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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刻不容缓,其中又以杜绝滥用司法覆核最受关注。数据显示,去年司法覆核申请宗数多达3889宗,较1997年激增逾30倍,不仅拖累经济民生,更浪费大量公帑。终审法院前常任法官列显伦曾多次批评司法覆核遭滥用的乱象,专家学者近年亦提出不少海外经验及改革建议,惟多年来仍未见实质改变。法律界认为,滥用司法覆核的顽疾持续多年,成为香港种种乱局的重症之一,是时候要尽快着手处理。
司法乱象之覆核激增
申请较回归时增逾30倍
司法覆核已沦为揽炒派阻挠政府施政的政治工具,其滥用程度令人咋舌。1997年香港回归时,司法覆核申请一年仅112宗,至去年已激增至3889宗,增幅高达逾30倍。以过去三年计,2019年司法覆核申请较2018年多875宗,增加近30%;而与2017年的1146宗比较,2019年司法覆核申请宗数的增幅亦以倍计。
列显伦:很多覆核乏根据
终审法院前常任法官列显伦早于2015年指出,香港近年出现不少人或团体,对政治事件或者基建工程滥用司法覆核制度,使司法机构耗费大量时间处理「琐碎案件」,而很多司法覆核案件其实都缺乏根据,但会给社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
列显伦亦提到,对于一些政府完全没有非法、滥权或越权的情况,或根本没有值得争议的地方,法庭仍颁布冗长判词解释不接纳的理据,例如2015年港大学生会前会长梁丽帼司法覆核政改方案第二轮谘询一案,虽然梁把特首和政改三人组列为答辩人,但律师陈词并未提及特首如何与这宗司法覆核有关。
他直言,梁丽帼提出的司法覆核明显是滥用程序、毫无理据并应予谴责,甚至可谓哗众取宠、装腔作势,可能是希望日後在自己的履历表上写「曾控告特首」。
直到近日,列显伦再度撰文,批评香港部分法官处理司法覆核案件时,没有意识到基本法解释权在中央手中,把自己抬高到全国人大的位置,而且持续让公共利益屈从于个人权利的主张,法律被破坏却没有惩罚,法院过去一年实际有份制造导致街头混乱的社会环境。
其实在同属普通法系的英国、美国等地,均反对滥用司法覆核,一旦滥用可构成侵权行为。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高级顾问顾敏康认为,香港法院虽然也会对「滥诉」发出禁止令,禁止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但这些「滥诉」基本上属于民事诉讼中的恶意行为,香港法院对滥用司法覆核程序的申请人,除了拒绝申请外,顶多是裁定其负担诉讼费用,缺乏足够的威慑作用。
曾钰成倡设「覆核法庭」
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牵头的香港政策研究所,曾于2017年发表研究报告,提出改良现行制度机制,提高法庭审理案件的成本效益,减少公共资源的浪费。
研究报告的建议包括:设立「司法覆核法庭」、采用加快处理程序、增加司法覆核法官数量等。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法学教授傅健慈表示,多年来社会上已提出不少司法改革的意见,其中要求杜绝滥用司法覆核之声更不绝于耳,须尽快着手处理,为「制乱」及维护经济民生打下基础。
【华发网根据大公报采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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