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是质疑韩寒成名作《杯里窥人》有硬伤,继而又从韩寒的“文史水平”、“写作能力”方面打假论证韩寒曾找“代笔”。“打假斗士”方舟子这次将矛头指向了80后的代表人物韩寒。今日,韩寒委托律师,就方舟子通过互连网“质疑韩寒代笔”其间造谣、对他的名誉造成损害等事宜,在上海提起诉讼,要求公开更正、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2012-01-29 中新网)
【事件回放】2012年1月15日麦田发表《人造韩寒》的博文,称韩寒的成功是其父韩仁均和出版人路金波“人造”和“包装”的结果,还称韩寒当年在新概念大赛中的获奖作品为其父代写。隔日,韩寒便表示悬赏2000万元,寻找“代笔人”与“人造”的证据。1月16日晚,“范冰冰工作室”在微博上发出:“看到‘韩寒悬赏2000万征集代笔证据’的新闻,我愿加磅2000万,共襄盛举!”1月19日,麦田发表愿意承担所有责任的道歉声明,韩寒欣然接受了麦田的道歉,双方握手言和。
韩寒和麦田的真假小说之争,引起了方舟子的注意,他连续发表11篇博文,质疑韩寒的文章和说法有多处自相矛盾之处,怀疑有枪手代韩寒写文章。被指找人代笔,麦田道歉、方舟子接任的口水战持续11天后,今天总算有了突破性进展——韩寒欲起诉方舟子索赔十万!
据称;韩寒整理了1997年至2000年间的手稿等1000页资料,足以证明其作品为独立创作。其实说白了,手稿能证明是韩寒亲笔所写吗?假如通过笔迹司法鉴定,不是韩寒亲笔的笔迹,还有一个补救的说法,是韩寒亲自口述,请某某人速写而成。这在出版界也是司空见贯的!
这让我们写文稿的人很寒心,手稿可以说你是代笔,也可以说你是抄袭,那么,笔者是用电脑打出来的字,是否也应戴上一顶“剽窃”的高帽子,招摇过市呢……?那么又如何证明“打假斗士”方舟子是不是在无中生有,哗众取宠呢?!
然而“打假斗士”方舟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欢迎他起诉,但是方某人全权委托律师应诉。毕竟,方舟子是喝过洋墨水,他话锋一转:“我相信如果是在一个公正的法庭,我是不会败诉的,但是诉讼地是在上海,诉讼结结果不好说。”
官司还未进行,方舟子已经把退路找好了,假如方舟子败诉,那么这不是一个公正的法庭,因为诉讼地是在上海,因为韩寒是上海人……。
笔者想请教方舟子先生,按法庭的管辖权而言,这场名誉官司应当在哪里诉讼呢?假如方舟子先生在月球上发微博,难道还要飞到外太空去起诉吗……?
老子有一句名言:善辩者不争,争辨者不善!其实说白了,只要看看方舟子和韩寒的博客口水战,就很有意思!其实有些事情,不一定要争出一个水落石出、一清二楚!上海人有一句俗语:不做贼心不虚,不怕半夜鬼敲门!古人云:穷天下之辩者,不在辩而在讷。何以息谤?曰:无辩。何以止怨?曰:不争!韩寒你走自已的路,又何必管别人说三道四呢……?
|
|