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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年承认与其他人三度刑事毁坏天水围的「优品360」商店,更透露事成後收取了250元。裁判官水佳丽昨天判刑时,指少年从小学坏,并非「优秀嘅细路」,最终判他进入劳教中心。水官早前审理另一宗15岁男生掷汽油弹案时,曾形容男生是「优秀嘅细路」并轻判感化令,被上诉庭批评判刑过轻,其评价亦「有可商榷之处」。
涉案14岁少年早前承认三项刑事毁坏罪,昨在屯门法院接受判刑。庭上披露,少年早前认罪收押後,向撰写更生报告的惩教人员承认,他犯事後从朋友手上收取了250元。辩方求情时,强调少年并非受金钱利诱而毁坏涉案商店,只是「受朋辈影响」才犯案。
收250元破坏优品360
裁判官水佳丽翻看报告後,不同意辩方说法,认为少年早已学坏,常与人打架,不大爱香港,而且今次更用错方法表达不满,「整个社会就系睇住好似你咁嘅年轻人破坏」,认为他并非「满腔热血」、「优秀嘅细路」。最终,水官决定判他进入劳教中心,接受纪律训练、学习约束自己。
案情指,少年于今年2月24日下午与另外两名黑衣人到天耀广场内的「优品360」商店大肆破坏,将红酒等货品扫落地後逃去,但少年在商场附近被警员截获。少年在警诫下招认犯案,并承认于同月一日及二日先後破坏置富嘉湖二期内的「优品360」。少年参与的三次事件,造成共值约2300元货品损坏。
负责本案的水官早前处理另一宗掷汽油弹案件时,不但曾错误轻判15岁男生仅接受感化,更赞扬他是「优秀嘅细路」。水官相关言论激起公愤,市民纷纷投诉水官判决和言论偏颇。
其後律政司申请覆核量刑,就水官赞扬男生是「优秀嘅细路」一事,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翻查文件发现男生的学业成绩差劣,需重读中三,质疑水官的「正面评价」并不中肯;另一法官彭伟昌亦质疑男生醉心社会事件,质疑水佳丽「点解会有『优秀、令人心底里佩服』等嘅字眼出嚟?」最终改判男生进入劳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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