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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告全党全国人民书】由江苏省徐州市中级法院刑一庭法官自查自纠由刑一庭庭长造假制造的、旨在陷害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是欺骗党和政府及人民骗局,中国各级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公安政法委等部门有谁能破局:惩治能在徐州二级法院恶魔当道、制造并掩盖惊天假案恶魔宋遥、王红卫,纠正由三股腐败势力联手制造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这起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长达十三年得不到纠正,值得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政法委高度反思,绝不允许徐州二级法院成为制造刑事假案者天堂 【案件简介】刑事案件卷宗证实:这是著名反腐扫黑举报人王培荣因反腐扫黑除恶,遭三股腐败势力联手造假制造的打击报复举报人王培荣恶性案件。本案用多达十八种刑事犯罪手段造假制造,不仅是刑事犯罪案件,更是十分恶劣的政治事件。这是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假案;这是一个查实法官造假易如反掌的假案;这是一起只要不是瞎眼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的假案;这是一个只要不是脑残,就能从判决书看出是明显的假案。这是一起用尽一切犯罪手段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真相的案件,更是不择手段明目张胆包庇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会议上讲话一针见血指出:“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平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 开始于2026年6月23日,由江苏省徐州市中级法院刑一庭法官自查自纠由刑一庭庭长大肆造假、旨在制造陷害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入狱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是欺骗党和政府及人民骗局:继续强行掩盖假案真相。 2026年8月27日上午9:56,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收到江苏省高级法院12368手机短信,全文如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您给有关方面反映问题的来信已交由我院办理,我院将按照有关要求依法办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王培荣向江苏省高级法院提出主要诉求: 1、严惩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用违法犯罪手段造假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害群之马宋遥和王红卫,并立即启动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查处联手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江苏省官场超级黑社会帮主江苏省委常委徐鸣、集贪腐淫黑于一身的贪官李荣启及被王培荣举报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 2、江苏省高级法院立即启动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院长纠错程序,如遇到无法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阻力,必须将本案件上报并移交最高人民法院。 3、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长期强行掩盖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违法犯罪,尤其是最高法院三次向王培荣发手机短信索要申诉材料和江苏省高级法院召开听证会前和后,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仍拒绝律师和案件当事人王培荣复印卷宗(正卷)及庭审录像(因卷宗真实性遭到毁灭性破坏,必须由庭审录像帮助还原当时庭审) 4、要求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仍允许律师和案件当事人王培荣复印卷宗(正卷)及庭审录像。 5、退还在自诉案判决没有生效时被泉山区法院强行非法变相没收(由扣押单为证)的王培荣庭审时自用证明无罪的一切书面证据材料和交一审法院证据光盘六套备份。 这起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假案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详情请看: 举报人王培荣反腐扫黑除恶,竟遭位高权重以徐鸣为帮主官场超级黑社会三股腐败势力联手陷害入狱: 举报江苏省官场超级黑社会、江苏公检法败类与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联手制造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纠正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遭疯狂层层阻击,是导致中国四级法院和四级检察院十三年没能在正常法定纠错程序纠正这起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假案根源,甚至在江苏省高级法院召开听证会并在刑事案件卷宗查实一审法院关键证据造假并卷宗真实性遭疯狂毁灭一年半后,中国立体式纠正冤假错案体系仍遭人为破坏:泉山区法院恶魔宋遥与徐州市中级法院王红卫勾结自导自演用多达十八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并用掩耳盗铃式犯罪手段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长达十三年 ——举报以江苏省官场超级黑社会帮主江苏省委常委徐鸣(正部级)多次亲自出手、不择手段疯狂镇压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并包庇被王培荣举报的贪官及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大量违法犯罪、徐州市委秘书长兼徐州市政法委书记夏文达(正厅级)用公款为被王培荣举报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打砸抢买单、被王培荣举报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强行操纵正在被检察院和公安部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潘增奎竟连续二届成徐州市科教小区风华园社区居委会主任。 【检验黑恶势力试金石】在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大量举报情况下,不但被举报者的强行违法犯罪仍能屡屡得逞,甚至被举报者因违法犯罪被告上法院的仍屡屡逃脱法律制裁,而举报人因法官故意制造假案陷害入狱,被举报者必定是存在保护伞的黑恶势力,故意制造假案陷害举报人入狱的法官必定是黑恶势力保护伞之一。 第一篇 一、泉山区法院副书记、副院长宋遥毁灭王培荣真实的反诉要求,并伪造假的诉讼要求,为了掩盖违法犯罪真相,在本刑事案件卷宗中毁灭王培荣提交法院的篇幅长达20页的《刑事答辩状》和证据光盘二张等诉讼材料,毁灭性破坏刑事案件卷宗真实性。 一审法院卷宗第一册第62页(庭审笔录第6页)倒数第9行记录:“审判长:被告人王培荣,你在庭前向本庭提交了答辩状,其中有反诉内容。经审查,本庭认为,你反诉的内容与本案无关,属于检举控告的内容,不符合自诉案件的受理范围,反诉不符合条件,本庭当庭裁决不受理。” 尽管庭审笔录中记录王培荣提交含有反诉内容的答辩状,但王培荣在卷宗中并没有找到该答辩状。 二、江苏省检察院和最高检察院在泉山区法院做出判决和徐州市中级法院做出裁定五年后,依据案件卷宗查实了王培荣真实的反诉要求:以诽谤罪反诉自诉人,并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自诉案件被告人提起的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陷害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是自诉案,自诉人以诽谤罪自诉王培荣,王培荣以诽谤罪反诉自诉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高检控申审通[2019]55号第4页第1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苏检刑申审通[2017]85号第3页第8行摘录如下:“经审查,申诉人王培荣一审期间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提出反诉要求如下: 1 、驳回自自诉人的恶意诉讼;2 、依法判决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构成诽谤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3 、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向答辩人公开赔礼道歉,登报消除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自诉案件被告人提起的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上述三条反诉要求是江苏省检察院和最高检察院在泉山区法院做出判决和徐州市中级法院做出裁定五年后,依据案件卷宗查实了王培荣真实的反诉要求,任何法院、检察院文书中与上述三条不符的所谓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的反诉要求(诉讼要求),均系伪造的。 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4行—第8行无中生有伪造王培荣一审期间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反诉要求(用楷体表示):“认为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要求法院或移交相关部分追究自诉人的刑事责任”。 至此,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实质上已经查实了泉山区法院伪造王培荣在一审法院的反诉要求。 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7页倒数第3行—第18页第5行无中生有伪造王培荣一审期间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反诉要求:“检举和举报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 至此,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实质上已经查实了徐州市中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在一审法院的反诉要求。 需要说明的是:泉山区法院和徐州中级法院伪造的王培荣诉讼要求有明显的不同,徐州中院多了“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均能明显看出是伪造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在申诉案审查过程中,实质上均已经查实了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这一制造假案关键证据。 这是证明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有预谋恶意造假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铁证。 三、因王培荣真实的反诉内容是以诽谤罪反诉自诉人,王培荣事先已把证明自诉人构成诽谤罪证据提交法庭,但庭审时审判长宋遥多次不允许王培荣举证 1、一审法院卷宗第一册第81页(庭审笔录第25页)第1行记录:“(审判长对王培荣说):反诉主张的证据,在今天的庭审上你也不要提供。” 2、泉山区法院非法剥夺王培荣对自诉人诽谤罪的诉讼,使真正犯诽谤罪的自诉人逍遥法外。 在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案件开庭审理前,王培荣向泉山区法院提交证据,证明自诉人刘永修操纵其老婆和自诉人张志熊在风华园大量张贴材料称王培荣帮教分子和邪恶势力,甚至挂横幅(甚至办事处综治办人员参与悬挂横幅),以及张志雄张贴的“王培荣是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等证据。 刘永修不但在风华园大量张贴盖有居委会公章小字报,甚至悬挂横幅,性质十分恶劣。 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证据,包含有监控录像:2010年5月24日晚11点风华园社区党委、居委会指使办事处综治办人员王朝清挂《彻底粉碎“帮教分子”王培荣的主任梦》、《彻底摧毁王培荣、吴敏、刘勃生邪恶势力》等横幅的录像文件:20100524a.264,注明用SDI_Player播放,并附播放软件。 一审法院卷宗第一册第82页(庭审笔录第26页)第8行记录:“(王培荣):其中,刘永修及其老婆,居委会多人对我进行诽谤的行为。 审判长:关于反诉的证据不要在举证。” 可以明显看出:审判长宋遥明知王培荣反诉要求是以诽谤罪反诉自诉人,仍不允许王培荣举证,实际上非法剥夺王培荣以诽谤罪反诉自诉人。 3、一审法院卷宗第一册第86页(庭审笔录第30页)第4行记录: “提交张志雄张贴诽谤我的证据。 审判长:本庭再次向你阐明,你的反诉申请已被本庭驳回,这些证据你可以另行提起诉讼时举报”。 可以看出宋遥原形毕露,法庭真正驳回的是王培荣以诽谤罪反诉自诉人。 四、诽谤罪是自诉案件,自诉人和反诉人是平等的主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均必须保障双方以诽谤罪诉讼对方权力 1、为此,王培荣当庭对审判长宋遥提出抗议: 一审法院卷宗第一册第92页(庭审笔录第36页)第8行记录: “我有异议的是自诉人起诉我诽谤,我反诉被驳回表示不理解”。 审判长宋遥对王培荣的抗议视而不见。 2、请看庭审当晚王培荣写的辩护词(在庭审笔录签名时提交法庭) 一审法院卷宗第一册第99页(辩护词第2页)倒数第1行记录: “王培荣依据这帮黑恶势力下列恶意诽谤事实反诉其诽谤竟被法院驳回: (1)有录像和图片证明刘永修、薛长玲操纵、张志熊等在风华园挂《彻底粉碎“帮教分子”王培荣的主任梦》、《彻底摧毁王培荣、吴敏、刘勃生邪恶势力》等横幅,难道这还不能以诽谤罪反诉吗? (2)王培荣向法庭提供证据:刘永修在2006年5月23日在风华园大量张贴盖有风华园社区居委会公章的公告称王培荣、孟震贪污一万元,被告上泉山法院法庭,2006年12月26日刘永修赔礼道歉。但同一件事,刘永修分别于2007年8月2日、2007年9月10日写文章以居委会名义称王培荣、孟震贪污了一万元,还盖了居委会公章,在风华园大量张贴。还是刘永修已在法院赔礼道歉的居委会公函上,2012年9月张志熊在风华园大量张贴亲笔加写了王培荣贪污一万元等字;难道这还不能以诽谤罪反诉吗? (3)王培荣向法庭提供刘勃生在风华园大量张贴王培荣“无赖+流氓和“送给无赖王培荣”材料等证据,难道这还不能以诽谤罪反诉吗? (4)王培荣向法庭提供张志熊在风华园大量张贴王培荣“帮教分子和“王培荣是全国最大的黑恶势力”、称王培荣入选2009年正义人物候选人是“黑恶势力”的代表、邪恶的典型材料等证据,难道这还不能以诽谤罪反诉吗? 6、庭审开始,法官既没有给王培荣完整读完答辩状的时间,也没有给王培荣一一举证的机会,例如34段录像证据,只允许放了二段,其中第二段时长2分36秒的录像,只播了不到30秒就不许播下去了; 王培荣早就预料贪官李荣启会非法操作该案件,因为王培荣一直举报李荣启是风华园黑恶势力的后台。我理解法官的难处,但不管该案怎么判,都不可能动摇王培荣反腐打黑的决心。 王培荣 2012年10月29日” 3、为了使人们对徐州二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办假案法官的卑鄙手段有直观理解,借用拳击比赛来形容比喻,法院伪造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不允许王培荣庭审举证证明举报的真实性,就是裁判只许对方进攻,不允许王培荣防守;法院不允许王培荣合法反诉(毁灭王培荣真实反诉),就是拳击场裁判只许对方进攻,不允许王培荣反击。办假案的法官就是既不允许王培荣反击,也不允许王培荣防守的拳击场上的裁判。 自宋遥走出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最关键的第一步,宋遥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犯罪手段步步升级,不但要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而且要不择手段掩盖制造假案真相,用了多达十八种刑事犯罪手段:一审用十二种刑事犯罪手段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申诉阶段遇到另用六种刑事犯罪手段(阴招黑招)造假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导致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已走完四级法院和四级检察院全部程序没能纠正。尽管该案是中国文革后造假罪明显的假案,但竟出现十多年申诉无门。 三、泉山区法院首创制造冤假错案的12种刑事犯罪套路,对中国法治造成毁灭性破坏,篇幅原因,本文仅举一例: 泉山区法院制造冤假错案套路一:造假设圈套伪造诉讼要求制造陷害举报人入狱的刑事冤假错案 办案法官、检察官设圈套伪造反诉人(申诉人)的反诉要求(申诉要求)并强加给反诉人(申诉人),这是故意制造和掩盖冤假错案常用的犯罪手段之一,现举例说明: 法院用造假伪造诉讼要求犯罪手段,不但能使无罪的举报人入狱,而且能使明显有罪的被举报人逍遥法外。制造陷害举报人入狱的伪造诉讼要求犯罪手段举例说明: 甲公开举报揭露乙贪污,乙到法院刑事自诉甲诽谤。甲向法院提交了足以证明乙贪污的真实有效证据,用于证明不是诽谤。法院通过下列步骤完成造假陷害举报人入狱假案: 1.法院无中生有伪造甲的假诉讼要求“检举和控告乙贪污”,法院再以自己伪造的假诉讼要求不属于自诉案件受理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2.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庭审时不允许甲举证乙贪污。 3.同样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把甲已提交的法院用于证明举报乙贪污真实性的证据,列为与本案无关联性。 4.法院以甲散布乙贪污虚假事实,判甲诽谤罪成立。 法院用造假伪造诉讼要求犯罪手段可使每一名被起诉的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例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向法院提起起诉时,法院把起诉要求伪造成贪污,再以犯罪嫌疑人没有贪污驳回检察院起诉。 所以,所有反诉人(申诉人)的反诉要求(申诉要求)必须以《刑事反诉状》(《刑事申诉状》)明确的表达并且是真实的表达为准,绝不允许办案法官、检察官伪造并强加给反诉人(申诉人)。 四、【这是一个只要不是瞎眼,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的假案】只要查看案件卷宗中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状》第1页第1项内容诉讼要求,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和毁灭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的真实性。 五、【这是一个只要不是脑残,就能从判决书看出是明显的假案】 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自导自演造假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其判决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对王培荣所谓定罪依据,竟是法院伪造的、而且裁定不予受理的王培荣的诉讼要求。 第二篇 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自诉案件,诉讼理由是诽谤,法律规定构成诽谤犯罪必须同时具备二个要素是:诽谤罪必须是指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 1、王培荣只需向法院证明既没有捏造事实,也没有散布虚假事实,也就是王培荣只需用证据证明所举报和揭露自诉人违法犯罪是客观事实即可。按照法律王培荣举报和揭露自诉人违法犯罪客观事实决不能构成诽谤罪。 王培荣接到诽谤罪自诉状后,向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对自诉人提起诽谤罪的反诉,并向一审法院提交能足以证明王培荣无罪、刑事自诉人有罪的证据(包括2张录像光盘在内的大量证据),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2页倒数第3行写明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举证材料254页、证据光盘2张。 2、泉山区法院非法剥夺了王培荣证明其举报和揭露自诉人违法犯罪是客观事实的权力,也剥夺了王培荣证明按照法律规定王培荣决不能构成诽谤罪的权力。 庭审开始,法官既没有给王培荣完整读完答辩状的时间,甚至宋遥不允许王培荣答辩状中的三条反诉要求,也没有给王培荣一一举证的机会,例如34段录像证据,只允许放了二段,其中第二段时长2分36秒的录像,只播了不到30秒就不许播下去了; 3、审判长宋遥把公开开庭当成骗人把戏。 一审法院卷宗第一册第86页(庭审笔录第30页)倒数第3行记录:“审判长:被告人你要播放哪一段视频。 王培荣:播放张志雄撕公告栏的视频、张志雄打我砸电子屏的视频。(播放略)证明张志雄撕毁公告栏公告,打砸毁屏幕 审判长:自诉人及代理人你在庭后可以到本院对光盘查看、查阅” 极为荒唐的是王培荣提交包括证明自诉人打砸抢的视频光盘,王培荣和律师在江苏省高级法院听证阅卷时,卷宗内没有。这是泉山区法院在卷宗毁灭证据的铁证。 4、王培荣现将自诉人打砸抢视频之一公开,请看: 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暴力抢劫风华园业主委员会电子屏的录像,可通过向王培荣电子信箱索取,下述录像图片为 2011 年 4 月 11 日风华园黑恶势力暴力抢劫和打砸抢业主委员会用于公告的电子显示屏录像截屏:
5、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基石,清除黑恶势力是党和政府国策 从王培荣举报中国最牛黑恶势力操纵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居委会及社区党委换届选举入手,还是王培荣举报有录像为证据的风华园黑恶势力大肆、多次打砸抢,不但查实业主委员会、居委会选举强行剥夺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赋予业主居民选举权及党委选举明显作弊易如反掌,而且查实风华园黑恶势力多次打砸抢及有关部门用公款买单也易如反掌。极为恶劣的是: 如风华园黑恶势力明目张胆对抗政法部门,二次操纵被徐州市检察院立为徐州市十大贪腐大案的主犯潘增奎为风华园社区副书记、居委会主任(当时潘增奎处于被徐州市检察部门和公安部门因刑事案取保候审)。风华园黑恶势力使得任上犯贩卖私盐主犯和严重贪污的徐州市盐业局副局长潘增奎逍遥法外(当时贪官贪一万元法院基本上要判一年)。 王培荣将对居委会违法选举行政不作为的泉山区民政局告上法院,遭到时任泉山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宋遥压案不立。 6、时任徐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政法委书记夏文达等三次用公款为风华园黑恶势力打砸抢买单。第一次打砸抢,夏文达派人送来一千四百元维修费;第二次打砸抢,泉山区政府下属街道办事处,不但用二万元为风华园黑恶势力打砸抢买单,而且用公款买了新电话机,赔偿风华园黑恶势力破门(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办公室)而入抢走的电话机。第三次打砸抢,时任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将行政不作为的徐州市公安局和泉山区公安分局告上法院,由遭到时任泉山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宋遥压案不立,明目张胆充当明显违法犯罪风华园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年后,时任泉山区法院刑庭庭长的宋遥,用多达十八种刑事犯罪手段,造假制造了陷害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王培荣将宋遥压案不立的二份行政诉状(包含证据)提交法庭,目的是在法庭上不但要证明王培荣举报自诉人违法犯罪是事实,而且要证明正是宋遥包庇自诉人,使得自诉人违法犯罪逃脱法律制裁。 请看一审法院卷宗第一册第84页(庭审笔录第28页)第3行记录: “审判长:被告人继续举证 王培荣:提交行政诉状(被审判长打断) 审判长:此类不属于证据,只能是你个人行为” 附件: 【刑事案件卷宗证实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已一半年,因一二审法院刁难,省高院纠正本假案至今仍受阻】中国最黑暗泉山区法院三重底线崩塌:疯狂镇压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竟用多达十八种刑事犯罪手段自导自演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这个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假案竟用掩耳盗铃式强行掩盖长达十三年 ——中国最黑暗的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恶魔宋遥竟用了十八种刑事犯罪手段、自导自演、恶意制造超级恐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系统性造假开创制造冤假错案犯罪套路。恶魔宋遥长达十三年疯狂用掩耳盗铃式强行掩盖这个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假案,最恶劣是泉山区法院制造本假案目的是包庇纵容被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举报的贪官和黑恶势力,社会危害极大。这充分说明反党反政府反人民恶魔当道的泉山区法院,既有泉山区法院程序防线失灵,也有泉山区法院纠错机制被架空。这不只是个案问题,更考验中国各级法院、检察院整个体系的监督与担当 从江苏省高级法院得到陷害王培荣入狱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案号2012泉刑初字330号刑事案件卷宗证实 一、泉山区法院为造假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从庭审笔录证实泉山区法院卷宗毁灭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篇幅A4纸20页)《刑事答辩状》,导致刑事案件卷宗真实性遭到毁灭性破坏。 1、泉山区法院强行掩盖王培荣在《刑事答辩状》中提出的三条反诉要求,并无中生有伪造了王培荣的假反诉要求。 2、王培荣在《刑事答辩状》中提出的三条反诉要求在2017年先后得到江苏省检察院和最高检查实,其中之一是王培荣以诽谤罪对自诉人反诉。江苏省检察院和最高检均认定王培荣以诽谤罪对自诉人反诉符合法律规定。 3、泉山区法院卷宗毁灭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状》,毁灭王培荣以诽谤罪对自诉人反诉,目的明显是为了使得自诉人逃脱诽谤罪刑事制裁。 二、泉山区法院无中生有伪造了王培荣的假反诉要求(因为是无中生有所以卷宗找不到是王培荣提出的证据),并对泉山区法院伪造了王培荣的该假反诉要求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自导自演造假制造了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三、泉山区法院造假制造和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竟用了多达十八种刑事犯罪手段,而且形成制造冤假错案的犯罪套路,对社会危害极大。 四、公权强行非法介入自诉案件,判决没有生效,泉山区法院不但不择手段掩盖破坏二审,而且毁灭能证明王培荣无罪的一切证据,疯狂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真相和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一切证据 1、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是诽谤罪自诉案件,泉山区法院在一审判决当天不但拘留王培荣,而且没收王培荣庭审时用来证明无罪证据,甚至没收王培荣自用的、已提交法院的证据光盘六套备份。实质上不择手段掩盖破坏二审。 2、泉山区法院在一审判决当天,对王培荣家、王培荣在中国矿业大学办公室、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办公室三地实施抄家,疯狂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真相和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一切证据。 【由王培荣因反腐扫黑除恶遭陷害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引发揭露真相与掩盖真相生死较量暗战】 制造假案恶魔宋遥(泉山区法院副书记、副院长)屡屡逃脱制裁,不但导致中央政法委二次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程序空转,而且党巡视制度在徐州遭到毁灭性破坏,徐州市委2024年底假巡视,开创破坏中国政治生态环境先河。 【徐州中院和泉山区法院掩耳盗铃长达十三年包庇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恶魔宋遥和王红卫】强行违法不给律师和当事人阅卷,掩盖卷宗遭毁灭性破坏真相和用十八种刑事犯罪造假制造假案竟屡屡得逞,铜墙铁壁式保护伞不但导致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江苏徐州泉山区法院恶魔宋遥(泉山区法院副书记、副院长)长达十三年逍遥法外,而且造成中国立体式纠正冤假错案体系出现瘫痪 国家信访局三次告知王培荣:寄给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举报材料已转给政法部门,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于 2025 年 12 月 18、19 日到江苏省高级法院、江苏省检察院和徐州多地调研,但江苏省徐州市委不顾公示期大量举报,仍死心塌地将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泉山区法院 ,上报为江苏省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 徐州市中级法院微信公众号2025年11月25日发布“喜报!徐州中院刑一庭荣膺刑事审判全国先进”,并公开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9月颁发“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奖牌。 徐州市中级法院现任刑一庭庭长王红卫为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二审主审法官,尽管: 1、2017年起江苏省检察院和最高检先后查实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关键证据。 2、2024年最高法院三次索要申诉材料。 3、2025年4月16日从江苏省高级法院得到的案件卷宗证实刑事案件卷宗遭到毁灭性破坏。 更为恶劣是的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竟然用了多达十八种刑事犯罪手段。 但徐州中院至今疯狂阻止纠正这起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假案,中国法院最黑暗黑幕: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掩耳盗铃式强行掩盖造假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长达十三年屡屡得逞。 【中国法院出现最黑暗的一幕:用多达十八种刑事犯罪手段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已被刑事案件卷宗证实超过一年半后,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泉山区法院恶魔宋遥不但仍逍遥法外,而且至今仍导致江苏省高级法院在听证会一年半后没有启动纠错程序】暗无天日的江苏省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不但拒绝王培荣和律师复印案件卷宗和庭审录像,而且拒不启动院长纠错程序,用掩耳盗铃式犯罪手段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一、江苏省高级法院就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听证,采取双保险模式保障王培荣复印卷宗 2025年4月10日,江苏省高级法院就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听证。泉山区法院副书记、副院长宋遥无法无天,十多年拼死拒绝当事人及律师依法复印案件卷宗和庭审录像,疯狂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因揭露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需要,王培荣当场申请要求依法复印刑事案件卷宗正卷和复制庭审录像。 江苏省高级法院陈德远依法办案,采取双保险模式保障王培荣复印卷宗: 1、允许王培荣到江苏省高级法院复印卷宗。 2、要求在场的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落实保障王培荣复制刑事案件卷宗光盘。 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告诉王培荣:他会把江苏省高级法院要求向院长汇报,通过邮局把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的一审、二审刑事案件卷宗光盘邮寄给王培荣。 二、在江苏省高级法院阅卷室,王培荣复印卷宗权力被变相剥夺 尽管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保障当事人复印刑事案件卷宗(正卷)权力(最高法院办公厅明文规定(如:法办[2005]415号)),但王培荣在江苏省高级法院阅卷室,工作人员告诉王培荣,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能复印卷宗,案件当事人可以阅览并摘录。 就这样,当事人复印刑事案件卷宗(正卷)权力被变相剥夺: 1、卷宗中图片、照片不可能摘录。 2、因工作量巨大,卷宗中文字也不可能完整摘录。 3、卷宗中录音、录像等证据只能通过卷宗光盘保存。王培荣要求制作刑事案件卷宗光盘,江苏省高级法院阅卷室工作人员告诉王培荣,只有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有条件制作相应的刑事案件卷宗光盘。 4、本刑事案件卷宗是证明泉山区法院副书记、副院长宋遥从庭审造假到毁灭案件卷宗,疯狂镇压举报人王培荣,宋遥一而再再而三地充当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铁证。不允许王培荣复印卷宗,王培荣在向各级纪委、各级法院、各级检察院等部门举报中就难以提交强有效证据。 5、即使律师复印到刑事案件卷宗(正卷),存在如果律师把卷宗给当事人,被刑事犯罪陷害的风险。 三、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出现拼死用犯罪手段包庇明显刑事犯罪恶魔宋遥 1、徐州市中级法院至今拒绝兑现2025年4月10日向王培荣的承诺:他会把江苏省高级法院要求向院长汇报,通过邮局把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的一审、二审刑事案件卷宗光盘邮寄给王培荣。 2、尽管王培荣几乎每天通过电子邮件向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院长信箱发举报信,要求打击被已案件卷宗证明明显刑事犯罪恶魔宋遥,用多达十八种刑事犯罪陷害举报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的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犯罪行为。同时,王培荣要求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依法保障王培荣和律师复印案件卷宗和庭审录像(因案件卷宗真实性已遭泉山区法院毁灭性破坏),十七个多月过去了,均石沉大海。 四、公开刑事案件卷宗6个证据揭开中国最黑暗法院:为强行掩盖法院制造刑事假案,在卷宗毁灭受害人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提交法院的刑事答辩状,而且疯狂掩盖真相到受害人家抄家毁灭%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