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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陈淑庄离开法庭时试图避开记者,没有回应提问
今年四月,《大公报》踢爆公民党陈淑庄于「限聚令」生效後,涉嫌与香港中小企食店联盟召集人林瑞华等约20人在「落半闸」酒吧内聚会。陈淑庄、林瑞华事後被票控违反「限聚令」,酒吧负责人亦被票控两罪,案件昨于九龙城法院提堂,三人获准押後答辩。
事发时仍是立法会议员的陈淑庄,与林瑞华分别被票控于今年4月2日至4月3日期间,在深水埗大南街「HANDS」酒吧内,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参与受禁群组聚集;亦即违反俗称的「限聚令」。该酒吧的负责人陈伟才则被票控两罪,其中一张传票指控他于4月2日违反政府防疫措施要求,容许酒吧在客人进入前不量体温、容许多于四人一枱;另一传票,则指控陈于4月2日至4月3日期间违反俗称的「禁酒吧令」。
控方在庭上表示,由于四张传票源于同一事件,故申请合并处理,并准备好让三名被告答辩。三人则透过律师称,需时索取研究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见,故申请押後答辩。
三人拟拒交罚款
裁判官梁嘉琪询问本案之後会否再有其他被告;控方回应指,今次事件只会牵涉陈淑庄等三名被告人。最终,裁判官批准本案押後至12月10日再讯。据了解,陈淑庄等三人拟拒交罚款。
陈淑庄被《大公报》踢爆涉违反限聚令後,一度辩称当时是以立法会议员身份出席「公务会议」。特区政府其後发稿驳斥其谬论,指当时公众人士若可进入该酒吧,有关禁止群组聚集的规定便适用,而议员在议会以外其他场合参与或组织群组聚集,不属豁免范畴。
昨日陈淑庄离开法庭时试图避开记者但不成功,记者追问她会否更改早前「公务会议」的说法,她没有回应,匆匆改往另一方向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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