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秋莎火箭炮是一个耳熟能详的名字,在抗美援朝战争中发挥了重要的火力输出、压制及突袭作用,在同类武器对比中胜过美韩军队。当时新中国成立不久,军工科技还很落后,根本不可能独立生产火箭炮这样的装备,更别说在战场上熟练运用大量杀敌。 喀秋莎是一款苏制武器,在抗美援朝期间配备给志愿军炮兵,由炮兵21师操控使用。尽管该款火箭炮是苏联研制的,但也可以说是新中国陆军在建国初期使用过的最先进的攻击性武器了。毕竟105毫米以上的大口径榴弹炮在48、49年才在各野战军中批量使用,像132毫米火箭炮这种高射速大口径武器,是之前我们想都不敢想的。 志愿军拥有火箭炮,美韩军队事先都不知情,也没有相对应的防御准备。以美方对中国军力的了解,并未推断出志愿军能够使用喀秋莎,尤其是前五次战役都没有出现过的情况下。1951年9月,志愿军炮兵才第一次在朝鲜战场使用这样的武器,这时五次大战役都已经结束,交战双方逐渐进入相持阶段。 之所以这么晚才把火箭炮投入实战,并非苏联没有提供,而是因为操控火箭炮的炮兵部队需要经过专门训练(用时五个月),因此炮兵21师的120门喀秋莎,直到战争打了接近一年才突然开始发威,打了敌人一个措手不及,起到了很好的战场效果。 美军的装备优势在战争初期给志愿军造成很大麻烦:由于武器代差,有时我军围死了敌人还能被对方突围,即便取胜也造成遗憾;而志愿军的很多军事行动只能在夜间进行,同样是忌惮美军的空中优势。这样的背景下,我军对本方的少数先进武器格外重视,显然就包括苏联秘密援助的喀秋莎火箭炮。彭总要求使用火箭炮前严格保密,以求抓住时机大量歼灭美军有生力量。 1951年9月,志愿军炮兵21师203团进行火箭炮齐射,一次性杀伤后洞里地区美军第7师700余人(此战实际使用24门,只打了一次齐射384发,21师有5个火箭炮团)。由于火箭炮射速远远快于榴弹炮,且能够实现高速齐射,射击场面极为震撼。由于是电子点火,搭载八联装滑轨的发射车,打一次齐射(16发火箭弹)只需要7-10秒,也就是说我军拥有的120门炮若进行齐射,打出上千发火箭弹,连10秒钟都不用! 喀秋莎不光能摧毁敌人宽阔阵地,对敌军的心理吓阻效果也是非常客观的。在朝鲜战场上,任何一种武器的视觉和心理威慑力都难以和喀秋莎匹敌,对于本方官兵则是一种感官鼓舞。这样超高射速和破坏力的武器,不光志愿军自己之前没用过,连一向不乏各种先进武器的美军官兵也鲜有接触,瞬间在战场上被吓得胆寒。 喀秋莎成了朝鲜战场上美韩军队的噩梦,尤其在1952年上甘岭战役中,志愿军炮兵以火箭炮为核心,配合山野炮、榴弹炮,整个战役合计炮火歼敌超过1.2万人,立下了大功。其实喀秋莎也不是没有弱点,比如发射架的射击精度远远不如榴弹炮管;而且因为发射时火光太大,很容易被敌人确认射击阵地的位置,如果不能及时转移,将损失惨重。 火箭弹的造价远远超过榴弹,我军也不会随意使用喀秋莎,往往都是瞅准时机用在刀刃上。好在志愿军的火箭弹发射车有90公里的最高时速,能够在发射后进行快速转移。朝鲜战场上,喀秋莎火箭炮并没有因为转移不及时而遭到过敌人炮兵的反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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