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黄之锋昨日再因去年十月五日涉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违反《禁蒙面法》被捕\中通社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涉嫌于去年10月5日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违反《禁蒙面法》,昨日他到中区警署报到期间,被警方即场拘捕并正式落案起诉。黄之锋昨日下午获保释,案件将于本月30日在东区法院提堂。
另涉违反禁蒙面法
黄之锋昨获释後向记者声称,警方为他进行笔录口供和录影盘问,其间播放四条媒体所拍摄的新闻片段,均是涉及去年10月5日反蒙面法游行活动。
另外,古思尧涉及同一案件,昨日下午一时许,重案组人员到其寓所将他拘捕,其後押返长沙湾警署落口供。
警方指,去年10月5日有大批人在铜锣湾一带集结,并游行至中环。有关集结并没有按照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所规定通知警务处处长,属于未经批准集结。港岛总区刑事总部经深入调查及谘询律政司意见後,于昨日拘捕黄之锋及古思尧,涉嫌「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其中黄之锋亦涉嫌在该未经批准集结中违反《禁止蒙面规例》。
《禁止蒙面规例》在去年10月4日公布,翌日正式生效。10月5日,大批搞事者戴着口罩和面具在港岛非法集结反蒙面法。黄之锋当日在社交网站发文,贴上一张戴着黑色口罩的相片,并配上湾仔游行人群相片,路线与反蒙面法非法集结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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