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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原副主任冯巍17日在基本法颁布三十周年法律高峰论坛上表示,中央政府从来没有低估「一国两制」实践的难度,从来没有动摇贯彻「一国两制」的信心,也一直保持着对香港社会足够的耐心。我们有理由确信:「一国两制」的前途是光明的。
冯巍表示,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邓小平先生就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一国两制」等问题,发表过一系列非常重要的谈话。邓小平关于香港问题和「一国两制」的系列谈话,是基本法起草的最主要的指导性文献,最能反映出基础性的立法原意。现在重温邓小平先生的有关谈话,对把握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冯巍说,行使主权是国家行为,是中央国家权力机构对香港的管理行为,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中央的权力都规定在基本法里。国家通过基本法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权机构,包括行政长官、行政机关、立法会、司法机关,并授予这些机构管理香港的具体职权。这两方面结合,就是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他强调,这是一种完全不同于香港回归前的新的宪政体制,但不少港人对这种变化不了解、不理解或有偏见。香港社会对新宪制的认知、认同与新宪制运行的实际要求有很大的差距。
邓小平曾表示:「(香港)今後也不能照搬西方的那一套。现在如果完全照搬,比如搞三权分立,搞英美的议会制度,并以此来判断是否民主,恐怕不适宜。如果硬要照搬,造成动乱,那是很不利的。」冯巍指出,这就是基本法的原意。从回归23年实际运行的情况看,香港政治体制虽能有效运作,但并不顺畅,确实有立法会权力扩张,司法权至上的倾向。由于司法覆核的原因,香港司法系统对政府施政确实造成了约束。现在回到基本法的立法原意,有助于香港社会正确了解、理解政治体制设计初衷,排除各种干扰,理顺中央与特区、特区各权力机构之间的关系,实现香港良好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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