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钱德明 记者 严君臣)应聘进江苏如东一家公司的戴某,在与办公室主任发生争执后,被对方移出了公司微信群。戴某认为这意味着公司和他解除合同,在那之后不去上班,并向公司索赔 7.6 万元。1 月 18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当地劳动保障综合执法大队对此事进行了调解。 2017 年 10 月 9 日,戴某大学毕业后,通过招聘进入如东某液压有限公司做文员,之后公司和他签订了劳动合同,帮他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还把他加进公司全员微信群,该群由办公室主任孔某负责管理。 2021 年 1 月 8 日,戴某与孔某因工作原因在群里发生激烈争执。当天下午下班后,孔某就将戴某移出微信群。从翌日起,戴某就不去公司上班了。1 月 12 日,戴某指责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7.6 万元被拒绝,他不服,便向如东县劳动保障综合执法大队举报。 副大队长沈擂认真听取情况介绍后便与孔某取得联系,证实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1 月 15 日,沈大队长召集案件当事人调解,再次倾听情况介绍,双方认可事实后,他就两人发生工作上的分歧将其移出单位微信群,是否构成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一焦点问题进行剖析,指出各自过错,宣传人社政策、法津法规。 最终,双方认可大队处理意见。两人发生工作上的意见分歧而将其移出公司微信群,并不能证明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双方对解除原因均举证不足的情况下,酌情认定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至于赔偿问题,结合公司效益和戴某的薪酬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测算,公司应向戴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4.9 万元,1 月 19 日前必须到位。记者了解到,目前补偿金已经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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