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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不能拖系列8/暴徒恶晒 警察冇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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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0 10: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0司法改革不能拖系列8 暴徒惡曬 警察冇人權.png

  
  有警员去年制暴时,被暴徒记下编号或委任证上的姓名、相片,惨遭恶意起底,甚至牵连家人亦受死亡威胁。警队及後改用行动呼号,保障同袍。一批反中乱港分子竟提出司法覆核,要求警察必须展示个人编号,以便投诉使用「过分武力」云云。高等法院原讼庭昨裁定政府和警方败诉,称警察不展示个人编号违反人权法。法律界指出,本案判词并未对「过分武力」作出证据分析、事实裁断及定下标准,却一面倒维护暴徒的所谓「人权」,漠视警察和市民的人权。警察协会亦指法官忽略被起底者受到生命威胁。有议员认为判词罔顾警察安危,支持政府和警方上诉。各界异口同声高呼:司法改革不容拖延!
  
  在去年暴乱中涉嫌暴动罪被捕的杨子俊、一直滥用司法覆核程序的郭卓坚及不断撑暴的记协等,早前就防暴警察、俗称「速龙小队」的警方特别战术小队等成员执勤时不展示个人警察编号,以至无法投诉,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原讼庭法官周家明昨日颁判词。
  
  周官:警察忧起底 但人权法重要
  
  周家明称,若指控警察使用不当武力属实,涉及违反人权法;但针对警方的指控是否属实,法庭在本案不宜作出事实裁断。周又指出,为使人权法行之有效,遭警方不当对待者理应可合理地识别涉事警察的身份,从而投诉或兴讼追究,故警察除非执行秘密行动,否则每人都应至少展示其独有编号,令相关调查追究制度得以实行。
  
  周家明续指,虽有警察担忧展示个人编号後会被起底,但人权法的落实执行至关重要,且警员展示编号,不代表其身份会被直接披露;部分警方行动中,有行动呼号被不同警察重复使用,导致不能辨认涉滥权警察的身份,不符人权法有关有效调查的要求。他又称,现行投诉警察课及监警会这两层投诉机制,未能有效处理针对警方的投诉及满足人权法要求:前者是警方一部分,後者缺乏足够调查权及无权推翻前者的决定。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表示,本案判词认为符合人权法要求的投诉追究制度有必要行之有效;但法官却并未就此分析证据及作出事实裁断。同时法官又称自己不宜在本案作出事实裁断,明显与其裁决自相矛盾,造成不清晰之处。「有裁决而无事实分析,是法官大忌」。
  
  漠视警察和受害市民的人权
  
  大律师龚静仪指出,本案判词一面倒维护暴徒的所谓「人权」,漠视警察及其他备受黑暴祸港之乱而要担心个人安危的普罗市民的人权,是赤裸裸的双重标准。「若按本案裁决,将来警察或因惧怕而在执法时放软手脚甚至集体离职,後果不堪设想。」
  
  对于周家明指监警会未能有效运作,监警会主席梁定邦反驳,其判词未完全反映该会职权的实况。他强调,实际上监警会并非完全无权改变投诉警察课的决定,若监警会不同意投诉警察课的决定,而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便可向行政长官反映、由其下定论。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陈克勤亦表示,本案裁决对前线警察不公道,罔顾前线警察及其家人被恶意起底、滋扰甚至生命受威胁的情况,而目前用行动呼号识别警察身份是合适做法。他支持政府和警方上诉。
  
  警方表示会与律政司研究判词并适当跟进。
  
  【华发网根据大公报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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