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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陈淑庄酒吧「犯聚」 林瑞华明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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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8 10:3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與陳淑莊酒吧「犯聚」 林瑞華明上庭.jpg

  图:陈淑庄被踢爆违反限聚令後,曾辩称是出席「公务会议」

  公民党陈淑庄于今年四月在限聚令生效後,与香港中小企食店联盟召集人林瑞华等40人,在酒吧内聚会。林瑞华昨晚在社交平台帖文「自爆」,他和其他涉事人早前收到法庭传票,控告他违反限聚令及相关抗疫规定,他将于明日(29日)出庭应讯。

  林瑞华发布在社交群组的相片显示,他被控于4月2日至4月3日期间,在九龙旺角大南街的「HANDS」酒吧,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的情况下,参与受禁群组聚集,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他须于29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林瑞华称,他将与律师商讨案情,暂时未能透露太多细节。陈淑庄被踢爆违反限聚令後,曾辩称聚会地点属私人地方,是可获豁免的群组聚集,她声称当时以立法会议员身份出席「公务会议」云云。特区政府其後发稿驳斥其谬论,指当时公众人士若可进入该酒吧,有关禁止群组聚集的规定便适用。而议员在议会以外其他场合参与或组织群组聚集,不属豁免范畴。

  资料显示,任何人如参与或组织被禁止的群组聚集,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被罚款2.5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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