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福岛核事故已过去 10 年,但它的影响仍在延续。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茨城县等 9 个都县居民提起诉讼,以日本原子能发电公司东海第二核电站未确保安全性为由要求其停运。当地时间 3 月 18 日,水户地方法院下达判决,不允许东海第二核电站运转。 这是福岛核事故后日本第二例勒令核电站停运的判决。此前,福井地方法院曾判决,不允许关西电力公司大饭核电站 3、4 号机组重启。 经历过福岛核事故的日本民众仍对核电站的运作怀有极大疑虑。去年 10 月,日本媒体报道称,日本政府有意将核废水排入海洋,再次引起舆论担忧。 近日,新京报记者专访了英国帝国理工学院能源材料学教授罗宾 · 葛林姆斯。葛林姆斯指出,处理核废水需要遵循国际化科学处理程序,为了提升民众信心,需要保证处理程序的透明与公开。葛林姆斯还表示,必须从过往的经验中吸取教训,确保核电工作人员培训的各个方面都有安全文化教育,让他们更有归属感和责任感,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罗宾 · 葛林姆斯。图 /International Science Council
核废水入海要遵循国际化的科学处理程序 新京报:2020 年 10 月,日本媒体报道称,日本政府有意将福岛核事故产生的核废水排入大海。从科学角度而言,将核废水排入大海有哪些难点需要克服? 罗宾 · 葛林姆斯 : 与其称之为 " 核废水 ",不如说是 " 核电站产生的废水 ",(这样说)更加准确。如果遵循正确的科学程序,可以降低这些废水的损害。 为了提升民众对处理程序的信心,不仅需要遵循国际化的科学处理程序,还要保证程序本身公开化、透明化。我认为,就目前而言,日本还是做到了这一点,我们也应该支持这种公开化和透明化的程序继续下去。 新京报:目前的数据显示,经过处理的核废水中仍有约 70% 含有超标的放射性元素,就此应该如何处理? 罗宾 · 葛林姆斯 : 核电站产生的废水要排放到海洋中,其放射性元素的浓度必须降到符合监管部门认定为无害的范围。现在有多种方法可以降低特定的放射性元素(比如铯或锶)的浓度。日本核电工作人员使用这方面的技术经验丰富。另外一种处理方法就是将这些水储存几年,等放射性元素衰变至规定水平以下再排放。 我们谈到的这些国际标准是国际原子能机构等组织认定的标准,都经过了合适的科学审查。除非基于科学证据而需要再提高标准,不然这些标准应该保持不变。有时日本会使用(比国际机构)更高的标准,日本在这方面还是十分谨慎的。 新京报:核废水排入大海后,不会瞬间被稀释,对海洋环境、人体健康会造成哪些影响? 罗宾 · 葛林姆斯 : 多年来的经验证明,如果排放的废水中的放射性元素含量符合国际标准,那么其造成的风险就较低,可以接受。但是风险这一概念比较棘手,什么叫做可以接受的低水平风险?我们应如何去证明呢?我们应当清楚,将风险降到零是不可能的,但可以将风险降到社会可以接受的范围。我认为,(核电站产生的废水的)风险水平其实已经很低了,比我们日常所面临的风险还要小很多。 虽然废水稀释的过程较快,但是潮汐和水流又会影响稀释过程,因此具体还需要了解水流的运作并对其进行监控。 要进行碳减排,核能仍是关键能源 新京报:日本福岛核事故之后,德国开始主张去核化。福岛核事故对世界核能产生了怎样的影响?目前全世界的核能格局是怎样的? 罗宾 · 葛林姆斯 : 福岛核事故后,各国的核进程有所不同。有的国家开始主张去核化,例如德国;有的国家则加快了核能建设。10 年前,世界还没有将注意力放在高碳排放带来的挑战上。在我看来,如果要进行深度的碳减排,我们就需要使用所有形式的低碳能源,核能仍是很关键的能源。 不过,我们应同时利用核能与可再生能源,以应对(可再生能源的)" 间歇性 " 挑战(指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具有 " 间歇性 ",只能在特定条件下供电。比如风能,有风时有电,无风时则无电)。 新京报:面对切尔诺贝利核事故、福岛核事故,人类社会应该从其中作出哪些反思?应该从哪些地方着手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罗宾 · 葛林姆斯:在发展核电方面,我们必须吸取之前的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我们应学会,确保核电工作人员培训中各个方面都有安全文化教育,让他们更有归属感和责任感。同时,还有一些细微之处(需要注意),比如,教育工作人员的时候要确保有一个 " 无责备的环境 "(注:即不要给工作人员过多心理负担)。总之,我们需要学习如何更好地进行安全文化教育,并将其分享给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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