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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10月14日至16日在京召开。大会官方网站14日发布的《中国可持续交通发展报告》指出,中国将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互联互通伙伴关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交通互联互通网络,促进沿线各国共同实现多元、自主、平衡、可持续的发展。
当前,铁路合作项目取得重大进展,亚吉铁路、蒙内铁路、拉伊铁路、中俄同江铁路大桥建成通车,中老铁路、中泰铁路、匈塞铁路、雅万高铁等项目扎实推进。巴基斯坦1号铁路干线升级改造、中吉乌铁路等项目前期研究正在积极推进。中欧班列累计开行超过4万列、通达欧洲23个国家的174个城市,初步探索形成了多国协作的国际班列运行机制。
中欧班列是按照固定车次、线路、班期和全程运行时刻开行,运行于中国与欧洲以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间的铁路国际联运列车。自2011年首次开行以来,中欧班列辐射范围不断扩大,货物品类逐步拓展,构建了一条全天候、大运量、绿色低碳的陆上运输新通道,有力保障了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班列年度运送货值由2016年的80亿美元增长到 2020年的近560亿美元。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至2021年6月底,中欧班列累计向欧洲发运1232万件、9.6万吨防疫物资。
我国加快推动与周边国家公路联通,昆曼公路、昆明—河内—海防高速公路、中巴经济走廊“两大”公路全线通车,中俄黑河公路大桥完工,“双西公路”(中国西部—欧洲西部)建设稳步推进。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合作平台,与19个国家签署了22项双边、多边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中蒙俄、中吉乌、中塔乌、中俄(大连—新西伯利亚)、中越实现国际道路直达运输试运行,国际道路运输辐射范围进一步拓展。中国加入并全面实施了《国际公路运输公约》(TIR公约),已有10个国家TIR证持证人通过中国公路口岸开展了超过3000票运输业务,为推进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提供有力支持。
我国大力加强海运互联互通。中国与6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70个双边和区域海运协定,海运服务覆盖沿线所有沿海国家。与27个国家(地区)签署船员适任证书认可协议。与新加坡签署船舶电子证书谅解备忘录,便利船舶通关,引领和推进电子证书在全球航运业的应用进程。共同开展希腊比雷埃夫斯港、斯里兰卡科伦坡港、巴基斯坦瓜达尔港等海外港口的建设和运营。积极打造丝路海运品牌,提供高质量海运服务。
我国还注重发挥民航在互联互通中的重要支撑作用,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签订128个双边航空运输协定。与卢森堡、俄罗斯、亚美尼亚、印度尼西亚、柬埔寨、孟加拉国、以色列、蒙古、马来西亚、埃及等国家举行双边航空会谈并扩大了航权安排,积极倡导“一带一路”上的航空运输自由化和便利化。截至2020年底,中国航空公司国际定期航班通航62个国家的153个城市。中国帮助巴基斯坦、尼泊尔、马尔代夫、柬埔寨、赞比亚、津巴布韦、多哥等国实施机场升级扩建项目,提高了机场运营能力和安全性,为跨境人员流动和贸易往来带来更多便利。
当前,中国初步形成国际物流主通道网络,已开通泛太平洋、欧洲、泛大西洋、亚太、东南亚及南亚等集装箱航线,以国际海运、航空货运、铁路联运为主的国际物流供应链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海运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国际海运航线往来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港口,海运船队规模达到3.14亿载重吨,注册海员数量为80.8万,海员规模居世界前列。国际航空货运快速发展,2020年中国民航完成国际货邮运输量223万吨,2016年至2020年,国际航空货邮运输量年均增长6.7%。国际铁路联运产品基本稳定,成为国际货物交流的重要选择。
共建“一带一路”,关键是互联互通。提高国际物流保障能力作为实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的重要目的,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走深走实上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加强与沿线国家的基建合作
当前,共建“一带一路”的国际物流保障能力仍比较薄弱,不仅部分沿线国家内部存在着基础设施瓶颈,而且沿线国家间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上也存在明显短板。
首先,虽然“一带一路”沿线许多国家在资源、劳动力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但由于这些国家基础设施较为薄弱、物流保障能力不强,使得这种优势难以得到有效发挥,以致严重制约了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其次,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是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既无资金实力也无技术能力来推动国家间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从而造成“一带一路”建设的国际物流保障能力严重不足,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生产要素和商品流通,降低了这些国家的发展潜力。
为提高共建“一带一路”的国际物流保障能力,我国应充分发挥自身在资金、技术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优势,加强同沿线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合作,依托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打造国际物流合作平台,通过物流技术体系建设、物流供需精准对接和沿线物流新领域的前瞻性布局,为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提供切实有效的国际物流保障,有力支撑当地经济发展和我国全方位对外合作。
增强物流技术体系建设合作
加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物流技术合作是提高共建“一带一路”国际物流保障能力的重要基础。物流技术体系涉及硬件设施、技术装备、服务模式和国际规则等,突破性的物流技术成果将牵引物流技术体系的变革甚至重构,实现物流效率的大幅提高和物流成本的显著降低,使物流保障能力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从而支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经贸流通和人文交往。
比如,美国在20世纪中叶大力推动集装箱革命,以集装箱工业技术为核心建立了一整套国际多式联运标准化硬件设施、物流装备、服务体系与运输规则,引发国际港口代际更替,奠定了当前国际贸易物流体系的基本格局。我国强化“一带一路”物流保障能力也应技术为先,按照与沿线国家的产能与经贸合作要求,共建物流技术体系,包括港口、铁路、管网等设施规模与技术等级、物流装备技术性能、跨国物流运行规程、国际规则标准等,以技术支撑物流一体化运作,提高保障能力。
引导我国物流服务供需双方走出去
“一带一路”沿线基础设施短缺、服务体系不健全是物流保障能力不强的重要原因之一,但由于沿线许多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产业基础薄弱,造成物流现实需求不足,对物流领域的投资缺乏市场支撑,而物流短板又进一步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一带一路”物流保障能力建设陷入“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循环。我国加入WTO之初,同样面临这一问题,国外生产、流通企业来华投资,大多与其国际物流服务供应商合力开拓国内市场,供需互为保障,共同成长,在提高国际物流保障能力方面贡献了成功经验。
我国在加强“一带一路”产能合作、推动贸易畅通的进程中,应鼓励国内物流企业成为工程、制造、商贸等企业全球物流服务供应商,以战略联盟的形式携手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以我国海外产能的物流需求为基础,植根当地构建物流服务体系,加强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打通连接国内、辐射国际的服务渠道,建立全球网络。通过供需精准对接,同步“走出去”,为提高“一带一路”物流保障能力寻找突破口、夯实基础和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
强化重要贸易大通道的国际物流组织能力
在“一带一路”合作框架下,海向贸易仍为主体,港口、航线网络和远洋运输船队是国际物流组织的关键环节,特别是在船舶大型化发展趋势下,中转集散型枢纽港和围绕枢纽港开辟的航线,决定了一个地区物流资源的可获得性、物流服务的便利性和物流成本的高低。
因此,应充分发挥我国远洋商船队的规模优势,契合“一带一路”产能与经贸合作格局,引导国际航线网络布局,确保沿线新兴投资热点区域、经济增长区域的重要枢纽节点顺畅接入网络,培育新的国际航运中心,形成符合“一带一路”建设格局的远洋物流新布局,提高海向物流保障能力。
同时,根据“一带一路”陆向纵深广阔、内陆国家众多的特点,契合沿线国家发展要求,发掘国际贸易物流新需求,开拓新领域。以新亚欧大陆桥等经济走廊为引领,以中欧班列、陆海新通道等大通道为骨架,加快陆向贸易物流保障体系建设,依托内陆枢纽扩大货源组织规模与范围,以跨国铁路联运班列为重点,携手相关国家打造陆路物流服务新品牌,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商制定适用于陆路物流与贸易的新规则。以海陆双向双线,整体性构建“一带一路”国际物流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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