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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迅速,但一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高、没能解决当事人诉求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对此,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的法律援助法草案,从加强服务监管、提升保障力度等方面作出一系列规定,有望破解该问题。
在服务监管方面,草案二审稿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投诉查处制度,依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并及时向投诉人告知处理结果;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建立法律援助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案件办理等情况;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制定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标准,通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定期进行质量考核;法律援助机构应当采取措施,督促法律援助人员提升服务质量;律师协会应当加强律师事务所、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考核管理等。
为了免除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后顾之忧”,草案二审稿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将法律援助相关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需要,促进法律援助均衡发展。明确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草案二审稿还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中增加“确认劳动关系”“生态破坏损害赔偿”等情形,并增加规定:英雄烈士近亲属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下,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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