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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至今,社会上流行一个说法,就是「警察捉人,法官放人」,而且同一性质的案例,却有不同判决。
例如同是恐吓案件,数年前一名退休汉,作状恐吓前前立法会议员范国威,最终被裁定刑事恐吓罪成,判监三个月,缓刑一年。而黎智英被指恐吓一名记者,但黎智英犯案後经两年多才被拘捕和受审,而最终裁判官认为,即使此案「刑事恐吓表面证据成立,但罪名不成立」,结果黎智英被判无罪释放。真系同人唔同命。
权威经济学专家雷鼎鸣教授亦表示,以前他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但今日法官判案是「没有一致性」(inconsistent),所以他亦对法官的立场和公正性抱怀疑态度。知名作家屈颖妍亦说,「官字不只两个口,原来他们心中还有两把尺」。
近日爆发一场司法风波,因为有匿名举报,今年7月3日司法机构举行一个名为「司法公正及公众信心」讲座,是由高院法官黄崇厚主讲,他声称在审讯「黑暴」案件时,「若非有十分稳妥证据,可以将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将其脱罪」,首席法官马道立当时亦有在讲座上,事後记者请马道立澄清此事,但他避而不答。
终审法院前常任法官列显伦曾发表「是时候紧急改革了」的文章,指现时香港司法机构运作千疮百孔,批评法院的纵容导致街头混乱,法院持续让公共利益屈从于个人权利的主张,司法程序被滥用,以至被香港大律师公会迷惑20多年。
我是一位不熟悉法律的小市民,不敢胡言乱语批评,只会引用名家和权威者言论,请问大家看完这篇文章後,有何感想,不妨尽量发表意见,因为有言论自由。
【图文整理:华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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