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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充当保护伞遭穷追猛打半年的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2023年2月8日仍敢拼死办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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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2 20: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充当保护伞遭穷追猛打半年的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2023年2月8日仍敢拼死办假案强行掩盖真相,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至今仍势不可当】
——举报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死心塌地充当以徐州市多任公安局长为首的害群之马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
举报人王培荣联系,手机:13651615346(微信同号,只收短信),电子邮箱:[url=mailto:%E6%88%9613651615346@139.com]13651615346@139.com[/url]
2022年11月26日,王培荣通过江苏省公安厅网站向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举报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江苏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徐州市公安局原局长顾林岗“盖公章署实名明目张胆包庇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刑事犯罪”,提交A4纸长达18页举报材料“【反腐扫黑除恶刀光剑影】再次举报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和位高权重保护伞(含附件1)”和徐州市公安局公函证据“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照片”
举报材料列举了16个违法犯罪事实。江苏省公安厅网站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信件编号TZ002211260004
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规定办案期限为15天,60多天过去了,案件至今仍办结,也没有告诉举报人王培荣为什么2022年11月26日举报案件超过办案期限四倍不结案的原因。
  忍无可忍的王培荣于2023年1月27日,以“【2023年1月底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仍势不可当】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厅死心塌地充当保护伞(续)(含附件1)”为文件名,通过江苏省公安厅网站向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提交提交A4纸长达20页word文档的举报材料和证明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江苏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徐州市公安局原局长顾林岗等充当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铁证“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照片”
王培荣在举报材料开始部分责问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王培荣2022年11月26日举报案件超过办案期限四倍,既不结案,也不说明原因,导致王培荣举报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仍逍遥法外,2023年1月底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仍势不可当。
王培荣2023年1月27日举报材料,江苏省公安厅网站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信件编号TZ002301270033
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在收到王培荣举报材料的第二天回复“已办结”,给出的理由是“重复信件”。
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2023年2月8日仍敢拼死办假案强行掩盖真相,历时70多天,办结王培荣2022年11月26日的举报案件,答复为“来信人反映情况不实,不予支持”。
王培荣重申: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无论否认盖徐州市公安局公章的[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真实性,还是否认徐州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决定书》白纸黑字内容的真实性,均是在实施明显刑事犯罪
起底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死心塌地充当以徐州市多任公安局长为首的害群之马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
江苏反腐扫黑除恶和公检法领域惊天腐败黑幕(之一)】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在2022年8月,竟仍敢明目张胆包庇“徐州市多任公安局长与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狼狈为奸”案
——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不但颠倒黑白弄虚作假办假案,而且无中生有谎称“信访事项已经最高法院判决”,十分明显故意充当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
一、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回复经查,您反映的问题不属实,诉求不合理”,无论否认盖徐州市公安局公章的[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真实性,还是否认徐州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决定书》白纸黑字内容的真实性,均是明显涉嫌刑事犯罪
王培荣提交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的信件编号TZ002206280006
标题徐州市多任公安局长与全国最牛黑恶势力狼狈为奸
信件内容【中国最黑的公安局】徐州市公安局多任局长狗胆包天,盖公章署实名明目张胆包庇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刑事犯罪 发生在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社区以刘永修、薛长玲、潘增奎为主犯的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连续二届强行违法用剥夺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赋予居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手段,将2003年徐州市十大腐败要案主犯潘增奎操纵成风华园社区居委会主任。 2011年8月26日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起诉徐州市公安局和泉山区公安分局,指控其颠倒黑白办假案,充当大肆打砸抢的潘增奎黑恶势力的最无耻的帮凶 详情请看附件: 1、【徐州市多任公安局长与黑恶势力狼狈为奸】(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 2、【中国文革后最恐怖的反党反政府反人民政治事件】(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
回复内容您好,经查,您反映的问题不属实,诉求不合理,不予以支持且您反映的信访事项已经最高法院判决。
王培荣提交的附件主要是就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向法院提起行政不作为起诉书,王培荣的八个向徐州公安部门报案内容和徐州公安部门的八个答复均是摘录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何来的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回复经查,您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二、仅从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可以十分明显看出:“徐州市多任公安局长与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狼狈为奸”,强行包庇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十分的刑事犯罪,下面仅举例说明
(一)业主委员会的主任王培荣制止偷电,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不但踢开业主委员会门,而且抢走办公室二部电话机,徐州公安部门明目张胆强行包庇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刑事犯罪
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记录王培荣报案内容:“2011年2月17日,我作为业主委员会的主任制止偷电行为后,潘增奎带领的黑恶势力强行将用一把名锁、一把暗锁同时锁好的业主委员会办公室的门踢开,抢走二部电话机,申请人王培荣及时把该情况通过电子屏如实告知业主,后该伙黑恶势力破坏直到抢劫物业楼电子屏。”
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记录公安部门处理情况:“关于第一个问题,2011年2月17日,居委会干部张志熊、潘增奎等人组织社区居民三百余人进行正月十五闹元宵群众演出。演出正在进行时,王培荣以居委会组织的演出使用业主委员会的电源为由,强行切断演出电源,造成演出无法进行。潘增奎等人找王培荣交涉无果,一气之下,张志熊将业主委员会门踢开,将办公室二部电话机拿走。经查,张志熊的行为不构成抢劫。”
(二)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制止偷电,用一把明锁一把暗锁同时锁好的业主委员会办公室,被潘增奎带领的黑恶势力,接连踢7、8脚,硬把门踢开,抢劫二部电话机,王培荣及时把该情况通过电子屏如实告诉业主。该伙黑恶势力抢劫物业楼电子屏,并殴打制止抢劫的王培荣(由录像视频为证)。责问公安:难道黑恶势力大肆打砸抢业主财产,业主委员会告诉业主真相的权利也没有了吗?告诉业主真相就是辱骂吗?该黑恶势力多次明目张胆抢劫,徐州市领导多次用公款为其抢劫买单
   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记录王培荣报案内容:“2011年4月12日上午10点多,潘增奎带领的黑恶势力再一次暴力抢劫价值上万元的电子屏并殴打申请人王培荣。”
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记录公安部门处理情况:“关于第五个问题,2011年4月12日上午张志熊、潘增奎、张尊全等人在拆卸小区内物业楼电子显示屏时,王培荣上前制止拆卸。双方有推、拉过程。关于拆卸显示屏的原因,张志熊、张尊全辩称王培荣经常利用业主委员会的显示屏攻击风华园居委会,辱骂张志熊、张尊全等人。拆卸显示屏是为了不让王培荣再利用显示屏骂人。有在场证人称:“这个显示屏是公共财产,不应该是王培荣的自己的财产,王培荣更不能使用公共财产辱骂他人、攻击他人,太不道德。有些事情不该是王培荣说的,黑社会和黑恶势力应该由司法机关认定。”经调查,没有证据证实当时王培荣被殴打。”
(三)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如实举报揭露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多次遭明目张胆打击报复。中国最牛黑恶势力殴打、抢劫王培荣,有录像为证。王培荣手机被抢、小灵通被抢、王培荣钱被抢,王培荣报警,公安部门均不择手段强行包庇中国最牛黑恶势力明显的刑事犯罪,详情请看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王培荣万般无奈情况下,曾向徐州市主要领导举报,当时派出所所长骆明不敢向抢劫者追回抢劫的小灵通(内有王培荣大量个人信息),送来一部用公款购买的小灵通赔王培荣
三、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无中生有谎称“信访事项已经最高法院判决”,企图强行掩盖真相,十分明显故意充当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
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告知王培荣:申请人如不服本复议决定,可在接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王培荣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但法院至今拒绝立案,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无中生有谎称“信访事项已经最高法院判决”,企图强行掩盖真相,十分明显故意充当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
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收到的王培荣2023年1月27日举报材料标题为:“2023年1月底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仍势不可当】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厅死心塌地充当以徐州市多任公安局长为首的害群之马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
——王培荣依法如实举报控告中国最牛黑恶势力明显违法犯罪不但处处碰壁,而且遭陷害入狱,举报控告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位高权重8保护伞:以江苏省委原常委徐鸣为帮主、由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实名举报长达十多年的腐败官员组成的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
其中王培荣向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提交举报材料正文的第一部分:
第一篇 举报控告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保护伞:以江苏省委常委徐鸣为帮主、由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实名举报长达十多年的腐败官员组成的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
徐鸣 江苏省委原常委、江苏省原副省长、徐州市委原书记 徐州市官场超级黑社会帮主
李荣启 徐州市委原副书记 【战无不胜的江苏官场超级黑社会:集贪腐淫黑于一身的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骨干李荣启(徐州市委副书记)创贪腐淫黑而不败世界奇迹】
顾林岗 徐州市公安局原局长、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江苏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蒋子彦  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公安分局原局长
【中国最黑的公安局局长顾林岗、 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局长蒋子彦】盖公章署实名明目张胆包庇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刑事犯罪
宋遥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副院长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宋遥明目张胆造假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副院长宋遥2011年对王培荣二个起诉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强行压案不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年后的2012年宋遥充当黑恶势力狂犬恶狗,疯狂用了六种以上犯罪手段,造假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刑事造假第一案
杨其江  江苏省检察院政治部原主任、孙光永 江苏省盐城市检察院原检察长
江苏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杨其江、江苏省盐城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光永利用职权操纵下,江苏省检察院在查实徐州二级法院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关键证据后,仍敢用申诉人在申诉状指控的刑事犯罪手段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均敢而且至今仍在用十分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的千夫所指阴招、黑招,有意包庇强行掩盖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造假第一案》
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细思极恐!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至今仍势不可当】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厅死心塌地充当以徐州市多任公安局长为首的害群之马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
王培荣向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提交举报材料正文的第二部分:
第二篇 王培荣依法如实举报控告中国最牛黑恶势力明显违法犯罪不但处处碰壁,而且遭陷害入狱
一、明目张胆用黑恶势力控制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社区基层政权
违法犯罪事实1
被徐州风华园3000户居民多次要求罢免居委会主任的刘永修和曾是他家保姆非法组成的只有二人风华园社区居委会,强行操纵正在取保候审2003年徐州市检察院十大腐败要案主犯潘增奎为风华园居委会主任。(潘增奎因贩卖私盐3万余吨等被检察院认定构成犯罪,有公安公函为证,03年检察院还查实潘增奎有十分严重的贪污等经济问题)。
刘永修三次操纵潘增奎第一届主任选举,其中第一次和第二次因王培荣等大量居民反映,有关部门叫停,宣布选举无效。第三次刘永修强行用违法犯罪手段:
1、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明文规定不允许指定候选人的情况下,刘永修黑恶势力强行指定潘增奎为候选人。不但强行隐瞒潘增奎正在遭检察院和公安双重立案情况,谎称王培荣大量举报并公开在风华园揭露潘增奎遭双重立案是造谣。
2、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等全部为指定的居委会候选人的情况下,自导自演进行所谓的居委会换届选举。
3、在自导自演进行所谓的居委会换届选举中潘增奎仍没有当选。刘永修宣布在风华园废除当选居委会主任所需的法律规定,潘增奎终于被刘永修黑恶势力操纵成居委会主任。而且使得潘增奎逃脱党纪国法惩处。
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强行违法犯罪屡屡得逞发生在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社区以刘永修、薛长玲、潘增奎为主犯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强行违法用剥夺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赋予居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手段,连续二届强行操纵潘增奎为风华园居委会主任。
王培荣用法律途径,就明目张胆操纵风华园居委会违法选举起诉泉山区民政局(徐州泉山区法院副院长宋遥2011年对王培荣第二个起诉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强行压案不立)
违法犯罪事实2
在大量举报情况下,势不可当薛长玲为首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强行违法犯罪屡屡得逞强行违法操纵徐州风华园社区党委、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强行非法招聘物业这里仅以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为例举报
    强行违法非法组建的(业主代表大会于2010年已被法律法规废除合法性)、而且2021年是过期的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明显已失去领导换届选举资格)与风华园社区新任的党委书记杨晓菊(兼居委会主任)和副书记李贝(兼居委会委员)狼狈为奸,再次强行违法非法剥夺法律法规赋予业主当家做主权利,强行违法操纵非法的所谓业主代表大会,产生非法业主委员会。再次证明在大量举报情况下,势不可当薛长玲为首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强行违法犯罪屡屡得逞
二、风华园居委会原主任刘永修不择手段疯狂侵吞业主共同财产并私分
违法犯罪事实3
刘永修瞒着业主委员会,私自把属于业主委员会管理的业主公共用房物业楼出租非法收取房租,这是一个恶意诈骗行为和蓄意侵吞业主共同收益行为,有刘永修签名并加盖居委会公章的《房屋租赁合同》为证
刘永修擅自通过把业主委员会委托出租的房屋(文化活动中心102房屋,合同签订日期200616合同中把必须交租金才能使用的房屋改为无偿使用把明显属于业主公共收益的房租变成属于居委会的赞助款,达到侵吞全体业主房租
泉山区审计局明目张胆作假出具内容虚假的所谓《审计报告》强行掩盖刘永修不择手段疯狂侵吞业主共同财产并私分真相,王培荣向泉山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泉山区政府以十分荒唐的借口“只有审计建议,没有审计决定的审计报告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下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潘增奎带领张志熊等黑恶势力大肆在风华园打砸抢,十分明显的刑事犯罪行为,公安等部门撑起保护伞,徐州市有关部门多次用公款为黑恶势力打砸抢买单
违法犯罪事实4
2011年2月17日,王培荣制止潘增奎、张志熊等偷电行为后,潘增奎、张志熊等强行踢开业主委员会办公室的门,抢走二部电话机。王培荣通过电子屏将情况如实告知业主,潘增奎、张志熊等三次抢劫业主委员会电子屏,造成业主公共财产损失约2万元。王培荣每次向徐州市委领导举报,第一次遭打砸抢,徐州市政法委书记夏文达派人送来公款1400元维修费,泰山办事处书记派人送来公款买的电话机;第二次遭抢劫,泰山办事处书记派人送来公款8000元;第三次遭抢劫,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以行政不作为起诉徐州市公安局和泉山区分局。
王培荣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徐州市公安部门依法打击潘增奎黑恶势力三次大肆打砸抢违法犯罪,但徐州市公安部门颠倒黑白办假案,狗胆包天出具公函充当大肆打砸抢的潘增奎黑恶势力的最无耻的帮凶。徐州泉山区法院副院长宋遥2011年对王培荣第一个起诉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强行压案不立
四、刘永修、潘增奎、薛长玲为首的黑恶势力疯狂打击报复并陷害举报人王培荣
违法犯罪事实5
王培荣大量举报刘永修违法犯罪,遭刘永修一家打击报复,王培荣遭殴打受伤住院。
刘永修、潘增奎等为首黑恶势力多次雇佣社会上黑社会成员对举报人王培荣施暴等
第一次发生在抢劫电子公告栏过程(监控录像已提交泉山区扫黑办)
第二次是有刘勃生带领进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对王培荣拳打脚踢雇佣一名社会上黑社会成员(既不是风华园业主也不是风华园居民)
这里要指出的是:刘永修潘增奎黑恶势力雇佣社会上黑社会,多次在夜间破坏王培荣家的电表箱电闸,导致王培荣家断电,企图在王培荣下楼修复电闸时伤害甚至暗杀王培荣,该监控录像证据被泉山区法院毁灭。
违法犯罪事实6
电子三次录像记录潘增奎、张尊全等为首黑恶势力对举报人王培荣施暴等,铁证如山。
潘增奎带领第一次发生在抢劫电子公告栏,张尊全将电子屏砸向阻止抢劫业主财产的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头部。
第二次:在王培荣报警后,在薛长玲指挥下,潘增奎、张尊全当出警警察面殴打王培荣,疯狂至极。
第三次:潘增奎不但抢劫王培荣财物,而且殴打王培荣,明显构成暴力抢劫。
违法犯罪事实7
刘永修潘增奎为主犯的黑恶势力三次抢劫举报人王培荣手机
其中第二次抢劫王培荣手机,翟山派出所用公款买新手机,由派出所所长骆明送到王培荣家。
第三次抢劫王培荣手机,翟山派出所追回手机,送还王培荣。
潘增奎组织第一次抢劫电子显示屏,有监控录像为证(已提供泉山区扫黑办)。黑恶势力有意用电子屏砸阻止抢劫的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在该次抢劫中雇佣一名社会上黑社会成员(既不是风华园业主也不是风华园居民)对王培荣拳打脚踢。
违法犯罪事实8
刘永修大量在风华园张贴盖有公章的材料恶意陷害王培荣、孟震贪污一万元。刘永修遭起诉后,刘永修不得不赔礼道歉,赔礼道歉有法院文书为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6)泉民-初字第1368号)
十分恶劣的是,同一件事,刘永修在法院赔礼道歉后半年后,刘永修仍大量在风华园张贴盖有公章的材料恶意陷害王培荣、孟震贪污一万元。诽谤的主管恶意性十分明显。
违法犯罪事实9
刘永修操纵其老婆,甚至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人员参与悬挂横幅:《彻底粉碎“帮教分子”王培荣的主任梦》等横幅,有录像为证。 张志熊多次在风华园张贴的王培荣是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等。
违法犯罪事实10
王培荣如实举报揭露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遭刘永修、薛长玲、张志熊、刘勃生以诽谤罪为名陷害王培荣入狱。
五、中国最牛黑恶势力是被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长期公开举报的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为打击陷害举报人王培荣量身定制的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帮主徐鸣(江苏省委原常委、江苏省原副省长、徐州市委原书记)、徐州市公安局原局长顾林岗等赤膊上阵充当明显刑事犯罪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保护伞
(顾林岗曾任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江苏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违法犯罪事实11
王培荣举报材料中控告的惊天黑幕】江苏省原副省长、徐州市委原书记徐鸣赤膊上阵、不择手段充当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保护伞,带领公安等部门人员到王培荣单位,当中国矿业大学党委副书记等领导面,不但明目张胆赤裸裸拒绝王培荣提交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证据,而且威胁王培荣不允许举报黑恶势力。更为恶劣的是:颠倒黑白在陷害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出具内容虚假徐州市公安公函
违法犯罪事实12
【中国最黑的公安局局长】盖公章署实名明目张胆包庇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刑事犯罪
违法犯罪事实13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宋遥明目张胆造假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副院长宋遥2011年对王培荣二个起诉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强行压案不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年后的2012年宋遥充当黑恶势力狂犬恶狗,疯狂用了六种以上犯罪手段,造假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刑事造假第一案
违法犯罪事实14
江苏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杨其江、江苏省盐城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光永利用职权操纵下,江苏省检察院在查实徐州二级法院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关键证据后,仍敢用申诉人在申诉状指控的刑事犯罪手段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违法犯罪事实15
【细思极恐!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至今仍势不可当】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厅死心塌地充当以徐州市多任公安局长为首的害群之马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
违法犯罪事实16
江苏省公安厅信箱拒不拿出证据证明“以‘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为诉讼案由的最高法院判决书,来证明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做出‘你反映的问题最高法院已判决’的结论”,而是多次用下三滥手段,造假以“重复信件”制造“已办结”举报案件假象,强行掩盖举报真相:“【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厅多次拒绝接受监督】死心塌地充当以徐州市多任公安局长为首的害群之马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
举报材料详情请看(请通过电子信箱向王培荣索取):
附件1:【官场超级黑社会和黑恶势力危害社会触目惊心,公检法出现警匪一家现象天地不容:以原江苏省委常委徐鸣为帮主的江苏官场超级黑社会及其扶植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至今仍凌驾于党和政府及人民之上,明目张胆违法犯罪竟长达十多年】(篇幅A4纸6页
附件2:【附件1】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篇幅A4纸30页

 楼主| 发表于 2023-2-12 20: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反腐扫黑除恶和公检法领域惊天腐败黑幕(之二)】【中国最黑的公安局局长】盖公章署实名明目张胆包庇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刑事犯罪
江苏省原副省长、徐州市委原书记徐鸣赤膊上阵、不择手段充当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保护伞,带领公安等部门人员到王培荣单位,当中国矿业大学党委副书记等领导面,不但明目张胆赤裸裸拒绝王培荣提交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证据,而且威胁王培荣不允许举报黑恶势力。更为恶劣的是:颠倒黑白在陷害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出具内容虚假徐州市公安公函。
【中国最黑的公安局局长】徐州市公安局多任局长狗胆包天,盖公章署实名明目张胆包庇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刑事犯罪
发生在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社区以刘永修、薛长玲、潘增奎为主犯的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连续二届强行违法用剥夺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赋予居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手段,将2003年徐州市十大腐败要案主犯潘增奎操纵成风华园社区居委会主任。
徐州市公安局翟山派出所公函揭开潘增奎的案底。请看(需要公函复印件请与王培荣联系):
情况说明
2012年10月16日上午,泉山分局翟山派出所民警尹建峥、李伟民前往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查阅潘增奎“有无贩卖私盐的行为或者有无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侦办”的有关材料。
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经查阅档案室有关资料,显示:2003年,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称:“1993年至1999年,潘增奎任徐州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盐业公司副经理期间,擅自从山东潍坊地区调进私盐3万余吨到徐州地区销售”。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于2003年9月25日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潘增奎立案侦查,2003年10月2日将潘增奎取保候审,2003年11月24日移送公诉科审查起诉。经联系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原办案人员,称潘增奎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已过追诉期。对此,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既不愿出具证明,也不同意复印卷宗材料。
特此证明。         
             徐州市公安局翟山派出所(公章)
2012年10月16日
公安公函《情况说明》证实了王培荣长达10年举报的真实性,被3000多户风华园业主联名举报的黑恶势力非法强行掩盖王培荣揭露的真相,用剥夺3000多户风华园居民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的手段,非法操纵潘增奎成风华园居委会主任,成为风华园多次打砸抢等刑事犯罪的黑恶势力新主犯。
这起中国最大非法贩卖私盐案的罪犯,包括主犯潘增奎在内全部逍遥法外,这是徐州官场腐败十分严重的写证:
1)所谓超过追诉期是假的:
刑法第87条规定最短的追诉期是五年,玩忽职守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十年。公安公函称99年还在贩卖私盐,03年9月25日检察院立案,明明白白在五年追诉期内;事实上,一直到案发的03年,潘增奎还在贩卖私盐,不存在超过追诉期问题。
2)潘增奎是曾被列为2003年徐州市检察院十大案件之一的主犯,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曾从徐州市检察院领导了解到:03年检察院还查实潘增奎有十分严重的贪污等经济问题。
3)被非法操纵成风华园党委副书记、居委会主任的潘增奎,纠集敌视党和政府的刑满释放的,潘增奎多次大肆在风华园打砸抢至今逍遥法外。
2011年8月26日,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起诉徐州市公安局和泉山区公安分局,指控其颠倒黑白办假案,充当大肆打砸抢的潘增奎黑恶势力的最无耻的帮凶
潘增奎因贩卖私盐3万多吨,在2003年被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立案侦查,至今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仍认定潘增奎构成刑事犯罪。潘增奎在取保候审期间,竟被自诉人非法操纵成风华园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会主任,政府的基层政权落在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手中,这帮黑恶势力无恶不作,激起公愤,不但被王培荣长期实名举报,而且被忍无可忍的3000户风华园居民联名签名举报。
潘增奎黑恶势力明目张胆多次大肆打砸抢(有录像为证),而且潘增奎黑恶势力三次打砸抢造成二万元经济损失,明显涉嫌刑事犯罪。
潘增奎黑恶势力第一次大肆打砸抢,王培荣向时任徐州市委书记曹新平举报,时任徐州市委秘书长夏文达派人送来一千六百元维修费。
潘增奎黑恶势力第二次大肆打砸抢,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不但送来八千元赔偿款,还送二部新电话机(潘增奎黑恶势力骨干张志熊破门而入,抢走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办公室二部电话机)。
潘增奎黑恶势力前二次打砸抢,徐州市党政部门领导用公款为潘增奎黑恶势力打砸抢买单。潘增奎黑恶势力第三次大肆打砸抢,王培荣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徐州市公安部门依法打击潘增奎黑恶势力三次大肆打砸抢违法犯罪,但徐州市公安部门颠倒黑白办假案,狗胆包天出具公函充当大肆打砸抢的潘增奎黑恶势力的最无耻的帮凶。
忍无可忍的王培荣将徐州市公安局和泉山区公安分局告上法院。详情请看《行政诉讼状》
行政诉讼状
:徐州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徐州市金山东路  法定代表人姓名顾林岗            职务:局长
: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公安分局 单位地址徐州市湖北路38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蒋子彦   职务:局长
请求事项:
1.撤销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2.责令被公安局、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公安分局依法保护风华园业主公共财产,责令被追回被潘增奎等三次抢劫的电子显示屏。
3、责令被公安局、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公安分局依法处理潘增奎等抢劫和恶意破坏电子显示屏的违法犯罪行为,责令被作出由潘增奎等承担赔偿决定。
4.责令被公安局、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公安分局依法保护举报人王培荣,责令被依法处理潘增奎等打击报复举报人王培荣的违法犯罪行为。
5.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6.因被长期(半年多时间)行政不作为行为,导致王培荣举报、揭露风华园潘增奎为首的黑恶势力的过程中花费大量的时间、费用,受到潘增奎为首的黑恶势力多次长期的疯狂的打击报复,请求法院判定被告公安局、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公安分局各赔偿人民币一元。
事实与理由:
全国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举报,徐州市委书记曹新平责成查处,泉山区委书记张引批示,成立五个部门调查组调查了潘增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尽管潘增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真相大白后。但公安败类强行利用职权,充当潘增奎黑恶势力的最无耻的帮凶。风华园黑恶势力疯狂至极是徐州市泉山区翟山派出所对把持的风华园居委会的潘增奎为首黑恶势力放任和纵容的结果。
一、恶意庇护犯罪打击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公安败类曾使徐州公安局臭名昭著
一个证据确凿十分简单的刑事案件,因徐州公安败类利用职权勾当保护伞,举报人王培荣历经四年多次把徐州市公安局等部门告上法院艰难历程,才使被举报的闫家训因王培荣所举报的犯罪行为受到法律制裁被判刑
1、全国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向徐州公安部门举报闫家训制售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忍无可忍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行政诉讼把具有打假职责的徐州市政府、市公安局等五部门告上法院,要求这些部门履行打假职责,这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监督行政机关的合法途径。但徐州市公安局竟敢在提交给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答辩状》中称:徐州市公安局不具有打假职责,把百姓监督称为对行政机关进行攻击,请人民法院对王培荣的攻击行为严加制止
2、警车是警察的公务用车,即使是警察非公务期间也不能私用。但闫家训用钱开路,徐州公安批准闫家训个人非法购买、非法使用警车、而且使用的是公安特权的O牌照,证据确凿的举报,徐州市云龙区公安分局、徐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分别出具公函做伪证,与闫家训联手打击、迫害举报人王培荣,谎称王培荣诽谤。为此,忍无可忍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诉讼徐州市公安局,徐州市公安局称警车管理属于公安内部事务,百姓无权通过法律监督。
二、颠倒黑白办假案,充当潘增奎黑恶势力的最无耻的帮凶,公安败类再使徐州公安局臭名昭著
1、徐州市风华园黑恶势力简介
2005年起,徐州市风华园社区居委会被黑恶势力把持,他们强行非法侵占业主公共用房,非法出租、侵贪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已造成业主公共收益50多万损失,不是业主的黑恶势力帮凶张志熊,也非法出租风华园业主公共用房,侵贪私分房租,造成业主公共收益5多万损失。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举报和揭露被黑恶势力把持风华园居委会违法犯罪的正义行为,受到风华园绝大数居民支持,2000多居民曾签名与王培荣共同举报。
居委会和张志熊没有出租房的产权证,强行出租侵贪私分房租,金额巨大,十分明显涉嫌的刑事犯罪,尽管向公安等部门大量举报,但风华园黑恶势力用行贿、收买等手段,在公安部门和政府部门建立保护伞。王培荣曾公开举报和揭露徐州市泉山区翟山派出所所长骆明受贿,收受风华园黑恶势力商场300元的购物卡,并在网上公开长骆明签名的收受商场300元的购物卡财务凭证复印件。但徐州各级公安部门不查,荒唐的是由骆明向王培荣解释:收受商场300元的购物卡是事实,但经领导同意的。受贿案岂能由被举报人个人来处理,经领导同意的受贿就合法了吗?王培荣曾公开举报和揭露徐州市泉山区泰山办事处派到风华园工作的王朝清受贿,充当风华园黑恶势力帮凶。
徐州市官场的腐败势力把风华园黑恶势力当做打击反腐举报人王培荣的工具,为风华园黑势力撑起保护伞。20087月,王培荣以全国最荒淫无耻的区委书记和最牛的黑恶势力,就是揭露泉山区委书记董锋和董锋等腐败势力庇护的风华园黑恶势力。尽管泉山区委书记董锋因王培荣举报落马被判刑13年,但董锋等腐败势力庇护的风华园黑恶势力仍逍遥法外。风华园黑恶势力选择了更黑的黑恶势力主犯潘增奎。
2、刑事犯罪主犯潘增奎逍遥法外八年多
2003526日,时任徐州市盐业局副局长的主犯潘增奎因贩卖私盐,数量极其巨大,而且私分赃款被徐州市检察院立案。因该案主犯潘增奎属于科级,该案移交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办理。
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办案人员顶着巨大压力办案,云龙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坚持原则,认定主犯潘增奎执法犯法,贩卖私盐,数量极其巨大,对社会危害极大,构成刑事犯罪(非法经营罪),追回赃款,并依法进行了罚款。
由于财大气粗的当时的徐州市盐业局领导用钱开路,动用各种关系千方百计保潘增奎。潘增奎构成非法经营罪(刑事犯罪)成立,但主犯刑事犯罪主犯潘增奎长达八年多逍遥法外,至今仍是待处理。
3、逍遥法外八年多的刑事犯罪主犯潘增奎组织黑恶势力危害社会
潘增奎被徐州腐败官员和黑恶势力看中,培养成用来对付反腐举报人王培荣的黑恶势力首犯。潘增奎在取保候审期间,被操纵成风华园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4、顶风作案,潘增奎被操纵为非法的居委会主任
在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大量举报,并在风华园张贴材料举报揭露风华园黑恶势力用所谓的推选非法取代法律明文规定的选举,强行采取非法剥夺居民选举权的卑鄙手段操纵选举。
因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举报,市委曹新平书记作出制止风华园居委会非法选举指示后,去年1226日,风华园黑恶势力顶风作案,潘增奎被操纵为非法的居委会主任。
风华园黑恶势力以人民为敌,把风华园全体居民以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同等对待,恶意对抗国家的法律法规,明目张胆对抗泉山区委区政府关于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文件规定,有意藐视徐州市市委书记曹新平。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举报和揭露风华园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正义之举,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风华园黑恶势力不敢向法院起诉王培荣诽谤,说明王培荣举报的真实性。
5、风华园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真相大白,但处理不动
泉山区委张引书记指示下,20111月,泉山区成立了五个部门的调查组,513日,区民政局陈书记和泰山街道办事处朱书记、调查组李主任,答复举报人王培荣:(1)举报潘增奎倒卖私盐、私分赃款遭检察院查处一事是事实,潘增奎构成犯罪目前仍是检察院待处理的;(2)承认风华园居委会选举违法,并承诺违法必纠。但区民政局陈书记被立即退二线,至今没有能处理违法选举的居委会。
6、反腐举报人用法律途径维护正义均受阻
1)向泉山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613日受理,发文泉山区民政局10日内作出答复和提供证据请看下左图,因篇幅原因本举报材料图略,需要者请通过电子邮件向王培荣索取,下同,否则判其败诉。
超过行政复议期限60天后,2011812日,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收到泉山区政府公函请看上右图,因篇幅原因本举报材料图略,公函称:以是否符合复议范围需要有关部门解释和确认为由,中止行政复议。
王培荣认为该公函十分荒唐:是否符合复议范围,早已在受理前审查过了,才有的案件受理。王培荣复议的是区民政局颁发当选证书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偷换概念。法律明文规定的申请人王培荣选举权被非法剥夺,十分明显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2)向徐州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
大肆打砸抢潘增奎黑恶势力本质暴露无遗。六个多月过去了,派出所没有查处,导致黑恶势力越来越疯狂,同时百姓产生警匪一家的感觉,公安形象遭严重破坏。不仅仅是失职,而且是渎职。
业主委员会财产权,甚至举报人人身安全受到潘增奎为首的黑恶势力明目张胆侵害,大肆打砸抢、打伤侮辱举报人的潘增奎等长期逍遥法外,这是徐州市泉山区翟山派出所所长骆明对潘增奎为首黑恶势力把持的风华园居委会放任和纵容的结果,是明显的不打黑失职和行政不作为,这是地方公安和党政部门的耻辱
尽管大量举报,而且均有录像作为证据,徐州市公安局顾林岗局长和王跃副局长和泉山分局蒋子彦局长多次要求查处,但派出所长骆明长期放任、纵容,在长达六个多月时间既不查处,也不立案,还不给举报人王培荣不予立案的书面公函。
3)颠倒黑白办假案,充当潘增奎黑恶势力的最无耻的帮凶
2011812日下午,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收到徐州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决定书》(全文请看附件),公安败类颠倒黑白办假案,充当潘增奎黑恶势力的最无耻的帮凶暴露无遗。可以看出徐州公安恶意渎职,颠倒黑白办假案,充当潘增奎黑恶势力的最无耻的帮凶。
举证质证是审理案件的必经的重要环节,但申请人王培荣没有参加举证质证,徐州市公安局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是十分荒唐的,放任了泉山区公安分局有关人员办假案。
面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就徐州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决定书》驳斥被申请人(泉山分局)答复,揭露颠倒黑白办假案,充当潘增奎黑恶势力的最无耻的帮凶
  申请人(王培荣)称用楷体表示,下同
1.2011年2月17日,我作为业主委员会的主任制止偷电行为后,潘增奎带领的黑恶势力强行将用一把名锁、一把暗锁同时锁好的业主委员会办公室的门踢开,抢走二部电话机,申请人王培荣及时把该情况通过电子屏如实告知业主,后该伙黑恶势力破坏直到抢劫物业楼电子屏。
被申请人(泉山分局)答复用楷体表示,下同
1、关于第一个问题,2011年2月17日,居委会干部张志熊、潘增奎等人组织社区居民三百余人进行正月十五闹元宵群众演出。演出正在进行时,王培荣以居委会组织的演出使用业主委员会的电源为由,强行切断演出电源,造成演出无法进行。潘增奎等人找王培荣交涉无果,一气之下,张志熊将业主委员会门踢开,将办公室二部电话机拿走。经查,张志熊的行为不构成抢劫。
驳斥被申请人(泉山分局)答复
1217日上午十点,王培荣明确告诉社区党支部书记薛长龄,业主委员会不允许居委会下午2点搞活动用电,不承担居委会的电费。居委会活动自己找电源,自己承担电费。居委会完全有时间有能力解决用电问题。但居委会强行偷电,说明风华园黑恶势力的猖狂。
2、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发现居委会强行偷电,切断电源,有效制止偷电。风华园黑恶势力踢烂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大门,抢劫二部电话机,说明黑恶势力的疯狂。
3、公安的职责是维护公民人身财产,从业主委员会被居委会强行偷电到,黑恶势力踢烂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大门、抢劫二部电话机,从被申请人(泉山分局)答复看出,公安已明目张胆充当潘增奎黑恶势力的最无耻的帮凶,恶意掩盖强行偷遭制止恼羞成怒就公开暴力抢十分明显的刑事犯罪,责问公安要把社会引向何方?
4、暴力黑恶势力本性,潘增奎、张志熊已把黑恶势力暴露无遗。
5、张志熊不是风华园居委会成员,更谈不上是居委会干部,被申请人(泉山分局)竟敢谎称张志熊是居委会干部。
申请人(王培荣)称:
2.2011年3月28日,居委会非法的主任潘增奎、非法副主任张尊全,竟当着警察的面,对申请人王培荣殴打、被警察制止。
被申请人(泉山分局)答复:
2、关于第二个问题,2011年3月28日下午,王培荣在风华园东门张贴小字报,内容为潘增奎为首的黑恶势力把持风华园非法居委会等,潘增奎、张尊全先后到现场制止王培荣张贴行为,与王培荣发生争执。翟山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及时制止了双方的冲突,依法履行了职责。
驳斥被申请人(泉山分局)答复
1、王培荣有录像为证,明明是居委会非法的主任潘增奎、非法副主任张尊全,疯狂至极,竟敢当着警察的面,对举报人王培荣殴打,被出警警察用强制手段制止。被申请人(泉山分局)答复谎称双方冲突,故意掩盖真相,为黑恶势力暴行开脱。有录像,警察连对举报人王培荣殴打,与双方冲突都不会分辨吗?是有意的。对举报人王培荣殴打,施暴方要承担责任,谎称双方冲突,警方可以以此为借口不查处了。
2、王培荣举报揭露潘增奎为首的黑恶势力把持居委会,如果是诽谤触犯刑法,公安应该立案调查。王培荣举报揭露潘增奎为首的黑恶势力把持居委会如果属实,大肆打砸抢已触犯刑法,公安必须查处。为什么公安故意回避这个问题,就是为了掩盖黑恶势力,充当潘增奎黑恶势力的最无耻的帮凶。
3、王培荣举报揭露潘增奎为首的黑恶势力把持居委会违法犯罪,法律明文规定保护举报人的权利,被举报人潘增奎明目张胆打击报复举报人,法律规定公安必须查处。但徐州公安不但不查,还充当潘增奎黑恶势力的最无耻的帮凶。
4、潘增奎、张尊全对举报人王培荣施暴,暴力镇压举报,是黑恶势力的本质大暴露,也是做贼心虚的表现。
申请人(王培荣)称:
3.2011年4月9日,居委会非法副主任张尊全殴打申请人王培荣。
被申请人(泉山分局)答复:
3、关于第三个问题,2011年4月9日上午,王培荣在风华园小区内张贴小字报,内容为风华园居委会违法选举等,居委会副主任张尊全铲除其张贴的小字报,双方发生冲突。经翟山派出所调查,目前没有证据证实张尊全对王培荣实施了殴打行为。
驳斥被申请人(泉山分局)答复
徐州公安故意不查,充当潘增奎黑恶势力的最无耻的帮凶。
申请人(王培荣)称:
4.2011年4月11日,居委会非法主任潘增奎殴打并抢劫申请人王培荣。
被申请人(泉山分局)答复:
4、关于第四个问题,王培荣自称:“2011年4月11日下午,在风华园物业楼前贴小字报,内容为非法居委会,潘增奎是黑恶势力等。潘增奎和其女儿对其进行制止,并夺走了未张贴的公告。在这过程中潘增奎用拳头打了其一下,伤情基本看不出来。”本警情系王培荣张贴小字报引起,民警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经查,没有证据证实王培荣被抢劫和殴打。
驳斥被申请人(泉山分局)答复
徐州公安故意不查,充当潘增奎黑恶势力的最无耻的帮凶。
申请人(王培荣)称:
5.2011年4月12日上午10点多,潘增奎带领的黑恶势力再一次暴力抢劫价值上万元的电子屏并殴打申请人王培荣。
被申请人(泉山分局)答复:
5、关于第五个问题,2011年4月12日上午张志熊、潘增奎、张尊全等人在拆卸小区内物业楼电子显示屏时,王培荣上前制止拆卸。双方有推、拉过程。关于拆卸显示屏的原因,张志熊、张尊全辩称王培荣经常利用业主委员会的显示屏攻击风华园居委会,辱骂张志熊、张尊全等人。拆卸显示屏是为了不让王培荣再利用显示屏骂人。有在场证人称:“这个显示屏是公共财产,不应该是王培荣的自己的财产,王培荣更不能使用公共财产辱骂他人、攻击他人,太不道德。有些事情不该是王培荣说的,黑社会和黑恶势力应该由司法机关认定。”经调查,没有证据证实当时王培荣被殴打。
驳斥被申请人(泉山分局)答复
1、对王培荣施暴有录像为证
2217日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制止偷电,用一把明锁、一把暗锁同时锁好的业主委员会办公室,被潘增奎带领的黑恶势力,接连踢78脚,硬把门踢开,抢劫二部电话机,王培荣及时把该情况通过电子屏如实告诉业主。该伙黑恶势力破坏直到抢劫物业楼电子屏。责问公安:难道黑恶势力大肆打砸抢业主财产,业主委员会告诉业主真相的权利也没有了吗?告诉业主真相就是辱骂吗?
   3412日上午10点多,潘增奎带领的黑恶势力再一次暴力抢劫价值上万元的电子屏和殴打保护国家公共财产的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有录像为证),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再次暴行疯狂向党和政府挑衅。责问公安:412日、420日二次抢劫电子屏时,根本没有所谓辱骂张志熊、张尊全,为什么公安要谎称因辱骂张志熊、张尊全遭抢劫。
   4412日电子屏遭潘增奎带领的黑恶势力恶意毁坏,派出所叫王培荣联系修复花1500元,声称由派出所追缴修理费用,但至今没有付款,被申请人(泉山分局)故意隐瞒该真相。
  52011420日上午,潘增奎带领的黑恶势力第三次抢劫业主委员会电子显示屏,疯狂向党和政府挑衅。
  6、电子屏是业主公共财产,公安千方百计为风华园黑恶势力抢劫开脱,责问公安要把社会引向何方?
  申请人(王培荣)称:
6.2011年4月20日上午,潘增奎带领的黑恶势力第三次抢劫业主委员会电子显示屏。
被申请人(泉山分局)答复:
6、关于第六个问题,2011年4月20日上午,有报警人称:“张志熊、潘增奎在物管处电子显示屏旁,看样子准备拆除显示屏。”后报警人立刻现场,再回来时发现显示屏不见了,没有看到是谁拆走了。经查,张志熊、潘增奎等人为了不让王培荣利用显示屏攻击他人,向显示屏卸走,放在了居委会。张志熊、潘增奎等人的行为不构成抢劫。
    驳斥被申请人(泉山分局)答复
风华园黑恶势力三次抢劫价值的二万电子屏,已多次触犯刑法。被申请人(泉山分局)颠倒黑白办假案,充当潘增奎黑恶势力的最无耻的帮凶。
  申请人(王培荣)称:
7.2011年5月7日黑恶势力首犯潘增奎抢劫申请人王培荣的钱。
被申请人(泉山分局)答复:
7、关于第七个问题,2011年5月7日下午,王培荣在风华园公告栏贴小字报,小字报有攻击潘增奎内容。潘增奎看到后铲除小字报,王培荣继续贴,潘增奎就去制止,双方互有推搡情节。潘增奎去夺王培荣包里的小字报,两人争夺时,包被撕开,包里的小字报和20多元钱掉在地上。潘增奎并没有拿掉在地上的钱。经查,潘增奎没有抢劫他人行为。
驳斥被申请人(泉山分局)答复
整个过程有录像,公安还敢弄虚作假办假案。
1、潘增奎抢走了王培荣装20多元钱的包。整个抢劫过程已结束。
2、潘增奎抢抢劫后,王培荣向罪犯潘增奎追去,抓住被抢的包,这是包烂了,包中的钱等撒落在地上。
被申请人(泉山分局)颠倒黑白办假案,充当潘增奎黑恶势力的最无耻的帮凶。
申请人(王培荣)称:
8.2011年5月8日,潘增奎为首的风华园黑恶势力再次抢劫申请人王培荣的钱和小灵通,殴打并侮辱申请人王培荣,并抢劫王培荣报警的手机。
被申请人(泉山分局)答复:
8、关于第八个问题,2011年5月8日下午,王培荣在风华园东门张贴有攻击潘增奎等内容的小字报。潘增奎等人上前制止王培荣的张贴行为,并争夺装有小字报的布包,布包里还有手机。经查,不存在王培荣所称的抢劫行为。
驳斥被申请人(泉山分局)答复
整个过程有录像,公安还敢弄虚作假办假案。
1、潘增奎侮辱举报人王培荣,由录像为证
2、暴力阻止报警抢劫手机,把手机装入黑恶势力帮凶的口袋,由录像为证。
被申请人(泉山分局)颠倒黑白办假案,充当潘增奎黑恶势力的最无耻的帮凶。
申请人(王培荣)称:
以上事实,泉山分局既不查处也不立案,是明显的行政不作为行为,现向徐州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复议机关责令泉山分局依法履行职责。
被申请人(泉山分局)称:
综上所述,申请人王培荣复议所反映的问题基本上是由王培荣张贴小字报和在电子显示屏发表有关他人信息引起。我分局对以上报警均能及时出警,制止冲突,防止了事态的扩大,依法开展了调查工作,依法履行了法定职责。请徐州市公安局依法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
复议机关徐州市公安局称:
本机关认为:申请人王培荣与潘增奎等人多次发生纠纷,被申请人泉山分局在接警后均能做到及时出警,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并就双方纠纷积极劝解疏导,被申请人已经积极履行了法定职责,因此,本机关对申请人王培荣的复议请求不予支持。
驳斥:
风华园黑恶势力疯狂至极是徐州市泉山区翟山派出所对潘增奎为首黑恶势力把持的风华园居委会放任和纵容的结果。
  王培荣举报揭露潘增奎为首的黑恶势力把持居委会,如果是诽谤触犯刑法,公安应该立案调查。王培荣举报揭露潘增奎为首的黑恶势力把持居委会如果属实,大肆打砸抢已触犯刑法,公安必须查处。刑事犯罪不容公安庇护。公安竟敢谎称称积极劝阻疏导,履行了职责,是中国最无耻的黑恶势力帮凶。
    三、起诉的目的
1.通过打击潘增奎为首的黑恶势力,使党和国家的政策在徐州得到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徐州得到执行。
2.促使党和国家打击徐州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3.徐州潘增奎为首的黑恶势力,希望引起有关部门高度关注。
4. 徐州执法部门弄虚作假成风,希望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此致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王培荣  0一一二十六
附:一、本诉状副本2份;
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复印件(如需要请通过电子信箱向王培荣索取)
、中国最疯狂的黑恶势力触目惊心的暴行录像大曝光:国家的钱岂能养黑恶势力把持的非法徐州风华园居委会,详情请看网页http://peirongwang.blog.com
四、王培荣诉讼徐州市公安局不打假,徐州市公安局《答辩状》复印件(如需要请通过电子信箱向王培荣索取)  
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法官败类宋遥势不可当
2022525日,长期遭到指控举报的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法官败类宋遥被强行带病提拔为泉山区法院副院长。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刑庭原庭长宋遥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宋遥对二个起诉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强行压案不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年后充当黑恶势力狂犬恶狗,疯狂用六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中国刑事造假第一案,陷害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宋遥任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刑庭庭长期间劣迹斑斑,王培荣仅举一例揭露宋遥故意弄虚作假办假案,明目张胆偷梁换柱,狗胆包天为犯罪嫌疑人闫家训开脱罪责
  
一、揭露宋遥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背景黑幕                                       1页
二、宋遥对二个起诉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强行压案不立(之一):2011年8月26日起诉徐州市公安局,指控其颠倒黑白办假案,充当大肆打砸抢的潘增奎黑恶势力的最无耻的帮凶                 3页
三、宋遥对二个起诉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强行压案不立(之二):2011112起诉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指控其纵容包庇潘增奎黑恶势力强行违法,用非法剥夺法律明文规定的人民当家作主权利,操纵风华园居委会选举,非法把持基层政权                                                             14页
四、宋遥疯狂用六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中国刑事造假第一案,陷害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入狱  24页
五、宋遥任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刑庭庭长期间劣迹斑斑,王培荣举一例揭露宋遥故意弄虚作假办假案,明目张胆偷梁换柱,狗胆包天为犯罪嫌疑人闫家训开脱罪责                                                         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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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12 20: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四级公检法恶魔长达十年疯狂破坏扫黑除恶和中国法治铁证】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目录)
——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如实举报揭露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遭徐州法官宋遥等明目张胆用多达十二种刑事犯罪手段,造假制造了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陷害王培荣入狱。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害群之马明目张胆用六刑事犯罪手段造假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真相,甚至对中央巡视组转交的举报控告申诉材料置之不理,长达十年拒不纠正陷害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第一篇 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均敢而且至今仍在用十分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的千夫所指阴招、黑招,有意包庇强行掩盖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造假第一案(篇幅A4纸2页)
一、法律明文规定必须“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的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造假第一案,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均敢而且至今仍在用十分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的千夫所指阴招、黑招,有意包庇强行掩盖,拒不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造假第一案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在申诉案审查过程中,实质上均已经查实了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这一制造假案关键证据
三、王培荣在向四级法院、四级检察院的举报材料和《刑事申诉状》中均明确并详细控告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用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诉讼要求)犯罪手段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没有一家法院和检察院敢在给王培荣的法律文书中否认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诉讼要求)这一事实,充分说明相关法院和检察院明知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用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诉讼要求)犯罪手段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四、四级法院检察院均用十分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的千夫所指阴招、黑招:伪造申诉理由掩盖真相大白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强行用明显刑事犯罪手段驳回王培荣申诉
五、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均敢而且至今仍在用十分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的千夫所指阴招、黑招
第二篇 【细思极恐:毁灭性破坏中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弹”】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长期存在一股根深蒂固极、不择手段惯用下三滥违法犯罪手段的、疯狂破坏纠正冤假错案极端司法腐败势力(篇幅A4纸2页)
一、二十大会议没有结束(2022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贺荣话音未落,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有意删除贺荣在二十大记者招待会上讲话中极其重要内容继续依法纠正冤错案件
二、【最高人民法院阴招黑招之一】 胆大包天通过偷换概念,把冤假错案”改为“冤错案件”,明目张胆把对社会危害最大、性质最为恶劣的刑事假案排除出需要纠正的案件范围,也就是说明目张胆拒绝纠正刑事假案
三、最高人民法院长期存在一股根深蒂固极、不择手段惯用下三滥违法犯罪手段的、疯狂破坏纠正冤假错案极端司法腐败势力
——所谓近十年中国法院没有刑事假案,如同中国官场十年没有贪腐案件、中国医院近十年没有医疗事故一样荒唐
四、所谓近十年中国法院没有刑事假案,是江必新利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副院长、中纪委原常委身份和权力,明目张胆制造毁灭性破坏中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弹”
第三篇【举报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及保护伞仍比登天难】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不但故意失职渎职而且有意包庇,长达四个多月用办假案、甚至无中生有手段拒绝查处“【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厅多次拒绝接受监督】死心塌地充当以徐州市多任公安局长为首的害群之马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篇幅A4纸2页)
一、无论是查实盖徐州市公安局公章的[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真实性,还是查实徐州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决定书》白纸黑字内容的真实性,均易如反掌
二、查实王培荣举报材料证明“仅从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可以十分明显看出:‘徐州市多任公安局长与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狼狈为奸’,强行包庇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十分的刑事犯罪”的三个举例说明真实性,均易如反掌
第四篇(篇幅A4纸4页) 【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不仅仅是刑事案件,更是十分恶劣政治事件中国公检法恶魔当道直到至今仍联手疯狂对抗党和政府扫黑除恶充当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狂犬恶狗,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势不可当
——举报控告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黑幕: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法院立案庭原庭长宋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对王培荣起诉二起职能部门包庇黑恶势力明显违法犯罪的行政不作为案,故意压案不立,使得黑恶势力逍遥法外。一年后,宋遥在任刑庭庭长期间,用多达十二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刑事冤假错案套路),疯狂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强行陷害王培荣入狱,明目张胆充当黑恶势力狂犬恶狗
一、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真相:反腐扫黑除恶遭陷害入狱
二、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害群之马,用六种刑事犯罪手段(掩盖刑事冤假错案的六种套路),强行造假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三、徐州市长达二年二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徐州政法队伍弄虚作假成风,骗倒全国政法队伍和全国人民,疯狂破坏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而且再次证实徐州政法队伍害群之马当道,更加疯狂抱团阳奉阴违对抗党和政府及人民
四、中国公检法恶魔当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中央巡视组、中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中央政法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多次将控告申诉举报材料转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江苏省高级法院,但直到至今仍没有一个部门启动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彻底摧毁了中国立体式纠正刑事冤假错案法律体系
五、王培荣就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再次重申致全国法院法官检察院检察官公开信
第五篇  【举报申诉控告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比登天难】不但暴露出立体式纠正冤假错案体系遭四级法院检察院人为破坏瘫痪长达十年,更暴露出法院检察院恶魔当道,不择手段掩盖和拒绝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篇幅A4纸10页)
1篇【举报申诉控告文革后造假最明显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比登天难】现公开中央巡视组转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王培荣举报材料部分内容
2篇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宋遥明目张胆造假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副院长宋遥2011年对王培荣二个起诉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强行压案不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年后的2012年宋遥充当黑恶势力狂犬恶狗,疯狂用了六种以上犯罪手段,造假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刑事造假第一案
一、时任泉山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宋遥2011年对王培荣二个起诉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强行压案不立,明目张胆包庇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使其逍遥法外
(一)宋遥对二个起诉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强行压案不立(之一):2011年8月起诉徐州市公安局,指控其颠倒黑白办假案,充当大肆打砸抢的潘增奎黑恶势力的最无耻的帮凶
(三)仅从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可以十分明显看出:“徐州市多任公安局长与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狼狈为奸”,强行包庇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十分的刑事犯罪,下面仅举例说明
1、业主委员会的主任王培荣制止偷电,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不但踢开业主委员会门,而且抢走办公室二部电话机,徐州公安部门明目张胆强行包庇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刑事犯罪
2、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制止偷电,用一把明锁一把暗锁同时锁好的业主委员会办公室,被潘增奎带领的黑恶势力,接连踢7、8脚,硬把门踢开,抢劫二部电话机,王培荣及时把该情况通过电子屏如实告诉业主。该伙黑恶势力抢劫物业楼电子屏,并殴打制止抢劫的王培荣(由录像视频为证)。责问公安:难道黑恶势力大肆打砸抢业主财产,业主委员会告诉业主真相的权利也没有了吗?告诉业主真相就是辱骂吗?该黑恶势力多次明目张胆抢劫,徐州市领导多次用公款为其抢劫买单
   3、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如实举报揭露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多次遭明目张胆打击报复。中国最牛黑恶势力殴打、抢劫王培荣,有录像为证。王培荣手机被抢、小灵通被抢、王培荣钱被抢,王培荣报警,公安部门均不择手段强行包庇中国最牛黑恶势力明显的刑事犯罪,详情请看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4、宋遥明目张胆包庇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使其逍遥法外,对起诉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强行压案不立
(二)宋遥对二个起诉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强行压案不立(之二):2011112起诉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指控其纵容包庇潘增奎黑恶势力强行违法,用非法剥夺法律明文规定的人民当家作主权利,操纵风华园居委会选举,非法把持基层政权
二、揭露宋遥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背景黑幕
三、宋遥强令要求王培荣交出公安公函《情况说明》复印件,明目张胆包庇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
四、宋遥疯狂用六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中国刑事造假第一案,陷害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入狱
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如实举报揭露风华园刘永修、薛长玲为首黑恶势力,遭三股腐败势力联手制造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陷害入狱,举报控告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涉案的中国四级法院四级检察院纠正冤假错案体系遭害群之马人为摧毁长达八年多的案件】一百多万举报信举报控告明目张胆以反党反政府反人民为目的的、文革后法院造假最明显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中国四级法院四级检察院害群之马长达八年明目张胆用六种刑事犯罪手段强行造假掩盖假案真相
——【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大起底:法院检察院害群之马使用多达十八种刑事犯罪手段】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用铁的证据,指控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涉案的中国四级法院害群之马和中国四级检察院害群之马用六种刑事犯罪手段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和六种阴招黑招刑事犯罪手段拒不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基础上,再次公开揭露法院和检察院害群之马在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使用的六种刑事犯罪手段
再次补充举报揭露中国四级法院和中国四级检察院害群之马在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使用的六种刑事犯罪手段
(一)时任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依法捍卫业主公共财产收益,如实举报被申诉人刘永修侵贪私分业主公共财产收入,侵占业主公共用房,泉山区审计局违法出具内容虚假的《审计报告》,强行掩盖黑恶势力侵贪私分业主公共财产收入。泉山区审计局违法出具内容虚假的《审计报告》成为竟成为判王培荣诽谤罪的主要“罪行”之一
(二)作为时任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要求业主委员会收入如实纳税,如实举报黑恶势力逃税竟成为判王培荣诽谤罪的主要“罪行”之二
(三)作为时任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拒绝用假发票在业主委员会报销,如实举报黑恶势力用北京王府井商场买树苗的假发票,竟成为判王培荣诽谤罪的主要“罪行”之三
(四)作为时任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如实举报黑恶势力打砸抢,竟成为判王培荣诽谤罪的主要“罪行”之四
(五)作为时任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如实举报黑恶势力操纵居委会选举,竟成为判王培荣诽谤罪的主要“罪行”之五
(六)针对上述十分明显虚假所谓指控王培荣诽谤罪的证据,王培荣依法向法院提出要求,要证人出庭对证据质证,遭法院拒绝,法院强行用十分明显的虚假证据判王培荣犯诽谤罪判刑一年半,彻底摧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原则
(七)在判决没有生效情况下,法院非法异地关押王培荣,毁灭王培荣手中全部上诉证据,强行掩盖造假制造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八)徐州市二级法院(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明显违法不允许王培荣以诽谤罪反诉被申诉人,成为明显犯有诽谤罪的被申诉人撑起保护伞
【案中案:操纵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超级黑色恐怖真凶浮出水面】
势不可当的薛长玲为首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强行违法犯罪屡屡得逞之一(强行违法操纵徐州风华园社区党委、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强行非法招聘物业)
第六篇  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简介和《刑事申诉状》申诉理由和事实目录(篇幅A4纸2页)
一、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简介
二、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刑事申诉状》申诉理由和事实目录
第七篇 【中国最黑的公安局局长】徐州市公安局多任局长狗胆包天,盖公章署实名明目张胆包庇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刑事犯罪(篇幅A4纸6页)
   需知详情者,请通过电子邮件向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索取举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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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12 20: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均敢而且至今仍在用十分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的千夫所指阴招、黑招,有意包庇强行掩盖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造假第一案
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联系,手机:13651615346(微信同号,只收短信),
电子邮箱:2091301499@qq.com [url=mailto:%E6%88%9613651615346@139.com]13651615346@139.com[/url]
【举例说明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惯用的十分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的千夫所指阴招、黑招社会危害性】
若用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惯用的包庇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造假第一案的千夫所指阴招、黑招处理医疗事故,必将引起全国千夫所指:受害方举报控告医院发生心脏病手术医疗事故法院检察院先偷梁换柱将“心脏病手术”换成“腿部手术”,再以“经查举报控告者没有在医院实施腿部手术”为由,得出结论“举报控告不实,医院不存在手术医疗事故”。
一、法律明文规定必须“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的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造假第一案,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均敢而且至今仍在用十分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的千夫所指阴招、黑招,有意包庇强行掩盖,拒不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造假第一案
原审被告人王培荣为了证明不是诽谤,向泉山区法院提交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证据,证明王培荣举报、揭露内容属实,不是诽谤,法院无中生有伪造王培荣反诉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法院自导自演对法院自己伪造的诉讼要求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以不予受理为由达到目的之一是:不允许王培荣举证质证(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证据),达到陷害王培荣入狱目的:以王培荣散布四名自诉人涉嫌恶黑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虚假事实的诽谤行为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五款摘录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王培荣均在《刑事申诉状》申诉要求1条明文指出:1、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卫徇私枉法,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刑事犯罪手段,造假制造了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而且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卫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故意颠倒黑白,不但采用明显的伪证,而且采用犯罪手段强行毁灭假案受害人王培荣能证明法院制造假案全部证据,强行掩盖假案真相,
王培荣均在《刑事申诉状》申诉理由和事实第一段明文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二百条第五款二百条等规定,特提出申诉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在申诉案审查过程中,实质上均已经查实了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这一制造假案关键证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在申诉案审查过程中,均已查实王培荣反诉要求(内容请看下面楷体部分)1、驳回自诉人的恶意诉讼;2、依法判决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构成诽谤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3、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向答辩人公开赔礼道歉,登报消除影响;这一点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均有明确记载(高检控申审通[2019]55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第3页倒数第2行—第4页第5行)。
申诉人王培荣一审期间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提出上述三条反诉要求诉讼要求,没有再提出其他任何反诉要求诉讼要求)。任何法院、检察院文书中与上述三条不符的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的反诉要求(诉讼要求),均系伪造的
为了使人们对徐州二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办假案法官的卑鄙手段有直观理解,借用拳击比赛来形容比喻,法院制造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不允许王培荣庭审举证证明举报的真实性,就是裁判只许对方进攻,不允许王培荣防守;法院不允许王培荣合法反诉,就是拳击场裁判只许对方进攻,不允许王培荣反击。办假案的法官就是既不允许王培荣反击,也不允许王培荣防守的拳击场上的裁判。
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4行—第8行无中生有伪造王培荣一审期间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反诉要求(用楷体表示):认为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要求法院或移交相关部分追究自诉人的刑事责任”。
王培荣再次强调:【这是一个只要不是瞎眼,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的假案】只要查看案件卷宗中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状》第1页第1项内容诉讼要求,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的真实性。
三、王培荣在向四级法院、四级检察院的举报材料和《刑事申诉状》中均明确并详细控告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用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诉讼要求)犯罪手段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没有一家法院和检察院敢在给王培荣的法律文书中否认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诉讼要求)这一事实,充分说明相关法院和检察院明知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用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诉讼要求)犯罪手段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制造陷害举报人入狱的伪造诉讼要求(徐州二级法院害群之马用犯罪手段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六种刑事犯罪套路之一是:办案法官、检察官伪造反诉人(申诉人)的反诉要求(申诉要求)并强加给反诉人(申诉人),这是故意制造和掩盖冤假错案常用的犯罪手段之一,现举例说明:
法院用造假伪造诉讼要求犯罪手段可使每一名被起诉的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例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向法院提起起诉时,法院把起诉要求伪造成贪污,再以犯罪嫌疑人没有贪污驳回检察院起诉。
法院用造假伪造诉讼要求犯罪手段,不但能使无罪的举报人入狱,而且能使明显有罪的被举报人逍遥法外。制造陷害举报人入狱的伪造诉讼要求犯罪手段举例说明:
甲公开举报揭露乙贪污,乙到法院刑事自诉甲诽谤。甲向法院提交了足以证明乙贪污的真实有效证据,用于证明不是诽谤。法院通过下列步骤完成陷害举报人入狱假案制造:
1.法院无中生有伪造甲的假诉讼要求“检举和控告乙贪污”,法院再以自己伪造的假诉讼要求不属于自诉案件受理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2.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庭审时不允许甲举证乙贪污。
3.同样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把甲已提交的法院用于证明举报乙贪污真实性的证据,列为与本案无关联性。
4.法院以甲散布乙贪污虚假事实,判甲诽谤罪成立。
所以,所有反诉人(申诉人)的反诉要求(申诉要求)必须以《刑事反诉状》(《刑事申诉状》)明确的表达并且是真实的表达为准,绝不允许办案法官、检察官伪造并强加给反诉人(申诉人)。
把泉山区法院《刑事判决书》和徐州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中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与对王培荣所谓定罪依据对比,明显看出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完全是为判王培荣有罪量身定做的。
泉山区法院《刑事判决书》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认为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要求法院或移交相关部分追究自诉人的刑事责任。(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4行—第8行
泉山区法院《刑事判决书》对王培荣所谓定罪依据:散布诉人是黑恶势力,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实施打砸抢犯罪等内容。(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16页第9—10行
徐州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检举和举报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7页倒数第3行—第18页第5行
徐州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对王培荣所谓定罪依据:散布四原审自诉人是黑恶势力、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虚假内容。(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8页第12—13行
可见,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用犯罪手段精心策划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目的就是为了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
王培荣再次强调:【这是一个只要不是脑残,就能从判决书看出是明显的假案】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自导自演造假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其判决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对王培荣所谓定罪依据,竟是法院伪造的、而且裁定不予受理的王培荣的诉讼要求。
任何一个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因为不予受理的内容与审理案件无关,在法庭对不予受理的内容不予举证质证,所以不予受理的内容一定不能作为定罪依据。也就是说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依据的案件,不但明显违反法律,而且违反逻辑学的基本常识。
四、四级法院检察院均用十分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的千夫所指阴招、黑招:伪造申诉理由掩盖真相大白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强行用明显刑事犯罪手段驳回王培荣申诉
王培荣申诉理由: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卫采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设圈套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不但证据确凿,而且关键造假已得到江苏省检察院查实,但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竟敢用伪造申诉理由犯罪手段驳回王培荣申诉。
掩盖真相大白的冤假错案伪造申诉理由
掩盖真相大白的冤假错案伪造申诉理由手段举例说明
法院使用造假伪造起诉理由犯罪手段可使每一名被起诉的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例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向法院提起起诉时,法院把起诉理由伪造成贪污,再以犯罪嫌疑人没有贪污驳回检察院起诉。
法院用伪造申诉理由手段掩盖真相大白冤假错案,强行阻止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
王培荣明明白白以“办案法官徇私枉法有意采取伪造王培荣假诉讼手段设圈套办假案”,向徐州市检察院提起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办案6组害群之马不顾申诉人王培荣的指控和提交的证据,明目张胆造假,把王培荣申诉要求伪造为:以“原案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采信的证据和适用法律存在错误为由”,向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办案6组害群之马目的是强行掩盖真相大白假案真相,疯狂阻止纠正真相大白的刑事假案。请看王培荣提交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第1页倒数第11行—第1页倒数第9行内容(楷体部分):
以原案判决、裁定的事实、采信的证据和适用法律存在错误为由,向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未被支持。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办案6组害群之马不顾事实,无法无天,仍敢用《刑事申诉状》指控的刑事犯罪手段,肆无忌惮办假案,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法院造假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办案6组害群之马明目张胆造假,伪造王培荣申诉要求,强行掩盖王培荣指控的徐州市检察院“伪造申诉理由手段掩盖真相大白冤假错案,强行阻止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
五、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均敢而且至今仍在用十分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的千夫所指阴招、黑招
1、2022年10月10日,王培荣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控告栏目,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控告江苏省检察院政治部原主任杨其江涉嫌操纵掩盖并阻止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信访条形码:1002022030680 。最高检有关部门仍在用十分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的千夫所指阴招、黑招,2022年10月13日王培荣收到手机短信【最高人民检察院】王培荣:您好!您的信访材料收悉。经审查,您反映的申诉案件已办结,请您息访息诉。
2、2022年10月1418:11(党二十大召开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王培荣收到手机短信【最高人民检察院】王培荣:您好!您寄给全国人大代表**的信访材料已转我院。经审查,您反映的申诉案件已办结,请您息访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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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12 20: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附件一:【官场超级黑社会和黑恶势力危害社会触目惊心,公检法出现警匪一家现象天地不容:以原江苏省委常委徐鸣为帮主的江苏官场超级黑社会及其扶植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至今仍凌驾于党和政府及人民之上,明目张胆违法犯罪竟长达十多年】中国四级法院和四级检察院害群之马听命于徐鸣为帮主的江苏官场超级黑社会,充当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狂犬恶狗,疯狂造假制造和造假掩盖陷害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这个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假案真相大白已七年多,甚至中央巡视组于2019年11月初将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举报材料分别转被巡视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但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和最高检至今仍不启动纠正冤假错案程序;徐州市泉山区委扫黑办和泉山区公安扫黑办拒不执行中央扫黑办多次扫黑除恶指令,至今仍疯狂充当以徐鸣为保护伞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小区是徐州市知识分子科教小区,胡锦涛等多位党和政府领导曾视察该小区
一、多次合法罢免居委会主任刘永修,遭徐州市委书记徐鸣包庇
2005年初选出的居委会由刘永修等主任、副主任、委员五位正式成员组成, 200510月一名副主任和一名委员被排挤出居委会,不久又有一名委员被排挤出居委会,2007年初风华园居委会只剩下二位正式成员(刘永修和原刘永修家的保姆)。从200510月开始,风华园居委会正式成员数量,已低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规定的居委会正式成员“五至九人”的标准。仅有两个正式成员的“居委会”,还能否称之为居委会?谁敢站出来说这样的“居委会”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规定:“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居民会议有权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可是,200698日风华园一千六百多户居民签名,200711068.18%的居民小组长再次签名,要求召开居民会议,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均遭到顽固抵制。三年来,刘永修的“居委会”没有召开过一次合法的居民会议,它在风华园早就丧失了公信力。(合法的“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
忍无可忍的居民,向徐州市中级法院起诉徐州市职能部门不启动罢免刘永修居委会主任程序这一行政不作为,遭时任徐州市委书记徐鸣阻止,徐州法院不给立案。
二、2003年徐州市检察院十大案件之一的主犯潘增奎,被刘永修扶植,企图操纵其为风华园居委会主任
潘增奎是曾被列为2003年徐州市检察院十大案件之一的主犯,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曾从徐州市检察院领导了解到:03年检察院还查实潘增奎有十分严重的贪污等经济问题。
潘增奎贩卖私盐3万余吨,这是一起全国贩卖私盐数量最大的贩卖私盐案,曾被列为2003年徐州市十大腐败案之一。
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潘增奎立案侦查,认定潘增奎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徐州市云龙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对潘增奎贩卖私盐3万余吨立案。
翟山派出所民警到云龙区检察院调查,翟山派出所公函说得很清楚,翟山派出所公函全文如下(楷体部分):
情况说明
2012年10月16日上午,泉山分局翟山派出所民警尹建峥、李伟民前往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查阅潘增奎“有无贩卖私盐的行为或者有无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侦办”的有关材料。
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经查阅档案室有关资料,显示:2003年,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称:“1993年至1999年,潘增奎任徐州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盐业公司副经理期间,擅自从山东潍坊地区调进私盐3万余吨到徐州地区销售”。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于2003年9月25日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潘增奎立案侦查,2003年10月2日将潘增奎取保候审,2003年11月24日移送公诉科审查起诉。经联系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原办案人员,称潘增奎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已过追诉期。对此,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既不愿出具证明,也不同意复印卷宗材料。
特此证明。         
                           徐州市公安局翟山派出所(公章)
2012年10月16日
(徐州市公安局翟山派出所公函《情况说明》复印件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1),《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公开30张证据图片,可通过王培荣电子信箱索取,也可看网页:http://bbs.china168.biz/thread-1027581-1-1.html
从翟山派出所公函十分明显看出潘增奎违法犯罪,这起中国最大非法贩卖私盐案的罪犯,包括主犯潘增奎在内全部逍遥法外,这是徐州官场腐败十分严重的写证:
1)所谓超过追诉期是假的:
刑法第87条规定最短的追诉期是五年,玩忽职守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十年。公安公函称99年还在贩卖私盐,03年9月25日检察院立案,明明白白在五年追诉期内;事实上,一直到案发的03年,潘增奎还在贩卖私盐,不存在超过追诉期问题。
2)潘增奎是曾被列为2003年徐州市检察院十大案件之一的主犯,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曾从徐州市检察院领导了解到:03年检察院还查实潘增奎有十分严重的贪污等经济问题。
3)潘增奎取保候审期间,被风华园黑恶势力非法操纵成风华园党委副书记,潘增奎纠集敌视党和政府的刑满释放的,潘增奎多次大肆在风华园打砸抢至今逍遥法外。
刘永修对潘增奎如获至宝,为了使潘增奎逍遥法外,刘永修把正在被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的潘增奎非法操纵成风华园社区党委副书记,黑恶势力本质暴露无遗。但刘永修仍不罢休,把潘增奎操非法纵成居委会主任,出面掌管刘永修为首黑恶势力(刘永修退入幕后),一场正义与邪恶战斗在风华园打响。
刘永修采用暗箱操纵、突然袭击的手段,强行推举社区党委副书记、负案在身的犯罪嫌疑人潘增奎做刘永修的继任者(风华园居委会主任)的阴谋破产之后,刘永修等人千方百计寻找借口,制造一系列障碍,妄图剥夺居民的民主权利,无限期非法把持风华园社区“居委会”。这是最恶劣的不文明行为,最严重的不和谐现象,是对市委市政府2008年1月底前完成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部署的明目张胆的对抗。
、三次操纵选举,通过无效选举,强行把2003年徐州市十大贪腐要案首犯潘增奎操纵成居委会主任
20081月至20087月,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二次违法选举被市民政局叫停;2008年1020日启动第三次选举,再次违法操纵,通过无效选举,强行把2003年徐州市十大贪腐要案首犯潘增奎操纵成居委会主任,黑恶势力面目暴露无遗。
1、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成立非法组织:风华园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并私刻公章,赤裸裸明目张胆非法操纵选举
在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操纵下,2008年1月非法成立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委员会。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为了掩盖刘永修违法犯罪,在2008今年1月企图把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定性为构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潘增奎操纵成为风华园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居民举报后,徐州市民政局认定其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换届选举委员会均为非法。
非法组织风华园选举委员会公告复印件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2
2、2008年10月23日黑恶势力非法操纵风华园居委会选举:以风华园社区党委名义不但变相非法指定候选人(泉山区关于居委会换届选举文件中明文规定:不允许指定候选人),而且监票、计票、唱票全部由指定的候选人承担,明目张胆操纵选举到了极不要脸的地步。
3、国家关于居委会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泉山区关于居委会换届选举文件有严格规定,当选人得票必须过半。尽管刘永修操纵潘增奎为风华园居委会主任的选举,没有一个候选人得票过半,按照法律法规及山区关于居委会换届选举文件,该次选举必须宣布无效。但潘增奎竟然成了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充分暴露刘永修为首黑恶势力凌驾于党和政府之上。
这里要强调指出的是:
1)对非法指定候选人潘增奎的介绍是:潘增奎,男,中共党员,退休干部(原市盐业局副局长),现任风华园社区党委副书记,十分明显故意隐瞒潘增奎被检察院和公安部门查处的这段最为重要的经历。有关人员基本情况由照片为证,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3
2)非法指定的候选人潘增奎是总监票人,有公示的监票、计票、唱票人名单为证,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4
3潘增奎03年被云龙检察院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主犯,刘永修为了掩盖其违法犯罪的需要,08年1月企图明目张胆操纵为潘增奎风华园居委会主任,被举报人王培荣等举报和在风华园及网上公开揭露。举报人向泰山街道办事处书记韩修德、副书记张蕴慧、及副主任杨莹等举报潘增奎03年被云龙检察院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主犯。泰山街道办事处领导包庇纵容,(张蕴慧副书记)称贩卖查获的私盐并私分其赃款是集体决定的,称集体犯罪不是犯罪,真实荒唐之极,这是徐州泉山区现状。
4潘增奎03年明明白白被云龙检察院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主犯,风华园有人知情,而且已被大量举报和揭露,刘永修还要明目张胆操纵潘增奎为徐州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对普通百姓来说是不可思议的事。但对刘永修说不是难事,因为一些官员已堕落成为其奴才,警察、基层党组织成为其利用的工具。手段十分卑鄙、极其恶劣。
5采用“黑色恐怖”,一手遮天
风华园由于选举前没有公布选举办法,也就是没有选举办法的所谓选举。
动用警察数十人次和泰山街道办事处出动近二百人,以“破坏选举”为名不允许居民在公告栏等风华园的场所发表意见,以“破坏选举”不允许居民推荐群众组织的候选人,非法剥夺居民的推荐权。非法剥夺居民对潘增奎提出意见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同时也剥夺居民的知情权(全面了解潘增奎情况)。采用黑社会的手段,如威胁,撕居民用正常手段介绍推荐建议的候选人材料,非法剥夺公民的合法权力;
居民反映:“别的小区标语,都是热烈欢迎居民参加选举,而我们这里不是制裁就是严惩”。选举前风华园内拉了16个横幅标语,只有南门、东门两条内容是动员参加选举,一条是‘积极参加选举活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另一条是‘珍惜民主权利,投好庄严一票’,这两条虽然是谈到民主权利,但事实却相反。其余横幅不是“严厉制裁破坏选举行为”就是“破坏选举行为要依法制裁”,把风华园居民当成敌人
6十月二十日晚,居委会张贴公告,利用在绝大多数居民上班没有时间参加选举的情况,搞突然袭击,定在十月二十三日投票选举。
名为一户一票的选举。实际上剥夺了许多居民的投票权,尤其是很多人因白日上班,未领到票据业主委员会抽样调查初步结果:17.5%居民没有收到选票,风华园以3500户计算,可以推算出风华园多达612.5户没有收到选票。
因为选票故意无编号,故意领票不用签字。居民向业主委员会反映也有人领重票,有证据证明多的一户竟领到四张选票。还发现有拦路发票、一人多票多投现象。
由于选举前没有公布选举办法,选举结果又未按照选举法双过半,虽然无一人过半数,而自己决定采取‘简单多数’的办法(不论得票多少,从多到少当选),产生了当选人。这些票也无法相信真正是居民自己投的又是连夜唱票计票,无选民监督,谁能相信这个选举没有舞弊呢?
但有一点能肯定的,没有做到一户一票的选举,而且是没有选举办法的所谓选举。
、公开列举以刘永修为首的风华园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二类证据,揭开被三千居民联名签名多次举报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真相
为了简明扼要,这里仅举二例以刘永修为首的风华园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1、王培荣向泉山区法院提交证据,充分证明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1)自诉人刘永修为主任的风华园居委会,在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不知情情况下,非法把业主公共用房出租,并非法私分房租,(自2005321日起收取房租),明目张胆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因为该房属于业主委员会管理的业主公共财产,所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不敢写明是具体地点,但在《补充说明》中明确写明了出租的房屋是风华园物业楼二层)。
2005329日刘永修签名并加盖居委会公章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刘永修签名的《补充说明》复印件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5
用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能证明:
1、刘永修非法出租风华园物业楼二层并私分房租,发生在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委托其代管出租业主公共用房之前;
2、刘永修没有把属于业主公共收益的房租交给风华园业主委员会。
所以,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如实举报和揭露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贪私分风华园业主公共收益铁证如山。
2)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对业主委员会委托其代管出租的业主公共用房,用收赞助款取代的租金手段,非法侵贪业主公共收益房租(该赞助款实为租金,刘永修在《房屋合作使用协议书》中出租房不收租金,收给居委会的赞助款,非法侵贪属于业主公共收益的房租)
风华园文化活动中心楼102室《房屋合作使用协议书》复印件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6
刘永修连做人起码的诚信也没有,企图擅自把业主委员会委托的房屋(文化活动中心)出租合同改为无偿使用协议书、出租房的租金改为赞助款的手段,弄虚作假企图达到千方百计侵吞全体业主出租房收益和逃税的目的,遭到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的举报和揭露。
2、犯罪分子潘增奎伙同张尊全、张志熊等多次大肆在风华园打砸抢,街道办事处甚至徐州市委竟为这帮黑恶势力打砸抢买单,造成严重损失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王培荣向泉山区法院提交自诉人疯狂打砸抢犯罪破坏公共财产多段录像,其中2011430日,自诉人张志熊抢劫业主委员会电子屏公告栏的录像。
犯罪分子潘增奎伙同张尊全、张志熊等多次大肆在风华园打砸抢,王培荣举报,街道办事处花8千元买单,他们继续打砸抢,王培荣向市领导反映,市委花1500元买单,结果第三次打砸抢,直接损失超过二万元,均因有保护伞而逍遥法外。王培荣向泉山区法院提交办事处和市委为黑恶势力打砸抢买单的发票证据,王培荣还向泉山区法院提交办事处用政府钱购置二台电话机为张志熊打砸抢买单证据。
王培荣在提交泉山区法院《答辩状》19页指出:
详情看录像和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向泉山法院提交的起诉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公安分局的《行政诉状》。这里要说明的是:法律规定一周内必须受理的行政诉讼,王培荣2011826日交到泉山法院立案庭,至今既不受理开庭,也不给不予受理裁定书。法律没有能坚守社会底线,导致黑恶势力越来越疯狂。
所以,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如实举报和揭露自诉人张志熊打砸抢铁证如山。
惊爆徐州市委等领导用万元公款为黑恶势力打砸抢买单的触目惊心黑幕,揭露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及人民反腐的超级黑社会本质
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及人民反腐的超级黑社会扶植风华园黑恶势力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操纵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向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提交了数十段录像证明王培荣举报的风华园黑恶势力打砸抢的真实性,但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在庭审时不允许王培荣播放证明王培荣举报揭露的风华园黑恶势力打砸抢真实性的录像,泉山区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竟敢狗胆包天故意颠倒黑白以王培荣散布自诉人实施打砸抢犯罪等内容作为定罪结论,判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判刑一年半。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向社会公开提交一审法院泉山法院的风华园黑恶势力打砸抢录像和录像截图图片,揭露徐州法院狗胆包天颠倒黑白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惊天假案。下面以王培荣向泉山法院提交了自诉人张志雄等暴力抢劫风华园业主委员会电子屏的录像为例说明: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挂在物业楼外墙正常使用的电子屏,2011412日遭到不是风华园业主的自诉人张志雄和自诉人刘永修薛长玲非法操纵成非法居委会主任的潘增奎等暴力抢劫,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赶到现场制止,张志雄等故意把电子屏砸向王培荣头部,电子屏被砸烂,王培荣头部受伤,张志雄等继续强行抢劫企图抢走电子屏,王培荣为保护业主公共财产抓住电子屏不放。这段236秒录像,王培荣在泉山法院二次庭审均要求播放,但二次播放都是在不到30秒法官宋遥均不允许播放下去,强行掩盖抢劫真相。十分明显的暴力抢劫刑事犯罪,泉山法院和徐州中院判决书竟写成争夺电子屏。本录像只是自诉人张志雄等三次暴力抢劫业主委员会电子屏之一,三次抢劫造成业主公共财产损失二万元。其中第一次抢劫后,王培荣向徐州市区,办事处各级领导举报,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花8000元买单;第二次抢劫,王培荣向徐州市委书记曹新平等领导举报,市委领导派人送来1500元维修费,结果遭到第三次抢劫。
为什么徐州不敢查风华园黑恶势力明目张胆的多次抢劫,无奈地用公款一次次为其买单?王培荣在08年开始在网络公开揭露其真相,风华园黑恶势力由自诉人刘永修组织,是被王培荣网络举报落马被判刑十三年的泉山区委书记董锋和贪官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等扶植,是贪官专门用来对付反腐举报人王培荣的工具。
潘增奎、张致熊等黑恶势力暴力抢劫录像截图图片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7
泉山区审计局领导通过所谓对风华园居委会的内容虚假的审计,明目张胆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洗黑钱,非法掩盖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
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故意隐瞒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真相,不对刘永修黑恶势力把持的风华园居委会收入合法性进行审查,《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第6页第4行、第5行内容为:加强对风华园居委会与业委会有争议的房屋产权归属问题进行协调,避免矛盾进一步加深。
风华园居委会没有在风华园购买任何房屋,所属政府解决居委会办公用房,但没有多余能出租的房屋。
王培荣在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52005329日刘永修签名并加盖居委会公章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刘永修签名的《补充说明》复印件和证据6风华园文化活动中心楼102室《房屋合作使用协议书》复印件,这二处房屋产权毫无争议属于风华园全体业主所有,但遭到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
审计首要任务就是必须审计资金收入来源合法性。但泉山区审计局通过下列步骤明目张胆为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洗黑钱,非法掩盖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的手段:
1、把产权属于风华园全体业主部分公共用房,列为风华园居委会与业委会产权有争议的房屋。
2、再把所谓风华园居委会与业委会产权有争议的房屋租金归风华园居委会所有。
这是泉山区审计局做法十分荒唐的,产权有争议的房屋租金归属一定是有争议的,怎么能归居委会所有?
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第6页复印件,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8
王培荣向泉山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
泉山区政府以“只有审计建议,没有审计决定的审计报告的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为由,下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泉山区政府《不予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9
综上所述,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对风华园居委会审计是假,为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洗黑钱是真,非法掩盖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泉山区政府《不予受理通知书》变相为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撑起保护伞。
更为恶劣的是,内容明显虚假的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成为了陷害王培荣入狱的关键证据,请看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11页倒数第3——121行内容为:
4、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的泉审行报(2006) 7号审计报告,对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徐州市泰山街道风华园社区居委会(含代管委员会)收支情况的审计,反映收入全部入账
、徐鸣亲自为风华园黑恶势力站台,徐州公安局办假案
2008年上半年发生的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徐鸣亲自出马,带领泉山区委书记董锋等到中国矿业大学强行掩盖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徐鸣还带了向陷害王培荣入狱泉山区法院出具内容虚假伪证的姚桂华、张蕴慧等,在现场的有当时的矿大党委副书记邹放鸣等,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副主任吴敏等。
2008年上半年发生的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徐鸣亲自出马,带领泉山区委书记董锋等到中国矿业大学强行掩盖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遭到王培荣当场揭露和批驳:
1、王培荣举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大量举报证据。没有任何办案单位向王培荣要过证据,也没有向王培荣做过笔录,也就是至今没有任何单位立案查过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没有证据是不可能真正办案,王培荣要求向徐鸣当面提交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证据。
2、王培荣要徐州政法部门出具刘永修不涉及违法犯罪书面答复,王培荣要向上级政法部门举报徐州办假案包庇纵容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保留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徐州市徐州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改口说这次只是沟通,没有书面结论可以给王培荣。
为了陷害王培荣入狱,徐州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向泉山区法院出具内容虚假的伪证。请看:
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11页倒数第5行——倒数第3行内容为:
3、徐州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出具的《关于刘永修是否为黑恶势力的调查情况》,结论“刘永修不涉及黑恶犯罪,不是黑恶势力”,并证实于2009年2月将此结论告知了王培荣。
这是徐鸣利用职权,对王培荣举报刘永修黑恶势力的赤裸裸的威胁。下面列举二例,说明徐鸣亲自出面对王培荣举报徐州贪官的威胁:
1、2008年,王培荣向时任徐州市委书记徐鸣举报贪官泉山区委书记董锋,徐鸣拒绝查处董锋。王培荣无奈情况下,在一个晚上通过网络公开举报了贪官泉山区委书记董锋的贪腐,在全国引起极大反响,董锋找到徐鸣。
第二天,徐鸣通过王培荣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党委副书记,威胁王培荣:
董锋只是生活作风有点不检点,但没有一分钱经济问题。不允许王培荣网上公开举报董锋。
王培荣没有被徐鸣吓到,坚持网络举报董锋,董锋才得以落马。
董锋被王培荣网络举报落马,身为徐州市人大主任的徐鸣,火速出台徐州市地方法规,强行规定网络举报贪官,事先必须经被举报的贪官同意,否则就是违法。仅这一点,可以看出徐鸣是江苏官场超级黑社会帮主本性。
2、王培荣向徐鸣举报贪官时任徐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荣启,遭到徐鸣出卖,徐鸣当天把举报材料转给李荣启。
徐鸣指示李荣启到中国矿业大学找党委书记罗承选,当面威胁王培荣,不允许网络举报李荣启。王培荣没有答应李荣启的停止网络举报要求,中国矿业大学党委对王培荣做出取消教学资格直到开除公职等三项处分决定。
在徐鸣包庇下,集贪腐淫黑于一身的贪官李荣启长达十多年屡屡逃脱中纪委、江苏省委、省纪委三重追查。
、徐州二级法院用明显造假等犯罪手段,在不允许王培荣要求证人出庭对公函内容真实性等接受质证情况下强行以十分明显的内容虚假的二个伪证(徐州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公函和泉山区审计局公函作为关键证据,王培荣诽谤罪成立一年半有期徒刑,制造了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1、内容虚假的伪证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成了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判王培荣诽谤罪成立的关键证据。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不采纳王培荣提交法院的证据和事实,故意破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刑事审判原则”。
2、法律规定证人证言必须质证才能作为法院采信证据,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内外勾结,实质上不容许王培荣对证人证言及证人提交的证据质证,强行用内容虚假的证据判王培荣有罪,泉山区法院实质上采用虚假的开庭形式审理案件
徐州市中级法院以不影响认定案情事实为由,在(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5页第2行称“原审法院准许证人不出庭作证符合法律规定,上诉人王培荣提出一审证人全部到庭的上诉理由,不予采纳。”说明王培荣要求全部证人到庭对证人证言质证的合法要求遭法院拒绝,实质就是不允许王培荣对全部证人证言质证,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明显违犯了法律规定证人证言必须质证才能作为法院采信证据。事实上,在一审整个庭审过程中,没有一个证人出庭作证,接受质证。
3、徐州二级法院在不允许王培荣要求证人出庭对公函内容真实性等接受质证情况下强行以十分明显的内容虚假的二个伪证(徐州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公函和泉山区审计局公函作为关键证据王培荣诽谤罪成立一年半有期徒刑,有意制造冤假错案主观性十分明显。
20195月泉山区公安局扫黑办疯狂办假案,充当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导致中央扫黑办布置刘永修为首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落空,刘永修为首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至今仍逍遥法外
在十分艰难的笔录情况下,王培荣在笔录中向泉山区公安分局扫黑办举报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主要内容:
(一)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已引起公愤,3000多风华园业主居民多次联名举报。
刘永修黑恶势力在风华园大肆打砸抢。
1、刘永修潘增奎黑恶势力三次抢劫风华园业主委员会电子显示屏公告栏
1)潘增奎组织第一次抢劫,有监控录像为证(已提供泉山区扫黑办)。黑恶势力有意用电子屏砸阻止抢劫的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在该次抢劫中雇佣一名社会上黑社会成员(既不是风华园业主也不是风华园居民)对王培荣拳打脚踢。
王培荣向时任徐州市委书记曹新平举报,徐州市委秘书长(徐州市政法委书记)夏文达派人送来2500元电子显示屏维修费。
2)潘增奎组织第二次抢劫,办事处给业主委员会8000元赔偿。
3)潘增奎组织第三次抢劫。
2、刘永修潘增奎黑恶势力三次抢劫举报人王培荣手机
其中第二次抢劫王培荣手机,翟山派出所用公款买新手机,由派出所所长骆明送到王培荣家。
第三次抢劫王培荣手机,翟山派出所追回手机,送还王培荣。
3、刘永修潘增奎黑恶势力三次雇佣社会上黑社会成员对举报人王培荣施暴等
第一次发生在抢劫电子公告栏过程(监控录像已提交泉山区扫黑办)
第二次是有刘勃生带领进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对王培荣拳打脚踢雇佣一名社会上黑社会成员(既不是风华园业主也不是风华园居民)
第三次  雇佣社会上黑社会,再有黑社会安排人员(既不是风华园业主也不是风华园居民)在风华园撕业主委员会公告,破坏业主委员会正常工作。
这里要指出的是:刘永修潘增奎黑恶势力雇佣社会上黑社会,多次在夜间破坏王培荣家的电表箱电闸,导致王培荣家断电,企图在王培荣下楼修复电闸时伤害甚至暗杀王培荣,该监控录像证据被泉山区法院毁灭。
(三)刘永修黑恶势力操纵选举,三次强行将云龙区检察院和云龙区公安局正在立案调查的犯罪嫌疑人潘增奎操纵成居委会主任
其中第一次和第二次因王培荣等大量居民反映,有关部门叫停,非法操纵的选举无效。
第三次选举,徐州市委书记徐鸣不允许王培荣在徐州情况下举行,向王培荣工作单位中国矿业大学施压逼王培荣离开徐州,在风华园大量张贴严厉打击破坏风华园居委会选举的公告和悬挂横幅,威胁阻止居民举报。
1、法律法规及泉山区委区政府关于居委会换届文件明文规定不允许指定候选人的情况下,刘永修黑恶势力明知潘增奎是云龙区检察院和云龙区公安局正在立案调查的犯罪嫌疑人,仍强行指定云龙区检察院和云龙区公安局正在立案调查的犯罪嫌疑人潘增奎为候选人。
2、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等全部为指定的候选人的情况下,自导自演进行所谓的居委会换届选举。
这次严重违法选举是在泉山区委区政府出动大量人员,还出动大量公安“保驾护航”,但潘增奎仍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当选居委会主任所需得票。
3、刘永修黑恶势力狗胆包天,再次非法操纵,变相宣布在风华园废除当选居委会主任所需的法律规定,潘增奎终于被刘永修黑恶势力操纵成居委会主任。
四、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掠夺业主公共财产,侵贪私分业主公共收益(大量证据已提交泉山区扫黑办)
详情请看举报材料《中央扫黑办针对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举报做出扫黑除恶部署后,徐州市泉山区扫黑办20196月顶风作案,继续明目张胆充当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保护伞纪实》、石沉大海的《给徐州市各级扫黑办要求查处刘永修潘增奎为首全国最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公开信》,可通过王培荣电子信箱索取。
九、中央巡视组就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长达七年多得不到纠正,督办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但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12月仍敢拒不依法启动纠正真相大白假案程序,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超过240多天仍没有启动纠正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假案程序消息
详情请看举报材料《【天地不容!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涉案的官场超级黑社会、黑恶势力、法院检察院害群之马三股腐败势力成了长达十年打不死的妖精】举报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害群之马2019年底仍敢疯狂对抗中央巡视组,不但拒绝查处法院检察院用犯罪手段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害群之马,而且狗胆包天拒不纠正真相大白七年多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可通过王培荣电子信箱索取。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拒不伸张正义
1、刘永修黑恶势力诉王培荣诽谤罪案,王培荣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以诽谤罪反诉刘永修等,但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不予受理,故意使得刘永修等逃脱法律制裁,摧毁了中国法律公平、公正和正义原则
王培荣一审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并提交泉山区法院自诉人明显涉嫌构成诽谤罪大量证据,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10
2、因放任刘永修黑恶势力操纵风华园居委会选举,起诉泉山区民政局行政不作为案,泉山区法院不受理
3、因放任潘增奎为首黑恶势力大肆打砸抢造成业主委员会约二万元财产损失,徐州市委、办事处多次出钱为潘增奎为首黑恶势力大肆打砸抢买单,起诉徐州市公安局行政不作为案,泉山区法院不受理
4起诉徐州市职能部门不启动罢免刘永修居委会主任程序这一行政不作为徐州市中级法院不受理
5行政起诉了徐州市建设局,作为福利房行政管理部门,不查李荣启主动索贿二套外单位(徐州市建设局)福利房(涉案二百万)案件是行政不作为,云龙区法院不受理
云龙区法院的《行政裁定书》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11
6行政起诉了徐州市房管局要求撤销李荣启主动索贿二套外单位(徐州市建设局)福利房的产权证,泉山区法院不受理
泉山区法院的《行政裁定书》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12
尽管云龙区和泉山区二个法院的《行政裁定书》回避了徐州腐败高官李荣启的姓名,但李荣启主动索贿的外单位徐州市建国西路锦绣嘉园院内星光大厦302, 303室已进入法律文书《行政裁定书》内,从王培荣向法院提供的证据(在徐州市房管局产权管理处档案材料:李荣启夫妇的星光大厦302、303《房屋所有权登记表》),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再次把徐州腐败高官李荣启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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