点新闻资料图片)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周六(8日)起一连4日举行会议,预料会处理香港立法会的「真空期」问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律师陈曼琪今日(6日)表示,从法律角度上看,立法会「真空期」不是正常运作,议员自动延任不是唯一选择。
陈曼琪表示,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议员的任期至2020年9月30日届满,由于他们任期将届满,在法理上看不到必须一定要在「真空期」内视他们为必然议员。
陈曼琪强调,行政长官是运用紧急法押後立法会选举一年,并非运用立法会条例而作押後决定,故法理上更不能视自动延任为唯一选择。她认为,香港紧急法下视香港现在为危害公共衞生的紧急状态,硬将「真空期」内的议会运作视为正常的运作是不符实际情况。
陈曼琪说,全国人大常委会仍可根据《宪法》第31条及第67条、香港基本法第1条、第12条及第158条和香港实际情况,行使中央宪制权力,考虑各个方案或综合各个方案优点,解决香港因押後立法会选举而出现的宪制问题,让香港社会集中力量以防疫抗疫为首要目标。
陈曼琪认为,在解读基本法第69条时,须以基本法第1条及第12条为根本性原则,亦需兼顾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6年就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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