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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桐疑助「流亡」涉违国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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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8 08:4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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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开店聘潜逃「手足」 越洋续煽暴播「独」

  由揽炒派九龙城区议员、律师黄国桐协助及发起,以聘用潜台罪犯、协助「流亡港人」作招徕的餐厅「保护伞」日前被人泼鸡粪,嫌犯已经被拘捕,案件正在调查中。据悉,餐厅店长为黄国桐的港人助理周小姐,当时亦被淋鸡粪。黄国桐在facebook回应事件时声称,「无惧打压。继续坚持,永不后退!」香港政法界人士昨日在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指出,香港国安法已经生效,倘黄国桐资助或协助的人中,有人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则黄国桐亦可能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

  一直与修例风波期间「流亡」到台湾的「抗争者」有联系的黄国桐,声称部分在台湾的「抗争者」感到「前路茫茫」,为让他们「恢复正常生活」,遂发起所谓「保护伞」计划,筹集资金在台开设餐厅及二手衣店,再为「抗争者」申请工作签注,让他们自食其力。黄国桐此言,意味在有关店舖工作者,极可能是在修例风波期间涉嫌干犯了刑事罪行,甚至因此而被香港法院通缉者。

  在台湾大学附近、于今年4月开设所谓「保护伞」餐厅并非单纯地售卖食品,而是煽暴播「独」的大本营:店内大量地以修例风波的煽暴文宣装饰,包括餐厅墙上漆上大型的黑暴插画及播「独」海报,餐单印上所谓「光复香港、时代革命、五大诉求、缺一不可」等「港独」标语,以及鼓吹「台独」的宣传品。

  马恩国:捐款者或同违法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指出,若「保护伞」协助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港人,根据香港国安法的有关规定,任何人煽动、协助、教唆、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实施分裂国家、颠覆政权犯罪的,即属犯罪,而发起人黄国桐亦可能因此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

  他解释,「保护伞」以协助潜逃台湾的香港「手足」为目的,其主旨已与香港国安法违背,法院可以通过「保护伞」的名字本身,以及对黄国桐的犯罪意图进行推断和引申,若成功举证即可检控。

  在所谓「泼屎」事件后,有些网民表示希望向「保护伞」捐款。马恩国表示,若「保护伞」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则向其捐款的行为属于资助犯罪的范畴,也有可能违反香港国安法。

  何华汉:已触及国安底线

  九龙城区议员何华汉认为,所谓「保护伞」的设立是为潜逃者提供协助和资助,黄国桐有可能已触及香港国安法的底线。身为律师,黄国桐理应对法律相当熟悉,专业人士应有自己的操守,绝对不能利用专业知识利用法律漏洞,踩线违规。

  香港文汇报记者昨日曾致电黄国桐查询事件,但至截稿前仍未获回覆。

  【华发网根据文汇报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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