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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中央对港最大关爱和支持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根据决定,2020年9月30日后,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不少于一年,直至第七届立法会任期开始为止。第七届立法会依法产生后,任期仍为四年。国务院港澳办、中联办发声明,认为决定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提供坚实法律基础。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这一决定妥善解决立法机关因押后选举出现空缺的问题,再次体现中央对特区的关爱和支持。
据新华社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1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
栗战书:冀早日打赢疫战
栗战书指出,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因应当地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决定将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一年,这是维护香港市民生命健康安全、保障立法会选举参与度和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十分必要,合理合法。国务院对此表示支持并提出了相关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作出决定,对选举推迟情况下立法机关空缺问题进行妥善安排,为维护香港法治秩序、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正常施政和香港社会有序运行提供了宪制依据和法治保障。希望香港社会各界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带领下,早日打赢疫情阻击战,为尽快恢复经济、改善民生创造良好条件。
下届任期仍为四年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8日上午听取了关于《国务院关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作出决定的议案》的说明。8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因应当地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已决定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一年。为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正常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等相关问题作出决定,符合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和原则,是必要的、适当的。
根据决定,2020年9月30日后,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不少于一年,直至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任期开始为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依法产生后,任期仍为四年。
国务院港澳办发声明表示,有关决定为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职提供坚实法律基础,有利于维护香港特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确保香港特区政府正常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行。港澳办坚决拥护,并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中联办发声明表示,有关决定具有不容挑战的法律权威,体现了中央对香港整体利益的高度负责和对市民切身利益的最大关爱,不仅合理合法,而且简便易行,有利于维护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确保特区政府正常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行,最大程度减少社会震动,以便全社会集中精力做好当前最紧迫的疫情防控工作。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和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具权威性的决定,妥善解决立法机关因押后选举出现空缺的问题,既维护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又能确保特区政府可以正常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行,再次展示中央对特区的关爱和支持。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表示,欢迎有关决定令立法会在疫情严峻情况下继续运作,议员续任毋须再次宣誓,至于委员会正副主席则需要重选。
【华发网根据大公报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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