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25 日,大象新闻记者从“错换人生 28 年”案当事人姚策的生母杜新枝处获悉,该案二审将于 1 月 26 日上午 9 点,在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目前,姚策因病情危重,再次转至杭州树兰医院接受治疗,无法亲自出庭参审,将由其亲生父母郭希宽、杜新枝出席二审庭审。
2020 年 12 月 7 日,“错换人生 28 年”案件一审宣判,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方面赔偿姚策及其亲生父母共计 76 万余元。姚策的代理律师周兆成向记者表示,姚策一家人对一审判决结果表示认可,但由于姚策生命垂危,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和原告方一审提出的 273 万还有一定距离,姚策经过多次考虑后,决定提出上诉。
姚策作为一名肝癌晚期患者,漫长的治疗过程已经付出了巨额费用。姚策称,由于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重大过错”发生“抱错事件”,对自己以及亲生父母和养父母,都带来无法弥补的巨大精神创伤。 但是,法院一审判决的 76 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既不能“抚慰”全家所遭受的巨大精神痛苦,也会导致涉事医疗机构违法侵权成本太低,不足以警戒社会。
同时,姚策意识到自己会不久于人世,为了能防范侵权的再次发生。二审开庭前,他给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写信,建议提高我国精神损害标准,“当前,我国立法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偏低,已经与时代脱节,根本达不到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效果。恳请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加快立法步伐,全面提高我国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2021 年 1 月 21 日,姚策曾委托其生母杜新枝、生父郭希宽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快递了《关于“提高我国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立法建议书》,快递查询记录显示 1 月 23 日全国人大收发室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收发室均已签收。
1 月 10 日,姚策因上消化道出血约 2000 毫升并伴有昏迷,送往北海市人民医院后被下了病危通知书,经过救治后,姚策脱离生命危险,于 1 月 15 日出院。
1 月 17 日,姚策又出现下消化道出血,再次被送至北海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便血 1000 多毫升的姚策,手臂和脚插满了针头,每天只能靠输血和营养液来维持生命。 为了能接受更专业的治疗,1 月 23 日止血后,姚策从北海市人民医院办理了出院手续,在妻子的陪伴下来到杭州树兰医院继续治疗,目前正在做全面检查,等待新的治疗方案。作为家中的顶梁柱,姚策在肝癌的折磨下身体异常虚弱,目前已无法下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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