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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师汤家骅:涉香港国安法案件申请保释,辩方需证明被告不会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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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 03: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乱港头目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再度还押候审。据香港 " 橙新闻 " 等港媒报道,香港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今日(1 日)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触犯香港国安法的人,并非不能保释,但法庭需考虑不少因素,包括是否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人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汤家骅资料图。(图片来源:香港 " 橙新闻 ")
报道称,汤家骅表示,涉及香港国安法的案件,法庭在考虑是否批准保释时,除了须考虑被告会否弃保潜逃、会否干扰证人或销毁证据及会否再犯等,被告也要证明不会再犯,举证责任由控方转到辩方。
汤家骅称,根据香港国安法 41 条,列明检控要由律政司书面同意,但不影响犯罪嫌疑人申请保释,即犯了国安法的人,并非一定不可保释。
另据香港 " 星岛网 " 报道,汤家骅在节目中还提到,香港国安法案件的申请保释的门槛提高,但无罪假定的大原则并无改变,他强调黎智英即时还押候审并无争议。
据港媒此前报道,多案缠身的黎智英因涉嫌欺诈及违反香港国安法而被落案起诉,他在 12 月 23 日就两案一并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保释并获批准,引起各界哗然。香港律政司就保释申请结果上诉至终审法院,12 月 31 日,终审法院 3 位法官批准上诉许可,黎智英须还押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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