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建筑是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保护和利用好历史建筑,对延续杭城历史文脉和传统风貌,提升城市品质意义重大。历史建筑往往因为岁月的侵蚀需要修缮,但想让历史建筑抖落一身尘埃,不能随心所欲,要合法合规才行。 2020年11月,杭州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了上级部门交办的关于涉嫌擅自对教场路1号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结构的案件。因为该案件涉及到诸多部门,为了更全面、细致地调查和取证,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市综合执法队、市文保中心、区住建局、区规资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就该问题开展了实地勘察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会商,为下一步查处工作明确了方向。 在现场勘查中发现,教场路1号的部分修缮工作并未按照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批复的《杭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审查意见表》相关要求进行。经询问,该历史建筑修缮当事人王某承认,该修缮行为是在没有相关审批许可的情况下进行。他表示,在实际施工中发现该历史建筑年代久远,在部分装饰上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再采取一些加固措施,后续作为餐厅使用保障消防安全。 执法队员当即对其擅自修缮行为现场开具了《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报经批准并予以立案。在经过一系列调查取证后,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对当事人王某作出限期十五日内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1年初,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出具了当事人已按要求落实相关保护修缮措施的征求意见回复函,拱墅区城市管理局将案件结案归档。 2020年9月30日起,拱墅区城市管理局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根据《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领域的拓展充分考验执法队员综合执法的能力。这起案件是拱墅区首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执法案件,对提升执法水平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也为今后历史保护建筑众多的时尚繁华之区提供了强有力的执法支撑。 商业开发固然能让历史建筑抖落一身尘埃,但不能忽略一个前提,注重延承建筑的历史文化内涵,实现历史文化和现代商业相互交融的城市发展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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