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刚刚消息称,今(28 日)早被拘捕的乱港分子、香港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被控 3 项 " 披露受调查人身份罪 ",案件今日下午首次提审,法官将案件押后至明年 3 月 9 日再审,林卓廷获准以 2000 港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
据香港商报网报道,林卓廷因涉嫌向公众或部分公众披露元朗 "7 · 21 事件 " 受调查人士身份的资料,今早被香港廉政公署人员上门拘捕,被控 3 项 " 披露受调查人身份罪 ",其后获释。
林卓廷 ( 左 ) 在寓所被拘捕。图自 " 东网 "
报道称,案件今日下午在东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控方申请被告毋须答辩获准,案件押后至明年 3 月 9 日下午再审,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见。林卓廷获准以 2000 港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须居住于报称地址。 43 岁林卓廷,被控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2020 年 1 月 21 日及 7 月 16 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向公众或部分公众披露一项调查中一名受调查人游乃强的身份。
林卓廷上午抵达廉政公署总部。图自 " 东网 "
此前,林卓廷涉嫌去年 7 月 21 日 " 元朗暴动案 ",被控暴动罪,案件排期至明年 1 月 5 日下午 3 点半在湾仔区域法院再审。控方提出修订林卓廷保释条件也获批,林卓廷不得离港,须交出旅游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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