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道】据香港 " 星岛网 "1 月 29 日报道,乱港分子、前 " 香港众志 " 秘书长黄之锋,及社运人士古思尧,涉嫌于前年 10 月 5 日《禁止蒙面规例》生效首日,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黄之锋另被控违反《禁止蒙面规例》。黄之锋今日(29 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这 2 项罪名,古思尧则不认罪。
香港 " 东网 " 此前报道称,黄之锋及古思尧,分别报称香港公开大学学生及退休人士。控罪称,两人于 2019 年 10 月 5 日,在香港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在无合理辩解下,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黄之锋另被控同日在金钟道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时,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辨识身份的蒙面物品,即一个挂耳式口罩。
香港警方曾表示,前年 10 月 5 日,有大批人士在铜锣湾一带集结,并且游行至中环。有关集结并没有按照香港法例第 245 章《公安条例》所规定通知警务处处长,属于未经批准集结。 港岛总区刑事总部经深入调查及咨询律政司意见后,在去年 9 月 24 日拘捕两名涉案男子,年龄分别为 23 岁及 74 岁,涉嫌 " 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其中这名 23 岁男子也涉嫌在该未经批准集结中违反《禁止蒙面规例》。 黄之锋因涉 2019 年 6 月包围湾仔警察总部一案,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被判刑,黄之锋承认煽惑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两罪,被判处监禁 13 个半月,目前于石壁监狱服刑。至于古思尧,他被控于 2020 年 7 月在法院外侮辱国旗,今年 1 月 28 日早上在香港西九龙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判囚 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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