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香港存在出现第四波疫情可能性,的士司机是其中一个高危群组
本港过去两周持续有源头不明的新冠肺炎新增确诊个案,为加强防控能力,食物及衞生局局长陈肇始昨日宣布,行政会议通过就强制检测提供法律框架的规例,并于昨日刊宪。由今日凌晨零时起,食衞局局长有权发出公告并刊宪,容许医生向病人发出检测要求。食衞局局长并可要求指定人士,例如在某地区居住或工作的人,或特定年龄的人接受强制检测,违反规定者,可被罚款2000元,并会获发强制检测令;若仍拒绝检测,最高可被判监六个月。
因应第四波疫情一触即发,政府昨日召开专家顾问团会议及抗疫督导委员会会议,商讨防疫策略。陈肇始昨午在记者会上宣布,行政会议已于前日(13日)通过《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第599J章),提供一个法律框架,让政府可以按疫情发展,随时透过在宪报刊登公告,强制某些人接受新冠肺炎病毒检测。
陈肇始称,须接受强制检测的人,「包括有疫情爆发时,指明处所生活或工作的人士、某特定职业的人士,或已接近完成14天强制检疫的抵港人士。」她强调,「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是抗疫策略中的重要一环。
根据昨日已刊宪的《规例》订明,食物及衞生局局长可发出公告并刊宪,要求某些人接受新冠检测,当中包括由医生向求诊者发出指示,或局长指明某些人如特定行业或住某区的人,进行强制新冠检测(详见表)。
《规例》订明医生免责
值得注意的是,《规例》订明医生可以免责,即只要是真诚相信下,无论有或没有向求诊者发出检测指示,均不会招致任何个人法律责任。
虽然医生获免责,但呼吸系统专科医生梁子超称,医生仍要考虑求诊者的想法,可能因此面对困难,「新冠肺炎病徵其实与普通呼吸系统病徵相似,而大部分有病徵人士都并非新冠患者,若医生要求所有轻微病徵人士强制检测,怕会有反效果。」
西医团体将在本周与当局商讨细节。据了解,局方在处理好细节後,可随时发出相关公告予医生。
西医工会会长杨超发透露,商讨细节包括强检的文书格式;如何在向求诊者发出强检指示後,向衞生署通报;检测的时限。他估计衞生署将提供中央电子系统,方便医生操作。
倡规定24小时内做检测
有私家医生认为,政府应提供更好的指引,「例如什麽病徵就一定要做检测?或者有否类似计分纸的安排,咳就20分,无味觉就几多分,达到某个分数就要强制检测?」他并认为,检测期应该越短越好,「如果检测中心有足够能力,应该规定求诊者在24小时内做检测。」
安老服务协会执委李辉表示,院舍职员已经先後四轮接受特定群组检测,但由于并非强制,参与率由首轮的八至九成,跌至第二轮的大约七成。她赞成将院舍列为强制检测对象,保障院友和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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