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醉酒驾驶被抽血送检,遵义凤冈一名男子打电话给在医院上班的表弟,安排调包自己的血样以逃避处罚。3 月 29 日,他因两项罪名被判处拘役,其表弟也因涉嫌犯罪在接受警方调查。
今年 1 月 12 日 19 时 42 分,从事建筑工作的李某,酒后驾车行驶至凤冈县龙泉镇龙凤大道路段时,被交警当场查获。交警发现,李某有酒驾嫌疑,于是立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 120mg/100ml。
因涉嫌醉酒驾驶,警方依法将李某送往医院抽血检验。不过在抽血检验过程中,李某为逃避处罚,竟然打电话给其在医院上班的表弟王某,要求为他处理抽取的血样。 在收到表哥的请托后,王某碍于交情和亲戚关系,于是联系其同事肖某帮忙办理此事。为稀释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肖某将盛放李某血样的一支抗凝血管提前混入了他人的血液。不过,因害怕被发现,肖某未对李某的另外一支抗凝血管作假。 案发后,相关鉴定机构对上述两支抗凝血管内的血液作乙醇定性定量分析和 DNA 检验。经鉴定,李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 139.64mg/100ml;混入他人血液的抗凝血管内的血液中未检出乙醇成分,但该检材中检出女性 STR 分型。 后来,李某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归案后,李某自愿认罪认罚。 3 月 29 日,凤冈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指使他人在公安机关抽血采样时作假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
法院认为,因其是自首且系初犯、偶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 1 个月,并处罚金 2000 元;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拘役 5 个月;决定执行拘役 5 个月,并处罚金 2000 元。
据介绍,帮忙为其处理血液的表弟王某、王某同事肖某,也因涉嫌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被公安机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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