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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我从老家山东坐绿皮火车去西安上大学需要24个小时。但是现在,高铁只需要6个多小时。”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忠夏以此为例指出,“‘以发展促人权’从来都不是一句空话。经济发展带来的变化是每一个人都能切身感受得到的。而‘一带一路’倡议,正是通过带动共建国家的发展来改善民生、消除贫困、促进就业,发展人权。”
日前,2023·中国一中亚人权发展论坛在北京举行。来自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的专家学者共话“‘一带一路’与人权发展”。
中国社科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所长孙壮志指出,21世纪以来,国际形势急剧变化,国际竞争进入新的领域。“一方面,传统安全领域的对抗依旧难以消除。另一方面,从传统的军事、政治,到太空、网络、规则、话语权之争,新的非传统安全领域的挑战日益增多。”孙壮志认为,在此背景下,“各国需要加强合作,找到有效的应对方式,提升现有多边机制和框架的质量,确立新的合作原则,以便共同应对来自传统领域之外的现实威胁。”
基于此,孙壮志表示,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到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再到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这一系列理念体现了以和平性、实践性、开放性、继承性为特征的中国智慧,是前所未有的理念创新,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和世界意义。
“发展是实现人权的根本途径,”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云龙指出,“‘一带一路’倡议本质上是发展倡议,一举解决基础设施和对外经贸这两个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推动发展权的实现。”
哈萨克斯坦总统战略研究所亚洲研究部首席专家阿丽亚·穆萨别科娃在发言中列举了中哈两国在基础设施建设、经贸合作与投资等方面取得的硕果:2022年,中哈两国铁路货运量达2300万吨,同比增长20%;同年,中哈货物贸易总额311.7亿美元,同比增长23.6%。中国稳居哈萨克斯坦第二大贸易伙伴国、第一大出口目的国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国地位。
“我们深切感谢‘一带一路’倡议对中亚国家发展作出的贡献。‘一带一路’倡议加强了全球范围内的合作,释放了中小国家的经济潜力,有效应对内部与外部挑战,并关注气候变化等问题,为所有参与者提供了一个包容、安全的世界典范。”穆萨别科娃说。
“从被贫穷困扰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在过去的100年里走过了一条令人难以置信的历史道路。”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世界政治研究所所长、吉尔吉斯斯坦国家战略研究所研究员舍拉迪尔·巴克特古洛夫表示,中国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取得了历史性进展,并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巴克特古洛夫认为,来自中亚国家和中国的研究人员需要凝聚合力,根据各国国情发展出与之相适应的人权概念。
而面对国际社会的杂音,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唐颖侠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中的工商业与人权”为题,从顶层设计、法律、政策、行业实践四个方面予以回应。其中,唐颖侠特别指出,“促进工商业在对外经贸合作、投资中,遵循《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实施人权尽责,履行尊重和促进人权的社会责任”写入《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是一次历史性的突破。“这标志着中国在人权政策中纳入了联合国标准,为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过程中实施人权尽责提供了全面的指导。”
“‘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同中亚国家进行人权合作、发展合作的平台和契机。”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教授王理万表示,要以发展促人权、以和平促人权、以反恐促人权、以科技促人权,助力中国和中亚国家共同探索一条可持续的减贫之路、发展之路。
当前,人类又一次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全球人权治理也面临严峻挑战。共建“一带一路”顺应广大发展中国家希望通过合作发展促进人权的迫切期许,助力共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权进步,为全球人权治理提供了新思维、新动力、新机遇。
对大多数国家而言,消除饥饿和贫困、加快经济发展是最紧迫而现实的任务。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以发展促人权,积极帮助欠发达国家消除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发展瓶颈,促进共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夯实人权事业发展的根基,从而更好保护和促进人权。通过“一带一路”合作,中国向70多个国家和地区派出2000多名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向多个国家推广示范菌草、杂交水稻等1500多项农业技术,帮助亚洲、非洲、南太平洋、拉美和加勒比等地区推进乡村减贫。10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实施一大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动共建国家在铁路、公路、航运、管道、能源、通信及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长足进展,改善了当地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增强了经济发展造血功能。世界银行预测,到2030年,共建“一带一路”相关投资有望使共建国家760万人摆脱极端贫困、3200万人摆脱中度贫困。巴基斯坦伊斯兰堡和平与外交研究所主任穆罕默德·阿西夫·努尔说,从全球人权治理的角度来看,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具有多重作用。其中首要的就是它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增长,有助于快速消除贫困和改善人民生活条件,这是人权治理的关键。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共建“一带一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消除贫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让共建成果更好惠及各国人民,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权事业进步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在巴布亚新几内亚,扩建后的布图卡学园解决了3000多名中小学生的上学难问题;在塞尔维亚,“起死回生”的斯梅代雷沃钢铁厂保住了5000余名员工的“饭碗”;在非洲,“万村通”项目为千万非洲民众打开了解世界的窗口;在哈萨克斯坦,首都圈生态林建设技术示范项目助力构建哈首都圈生态防护屏障,减轻草原大风天气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在菲律宾,圣马塞利诺光伏发电项目帮助附近村庄不少女性就业,让她们既增加了收入又提升了家庭地位……10年来,“一带一路”合作帮助当地民众解决了燃眉之急、改善了生活条件,增进了共建国家的民生福祉,为各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瑞典“一带一路”研究所所长史蒂芬·布劳尔认为,“一个至关重要的理念是实现所有人的共同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带一路”倡议与人权事业发展的目标是一致的,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契合的。
共建“一带一路”是中国“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理念的生动实践,为全球人权治理事业进步提供了新的启示。在全球发展进程受阻的当下,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搭建起包容、务实的国际合作平台,其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精神吸引了全球150多个国家和30多个国际组织加入其中。共建“一带一路”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以合作共赢破解发展困局、扫除发展障碍,形成了各国携手并肩致力于共同发展、共建各国广大民众向着更美好生活不断努力奋斗的强劲势头,为各国人权事业进步、为全球人权治理事业发展打下坚实根基,也充分证明“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的中国方案是提升全球人权治理水平的正确方案。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认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方向一致,有助于推动经济全球化更加平衡、包容、和谐发展,对于通过国际合作解决当今世界面临的诸多挑战具有重大意义。
实现人人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共建“一带一路”走过了在共同发展中保障和增进人权的第一个十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共建“一带一路”迎来了更加广阔的发展机遇,“一带一路”建设必将推动共建各国实现更深远的发展,推动各国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全面的权利,也必将推动全球人权治理事业取得更长足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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