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范俊文曾于去年7月1日涉违法冲入立法会\网上图片
去年7月1日有大批暴徒冲入立法会捣乱,当中一名涉案28岁男子被票控後,曾经至少两度缺席聆讯兼失去联络,终在上月底被缉捕归案及加控暴动罪,但仍获主任裁判官钱礼准许保释。律政司就该批准保释的决定,罕有向高等法院原讼庭申请覆核,但法官仍拒绝撤销被告的保释,只批准增加保释条件。
现职文员的被告范俊文,去年7月1日涉违法冲入立法会,样貌被现场片段拍摄下来,之後被票控「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罪。但警方及执达吏一直无法根据他报称的住址向他派票,有人更声称范已搬离该单位。由于范也一直没有出庭应讯,法庭于是颁发拘捕令。
後来范俊文被捕归案,上月30日被带往东区法院应讯,并被加控暴动罪。当时控方虽然反对让范保释外出,但主任裁判官钱礼仍批准范保释等候再讯,条件之一是不准离境。
钱礼早前批准范保释的决定,引起了不少政界、法律界及市民关注,对法庭批准被告保释的标准表示忧虑。律政司其後就钱礼的保释决定,罕有地向高院申请覆核,要求撤回保释。
只批准增加保释条件
法官彭宝琴昨日听取过控辩双方的陈词後,批准范俊文继续保释,但更改其保释条件。现有条件包括以一万元现金保释、由范的父亲及伴侣各以一万元作人事担保、每晚守宵禁、每周到警署三次、保释期间不得离港、交出旅游证件并居住在报称地址等。
范俊文的案件将于今日再讯,以待与同案包括民间集会团队发言人刘頴匡、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孙晓岚、艺人王宗尧等共11人的案件一并移交往区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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