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分享| 关注中国| 逆耳忠言| 不平则鸣| 情感天空| 健康生活| 流行时尚| 保险理财| 讽刺幽默| IT与游戏| 信息交流| 华发移民| 华发工作| 摄影美图

社会聚焦| 旅游天地| 娱乐八卦| 音乐视频| 校友互动| 网络社区| 房屋安家| 教育培训| 中医瑰宝| 专栏作者| 科技文化| 华发留学| 华发红娘| 关于本站

华发网China168.info海外中文门户网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665|回复: 0

  检方指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2 11:4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 孙思娅)14年前,刘宗平将自己的“姐夫”熊某杀害,直至去年底才被抓获。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宗平无期徒刑,并赔偿46万余元。
  刘宗平说,死者熊某是他的“姐夫”。事发前,“姐夫”带着他和姐姐等人来到北京,准备以行骗为生。几天后,他提出要回老家,向“姐夫”要钱买票遭拒。双方争执中,刘宗平持水果刀扎进了“姐夫”的左胸,致其死亡。行凶后,刘宗平独自潜逃外地13年,而他的姐姐则意图为他顶罪,但最终警方破案并对刘宗平进行网上通缉。
  法院认为,刘宗平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他是初犯且认罪态度好,他自学考上了四川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法院从轻判处他无期徒刑,并赔偿死者家属46万余元。

  然而实际上,刘宗平的姐姐并非熊某的合法妻子,而是熊某的情人,长春招聘网。熊某真正的合法妻子则向刘宗平提出了60万余元的索赔,并表示直到警方破案后,她才知道熊某还有刘宗平这么一个“小舅子”。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14)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检方指控,1997年8月3日凌晨6点,在海淀区玉泉路宏利宾馆中,刘宗平持刀将熊某扎死。2010年12月9日,刘宗平在贵州老家被抓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用户须知|小黑屋|法律申明|隐私通告|华发网海外版china168.info

GMT-6, 2024-9-28 13:30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